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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湖南;郴州;苏仙区
发布日期:2019-11-15 00:00:00

      经郴州市人民政府批准,郴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以下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具体挂牌事宜由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承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主要指标要求

地块

编号

土地

位置

土地

面积

(m2)

土地

用途

出让

年限

规划主要

指标要求

起始价(万元)

增价

幅度

TG2019060

苏仙区青年大道与滨河路交汇处西北角

193590

商业、住宅、教育用地

商业40年、住宅70年教育50

容积率:F-3-1(中学):0.8;F-3-2(小学):0.9;F-3-4商业住宅:2.5;建筑密度:F-3-1F-3-2中小学:20;F-3-4商业、住宅:22%;绿地率:≥35%,其他详见郴规条[2018]116号规划条件通知书要求

61840

200万元及其整倍数

注:供地条件按现状提供,地下空间规划建筑面积以外部分不属于此次出让范围。土地总面积193590平方米,其中教育用地F-3-1(中学用地)33528平方米,出让年限50年,教育用地F-3-2(小学用地)20716平方米,出让年限50年,F-3-4住宅用地132378.7平方米,出让年限70年,商服用地6967.3平方米,出让年限40年。装配式建设要求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的通知》(郴政办发[2017]63号)执行。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和规章等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申请。如涉及外资的,还应当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7年修订)的有关规定本宗地不接受自然人或联合竞买。申请人竞得土地后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竞买申请书中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相关内容。

根据《郴州市土地市场信用管理规定》(郴政办发〔201919号)的有关规定,在报名截止之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土地市场主体及其控股股东,均不得参加本次竞买。违规参与竞买的,依法承担取消竞买资格或者废止土地交易的相关法律责任。

1.不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及时缴纳土地价款,且经催缴后仍未缴清的;

2.因自身原因造成房地产历史遗留问题且未整改到位或引发了重大信访事项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

3.违反《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开发利用条件,擅自改变规划用途或增加容积率建设,且不自觉履行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不按规定补缴土地价款的;

4.因自身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且未整改到位的;

5.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纳入信用失信黑名单的。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通过湖南省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网挂系统”)(点击查看相关链接)封闭运行受理竞买申请、组织竞买并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竞买保证金为61840万元。挂牌活动结束后,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部分自动转为定金(定金的具体数额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出让土地总价款的20%以内约定);其他竞买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在挂牌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土地成交价款溢价在3000万元以内的,在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一次缴清。溢价超过3000万元以上的,根据竞得人的申请,允许在1年内分期缴纳,但要按规定支付分期缴纳的利息。

五、本次挂牌出让设有底价,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具体确定办法详见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编制的挂牌出让文件。

六、申请人按照挂牌出让须知中的要求购买数字证书,自 2019 11 22 日起自行从网挂系统下载挂牌出让文件。

七、竞买申请人应认真踏勘本次出让地块现场,并详尽了解挂牌出让文件所列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通过网挂系统提交竞买申请视同对本次出让地块的现状无异议并全面接受挂牌出让文件所列要求。

八、符合竞买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可于 2019 12 6 日至 2019 12 1317时按照网挂系统提示提交申请及交纳竞买保证金,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受理。

九、竞买申请人参与报价及竞价应遵循挂牌出让文件中《挂牌出让竞买须知》的相关要求。

十、本次挂牌时间为 2019 12 6 日至 2019 12 1714 30分。

十一、网上挂牌结束后,网挂系统确定的最高报价者应当从网挂系统自行下载打印《竞买申请书(网挂)》样本,在5个工作日内,按《挂牌出让竞买须知》的要求向挂牌人(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供所需资料。经审核,符合竞买资格的最高报价者与挂牌人签订纸质《成交确认书》,办理有关手续;不符合资格的最高报价者,将按前述规则和须知的有关规定处理,取消竞买资格,并宣布网上挂牌竞得结果无效。

十二、竞得人必须按《成交确认书》规定的期限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十三、网挂系统确定的最高报价者拒绝与挂牌人签订纸质《成交确认书》,或者竞得人不按《成交确认书》规定的期限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将视为违约,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进行处理,并保留追偿其他损失的权利。

十四、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未尽事宜详见《竞买须知》和相关资料;公告内容如有变更,请到中国土地市场网(点击查看相关链接)、湖南省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点击查看相关链接)和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czggzy.点击查看相关链接)以及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的交易场所查询。

(二)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方式与保证金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郴州市郴县路市民服务中心三楼

联系电话:07352369360

联 系 人:许永兰

账户名称: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及银行账号详见网上交易系统。

(三)郴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郴州市青年大道6

联系电话:07352362798

联 系 人:朱海平、邓慧玲

郴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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