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处置单位 | *** | 类型 | *** |
起拍价 | *** | 加价幅度 | *** |
保证金 | *** | 评估价 | *** |
竞价周期 | *** | 延时周期 | *** |
优先购买人 | *** |
临沂新沂蒙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管理人
关于拍卖临沂新沂蒙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享有的债权的公告
临沂新沂蒙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管理人将于2021年3月12日10时至2021年3月13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阿里拍卖破产强清平台(处置单位:临沂新沂蒙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管理人,监督单位:临沭县人民法院,网址: https://susong.taobao.com/)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重要提示
1、郑重声明:本标的系管理人依法独立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25条6项的职责在破产强清平台处分债务人财产,并承担相应责任。
2、竞拍前请务必遵照《竞买公告》、《竞买须知》及《拍卖标的物调查情况表》要求,进行实地看样、调查标的物信息(如过户要求等)、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如违反相关约定,您的保证金可能会被划扣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请理性参拍。
3、本次拍卖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未尽事宜,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4、管理人在本《拍卖公告》中后附文件《应收债权明细表》中所列之债权金额仅为管理人根据截至本案破产申请受理日的统计资料及管理人接管材料所作的一般性描述,可能存在计算误差,或因其他原因导致竞买人最后实际接收的标的债权所涉金额(包括但不限于本息数)与附件《应收债权明细表》所列金额或明细不完全一致,管理人对此等金额误差不承担任何责任;管理人此次系按照本次拍卖时的标的债权的现状进行拍卖,若该等债权的有效性、金额与管理人判断或裁判机构最终认定的有效性、金额存在差别、误差,竞买人予以认可,不向管理人追责。
5、此次拍卖中所涉及到的应收款项,如在拍卖成交前与临沂新沂蒙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及其管理人有协议约定相关处理方案的,买受人需遵守协议约定,继续履行协议。本次拍卖标的转让后,拍卖范围内应收款项的孳息债权(包括但不限于为《应收债权明细表》载明的债务人提供担保的债权)亦归买受人所有。
6、本次拍卖标的情况较为复杂,标的物以其现状为准,法院与管理人不承担资产的瑕疵保证责任。除拍卖文件披露外,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投资风险。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标的物及相关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风险提示】:临沂新沂蒙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临沂新沂蒙公司”)对外享有的债权即《应收债权明细表》所列债权(以下统称“标的债权”或“标的物”)系管理人进行的多方调查获得,但拍卖标的物可能存在着瑕疵或尚未发现的缺陷,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一项或多项:
(1)与标的债权相关的债务人或担保人、反担保人或第三方存在破产、被解散、被注销、被撤销、被关闭、被吊销、歇业、下落不明以及其他主体存续性瑕疵的情形;
(2)标的债权可能存在已超过诉讼时效、丧失相关的法定期间、因其他原因已部分消灭或不能被强制执行的情形;
(3)标的债权可能存在未生效、无效或被撤销的情形;
(4)标的债权的相关文件对于债权权利的行使可能存在主从债权证明文件仅为复印件,或者主从债权证明文件缺失或不完整,导致债权存在争议、无法收回、产生损失等风险;
(5)标的债权的债务人可能存在与临沂新沂蒙公司互负债务等的情形;
(6)标的债权可能因相关人已达成的相关免责协议导致丧失权利基础;
(7)就标的债权提起诉讼可能存在败诉、不能变更诉讼主体、执行主体等诉讼风险;
(8)标的债权可能存在已经被管理人、其他债权人或第三人收取的情形或部分对外债权可能已被全部或部分减免、被抵销、被清偿;
(9)其他已经和/或尚未发现的可能导致标的债权存在争议、不存在、无法收回、产生损失等风险;
(10)标的债权附属的担保或反担保协议本身因违反法律规定而无效或被撤销,担保人或反担保人没有过错或仅承担一部分过错责任;
(11)标的债权附属的保证或反担保协议约定主债权不可转让或只对特定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
(12)标的债权的保证担保及反担保在保证协议或反担保协议约定或法律规定的保证期间内因没有向债务人或保证人或反担保人主张权利,而造成保证人或反担保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或免责;
(13)标的债权的保证已过诉讼时效;
(14)标的债权的担保物权在主债权诉讼时效完成后未予行使;
(15)标的债权的担保物权因担保物灭失而消灭,且没有代位物或其他物上代位权可行使;
(16)标的债权的抵押物实际不存在,抵押物重复抵押,抵押协议实际未生效,抵押担保应办理抵押登记而未办理;或因动产抵押协议未办理登记而抵押物已为第三人善意取得;
(17)标的债权及其附属的最高额抵押,可能因最高额抵押的决算期未届满而发生一次或数次转让,从而可能造成抵押权甚至主债权落空的风险;
(18)已经进入诉讼程序的标的债权可能存在因超过法定上诉期限、申请执行期限而无法获得法律保护;全部或部分债权经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判未获得其支持而败诉或部分败诉、法院已裁定终结执行等诉讼风险;
(19)标的债权及其从权利的其他瑕疵或重大缺陷。
上述存在着瑕疵或尚未发现的缺陷,由买受人自行承担风险。法院及管理人对标的债权清收的困难性和可回收性不作出任何承诺或保证。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竞买人确认知悉标的债权可能存在的瑕疵和风险,竞买人自愿承担受让该等标的债权后可能承受的一切风险以及由该等风险所造成的一切损失或无法实现的预期利益。
二、 拍卖标的
临沂新沂蒙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对外享有的债权(详见《应收债权明细表》)。
起拍价:170.1万元,保证金:10万元,增价幅度 1万元。
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1年3月10日前与管理人联系(联系方式:0539-6268163)。
三、 咨询看样
自2021年2月25日起至2021年3月10日(节假日除外)止,接受咨询。
本次拍卖不组织统一现场看样。如需查阅相应债权资料,需提前联系管理人确定时间。
有意者请与管理人电话联系具体事宜(联系方式:*********)
四、竞买人条件:
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比如商品房限购等),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相关的拍卖财产: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2、网络服务提供者;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
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与管理人沟通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管理人处办理交付或权属转移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优先购买权人
1. 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2. 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前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管理人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3. 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4. 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申请参与竞买的,管理人应当确认其顺序,赋予不同顺序的优先竞买代码。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六、拍卖方式
本次拍卖采取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无人报名或出价的,竞价会流拍。
七、拍卖延时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八、税费及其他费用承担
拍卖起拍价和成交价为不含税价。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办理,管理人将给予必要的协助。因拍卖及标的物转让登记产生的一切税费及明确的或潜在的一切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九、保证金和余款支付
1.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破产强清平台系统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锁定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解锁,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2.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可以充抵价款,本标的物买受人原锁定的保证金将在买受人支付软件服务费以后的24小时以内自动转入本管理人指定账户。
拍卖余款请在2021年3月18日前(拍卖成交后5日内)完成竞拍尾款支付。买受人可在【我的拍卖】中查看已拍下的订单,及时完成尾款的支付。
3. 债务人财产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遇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4.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计入债务人财产。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拍卖费用损失以及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的,管理人可向悔拍人追索。
十、拍品交付
1、买受人应于付清全部拍卖成交款后五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破产管理人(地址:临沭县常林西大街112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
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自行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如无特殊情况,人民法院不予出具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十一、特别提醒
(一)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管理人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二)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三)参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拍卖标的物后,破产强清平台将在管理人后台生成相应《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但不进行公示。
(四)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管理人发布的拍卖须知。
管理人咨询电话:*********
法院监督电话:0*********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向本管理人咨询。
临沂新沂蒙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一年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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