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处置单位 | *** | 类型 | *** |
起拍价 | *** | 加价幅度 | *** |
保证金 | *** | 评估价 | *** |
竞价周期 | *** | 延时周期 | *** |
优先购买人 | *** |
甘肃省天水市中级人民法院
关于天水佳和农贸有限责任公司名下位于甘肃省天水市清水县永清镇南河道以西的土地使用权及房屋构筑物、机器设备的拍卖公告
(第一次)
甘肃省天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3月27日10时至2021年3月28日22时止(延时除外)在甘肃省天水市中级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sf.taobao.com,户名:甘肃省天水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标的物位于甘肃省天水市清水县永清镇南河道以西的土地使用权及房屋构筑物、机器设备。不动产权证号:甘(2019)清水县不动产权第0000185号。土地使用权性质:出让;土地用途:工业用地;宗地面积:13913.65㎡;使用期限为2014年1月5日起2064年1月5日止。证载房屋建筑面积:9257.40㎡;包括综合办公楼、原料库房中房、1#厂房、2#厂房、原料库、彩钢棚、原料库北库房等。上述资产于2017年1月建成并投入使用,部分资产未办理产权证。机器设备包括:日处理50T/D胡麻籽压榨制油生产线一套,日处理30T/D胡麻籽压榨一级油精练、冷冻脱蜡生产线一套,80T/D包装生产线一套,隔膜式气压罐两台,变压器及配电柜一套。上述资产于2019年8月安装,尚未投入使用,资产状况良好。标的物实际面积、数量、用途、年限等具体情况均以拍卖成交办理相关权证登记、变更手续后,有关部门确认或换发的权证记载的内容为准。标的物评估价:26521800元。其中:房屋构筑物及附属设施16781300元;机器设备:7635400元;土地使用权:2105100元。详见甘肃天一中信资产评估事务所天一资评字【2020】134号《评估报告》。
本次起拍价:18565260元;保证金:180万元;增价幅度:18万元。
二、该标的物标的物位于甘肃省天水市清水县永清镇南河道以西的土地使用权及房屋构筑物、机器设备。不动产权证号:甘(2019)清水县不动产权第0000185号。土地使用权性质:出让;土地用途:工业用地;宗地面积:13913.65㎡;使用期限为2014年1月5日起2064年1月5日止。证载房屋建筑面积:9257.40㎡;包括综合办公楼、原料库房中房、1#厂房、2#厂房、原料库、彩钢棚、原料库北库房等,上述资产于2017年1月建成并投入使用,部分资产未办理产权证。机器设备资产于2019年8月安装,尚未投入使用,资产状况良好。标的物实际面积、数量、用途、年限等具体情况均以拍卖成交办理相关权证登记、变更手续后,有关部门确认或换发的权证记载的内容为准,现状处置。
三、设定他项权利情况:2019年11月6日被天水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甘05财保17号民事裁定书查封。
四、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但是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㈠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
㈡网络服务提供者;
㈢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㈣第㈠至㈢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甘肃省天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买受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甘肃省天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2021年3月25日16时止(工作时间)接受咨询、看样,请予本院联系。
六、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七、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八、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标的物实际面积、数量、用途、年限等具体情况均以拍卖成交办理相关权证变更登记手续时,有关部门确认或换发的权证记载的内容为准,请竞买人竞买前自行通过相关途径了解掌握标的物所涉信息,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物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并接受标的物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责任自负。
九、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执行裁定
书、协助执行通知书自行到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因本次拍卖标的物的评估价格不包含评估对象所有人交易中因缴纳的各项税费,因此,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含欠税、费等)有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暖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有关税费数额、买受人承担税费的发票开具等问题),请竞买人在拍卖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房屋登记、过户手续的后果自负,法院不作能否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相关任何费用。
十、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与2021年3月25日
前与本院联系。
十一、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均可参加竞拍(须符合本公告第二条关于竞买人条件的规定),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二、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无
十三、拍卖竞价前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1年4月2日14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甘肃省天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天水秦州支行,账号:2704*********20)。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法院咨询。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甘肃省天水市中级人民法院所有。
咨询电话:*********(李法官)
联系地址:天水市秦州区藉河南路(红桥南端)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甘肃省天水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一年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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