资产处置单位 | *** | 类型 | *** |
起拍价 | *** | 加价幅度 | *** |
保证金 | *** | 评估价 | *** |
竞价周期 | *** | 延时周期 | *** |
优先购买人 | *** |
广西壮族自治区宾阳县人民法院
拍卖公告
(2020)桂0126执2498号
本院定于2021年2月4日10时00分到2021年2月5日10时00分(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对被执行人施亚剑名下位于宾阳县宾州镇仁爱街的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着物(现门牌号宾阳县宾州镇仁爱北路165号、167号)【土地证号:宾国用(2007变)第786号】不动产进行第二次网络公开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宾阳县宾州镇仁爱街的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着物(现门牌号宾阳县宾州镇仁爱北路165号、167号)【土地证号:宾国用(2007变)第786号】标的物详情详见标的物情况说明表。
二、竞价时间及保留价、起拍价。
第二次拍卖竞价时间:2021年2月4日10:00至2021年2月5日10:00止(延时的除外),当次拍卖成交的,后续拍卖自动取消。
第二次起拍价:1536000元人民币,保证金:307200元人民币,增价幅度:2*****人民币。
三、拍品展示时间与方式: 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开始前一日止接受咨询,统一看样时间为:自行看样,法院不再另行安排看样时间。本院已委托司法拍卖辅助机构在拍品展示期间提供信息咨询服务,如需看样请提前预约,咨询电话:*********、阮助理(*********)。该辅助机构提供的咨询、看样及成交前的服务均为免费服务。如该辅助机构强制将上述免费服务与收费服务捆绑提供,买受人可向本院投诉。投诉电话:0771-8237982;投诉地址:宾阳县宾州镇清风路1号宾阳县人民法院执行局。
四、拍卖方式:从起拍价开始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二人以上(含二人)参与竞拍,价高者得。
五、对上述标的物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日七日前与本院联系。本案当事人无法通知的,自本公告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六、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参与竞买人需要有淘宝网账户(未有淘宝网账户者可委托他人竞买并填写网拍授权委托书。如办理委托,委托材料应在拍卖日前两个工作日交至本院审查)。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优先购买权人应在拍卖日五个工作日前至本院办理行使网上拍卖优先购买权的相关手续。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拍卖财产已知瑕疵:本院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对拍卖标的物能否办理登记、过户手续以及办理的实际情况等,请买受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延迟办理登记、过户手续的后果由买受人自行负责,法院不作变更登记的任何承诺。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
八、特别提醒:该房产有租赁,租赁期为*********至*********,承租人已全部付清10年租金,如买受人竞得该房产,需要到*********之后才可交付使用。该房产尚未办理房产证,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四条:“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拍卖公告发布当日通过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对下列事项予以特别提示:……(四)拍卖财产以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可以申请实地看样;(五)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为维护实地看样现场的正常秩序,看样实行实名登记制度,请到场人员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现场登记,未携带证件的不得进入现场看样,现场看样时应听从本院工作人员或者本院所委托的辅助机构工作人员的指挥,现场看样人员不服从指挥,扰乱现场秩序的,本院将视情节予以处罚。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网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将冻结竞买人网络支付工具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成交余款在网络竞价结束后七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主账户户名:宾阳县人民法院;子账户户名:(2020)桂0126执2498号;开户行:宾阳北部湾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子账户帐号:800*********6_000847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拍卖余款既可以在线上通过网络支付工具支付,也可以在线下通过传统支付方式支付。
十、是否可以适用“拍卖按揭贷款”:否。
十一、买受人以最高价竞得房产后,应按本公告的期限要求将拍卖成交余款交至本院,逾期不交或者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本院裁定重新拍卖后,原买受人不得参与拍卖。如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本次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及原拍卖中的佣金,由原买受人承担,如保证金数额不足以交纳的,原买受人需要补交,拒不补交的,本院将强制执行。
十二、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拍卖成交为增值税含税价格,因网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办理产权过户过程中所涉及的税费,由相应主体承担(被执行人应承担的税费由买受人先预交,预交后凭完税证明及申请书到法院办理退款手续)。尚欠的物业费、水电费等其他可能产生的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上述税款、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可到相关单位自行查询。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竞买须知及标的物详情请登陆淘宝网竞拍界面。
咨询电话:阮助理*********
法院监督电话:0771-8237982(黄法官)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联系地址:广西宾阳县宾州镇清风路1号宾阳县人民法院
宾阳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一年一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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