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山县政府采购项目
英山县城市数字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采购需求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登记编码:YSCG-20240531-020
2.采购计划备案号:英财采计[2024]-0086号
3.项目名称:英山县城市数字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7000000.00 元,最高限价:*****
6.采购需求:详见附件
7.合同履约期限:工期自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9.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0.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12.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10%
第一部分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即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参与本项目可享受政府采购中小微企业扶持政策,本项目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6.特定资格要求:无
第二部分 采购货物清单、技术要求、参数及商务要求
一、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参数要求
1、采购清单
1.1、服务需求清单:
序号 |
需求内容 |
说明 |
1 |
一标三实数据治理 |
标准地址资源建设,实有人口地址数据关联,实有单位地址数据关联,实有房屋地址数据关联,一码多址建设,问题地址处理分类,一标三实质检,实体对象质检规则,数据融合质检 |
2 |
一标三实治理工具 |
标准地址管理工具,三实数据管理工具,核查服务小程序 |
3 |
编码赋码数据治理 |
数据赋码前加工服务,数据编码赋码服务,数据赋码后加工服务 |
4 |
CIM空间数据治理 |
行政区划类数据治理,地形地貌数据治理,建筑物构筑物白模治理,城市道路数据治理,水域河流数据治理,城市控制线数据治理,地名兴趣点数据清洗,影像电子地图,城际道路数据治理,数据融合上图 |
5 |
二维码门牌制作及安装 |
二维码大门牌(1000个)、中门牌(1000个)、小门牌(10000个)、户室牌(50000个)的制作与安装(含旧门牌拆除) |
1.2云资源清单:
云资源类型 |
配置 |
数量 |
服务期 |
一标三实数据治理(统一标准地址应用、AI 模型)虚拟主机1 |
CPU:32 核 内存:64G 系统盘:200G 数据盘:1000GB |
1 |
1年 |
一标三实数据治理虚拟主机2 |
CPU:32 核 内存:64G 系统盘:200G 数据盘:1000GB |
1 |
|
一标三实数据治理工具虚拟主机3 |
CPU:32 核 内存:64G 系统盘:200G 数据盘:1000GB |
1 |
|
堡垒机主机 |
CPU:2核 内存:4G 系统盘:60G 数据盘:300GB |
1 |
|
堡垒机服务 |
1.产品结构:产品需要支持软件和ISO二种模式; 2.管理方式:旁路接入,使用B/S方式管理; 3.设备部署:提供旁路接入模式,设备部署不影响原有网络结构; 4.内置SSL VPN模块,可以支持远程用户使用SSL VPN协议远程接入系统进行运维管理 |
1 |
|
云防火墙 |
1.可防御OWASP TOP10Web安全威胁攻击:如SQL注入、XSS跨站脚本、CSRF 跨站请求伪造、非授权访问等常见Web服务器漏洞攻击; 2.提供网页防篡改、敏感词防泄漏、CSRF防护、Cookie防护、账户安全防护、攻击挑战等业务安全防护功能 |
|
|
共享带宽 |
50M |
1 |
2、技术要求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建设目标
总体目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强国、数字中国的重要论述,牢牢把握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发展方向,加强整体布局,夯实基础、赋能全局、强化能力、优化环境,全面提升英山县数字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整体性、系统性、协同性,助推数字经济、数字社会、数字政府健康发展,努力打造现代数字化治理的英山样板。
分项目标,按照指南要求,城市数字模型基础数据包含基础地图、行政区划、地形地貌、数字高程模型、建筑白模等内容,实现城市级覆盖,中心城区建筑物构筑物白膜数据全县域地形地貌数据、行政区划数据、城市道路数据、水域河流数据等数据内容、精度、安全符合县级建设要求,实现中心城区覆盖率达100%,行政区划、房屋建筑白膜上图率达100%。
一标三实管理实现建筑地址上图率达100%,实有人口、实有单位上图率达95%以上,增量地址生成合格率达95%以上;一标三实地址服务命中率、地址数据准确率达到90%以上;查全率(及“精准率,非召回率”)达到90%以上。编码赋码实现对行政区划、地形地貌、房屋建筑、一标三实、基础设施5类数据编码赋码,满足黄冈市考核要求。
2.1.2项目建设规模
本项目为信息化建设项目,建设内容包括 CIM(城市信息模型)数据及“一标三实”数据生产、治理,以及补充配套的软硬件基础设施等内容,依据省、市两级相关建设要求,筹备政府各部门存量应用对接改造、增量应用开发建设、协同服务统一管理均以基础平台为支撑,为英山县数字城市建设打下坚实基础。
按照“数公基”市县一体化建设要求,明确建设区域,利用现有影像图和地形图、城市开发边界线等基础数据,划定中心城区范围。对中心城区面积22平方公里开展行政区划、地形地貌、城市道路、水域河流等空间基础数据采集以及中心城区建筑白数据生产治理。汇聚相关部门已有地址数据资源,选择一个质量较好的地址数据作为“打底源”,再选取若干数据作为“增补源”,通过整合形成地址底数。遵循“先一标、后三实,先楼栋、后户室”工作节奏,有序推进“一标三实”数据治理核实,实现标准地址和三实数据关联,融合上图。为县直部门应用,提供成果数据、资源管理、开发利用等服务,相关部门可根据共享的城市数字公共基础设施成果数据和服务能力,对业务应用系统进行改造和升级,为全县数字社会、数据经济、数字政府建设提供支撑。
2.1.3项目建设内容
在现有黄冈市城市数字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成果的基础上,开展英山县城市数字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基于市平台通用服务支撑能力,实现英山县城市数字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相关的信息化管理和数据治理工作。
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
(1)系统平台建设
依托市级成果和资源,开展英山县城市数字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确保与市级平台数据实时共享。
(2)城市模型治理
汇聚融合英山县中心城区约22平方公里城市空间数据及各部门数据,构建城市空间地理“一张图”,开展 CIM 基础测绘、数据采集、数据治理、深化与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等各类系统对接应用。
(3)基础数据治理
确定县城市数字公共基础设施“一标三实”建设范围区域。开展行政区划、地形地貌、城市道路、水域河流等空间基础数据采集以及中心城区建筑白数据生产治理。汇聚相关部门已有地址数据资源,选择一个质量较好的地址数据作为“打底源”,再选取若干数据作为“增补源”,通过整合形成地址底数。遵循“先一标、后三实,先楼栋、后户室”工作节奏,有序推进“一标三实”数据治理核实,实现标准地址和三实数据关联。
2.1.4项目建设期
英山县城市数字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建设周期为3个月。
3、项目总体设计
3.1总体架构
英山县数公基建设基于黄冈市统一的 CIM 平台和一标三实平台开展,具体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县“一标三实”数据治理、CIM 空间数据治理、数据融合上图、门楼牌安装和云资源租赁五部分。
“一标三实”数据治理。以疫情防控数据打底,治理存量“一标三实”数据,对数据进行整体评估,形成“一标三实”数据治理方案,以数据源责任单位(民政、公安、住建、市监等)为主体,对缺失数据、问题数据进行实地采集、核验,通过对一标三实全量数据的治理,形成县级“一标三实”专题数据库。
CIM空间数据治理。对标省市数公基空间数据治理要求,评估存量空间数据(包括已有矢量数据、影像数据、高程模型数据、三维模型数据、地下管线数据、地名地址数据),对问题数据进行优化治理,对缺失数据进行补充采集,完成英山县中心城区22平方公里 CIM2级白模,以及县域范围内地形地貌、行政区划、城市道路、水域河流四类比例尺不低于1:2000数据的采集治理,形成英山县空间数据专题数据库。
融合上图工作。基于市级平台,进行楼栋地址融合治理,做好白膜基底面与一标三实的关联,并将治理好的 CIM 空间数据治理成果以及“一标三实”成果数据进行成果上传,实现落图展示。
完成英山县中心城区门牌换发。二维码门楼牌数据量主要包括院落牌和户室牌,本次预计换发院落牌 12000 套,户室牌 50000套,其中预留约20%用于商事主体及户室牌缺漏破损换发。
云资源租赁。选择云服务租赁方式满足本项目部署及运行所需的计算、存储、网络、安全等资源,为项目提供安全、稳定、可靠的部署及运行环境。
3.2数据流向
英山县城市数字公共基础设施数据流向分为三个部分:一是中心城区空间数据的生产制作,最终汇聚到时空大数据平台进行数据管理;二是与城市数字公共基础设施相关的大中小类基础数据,由大数据能力平台进行相应数据的采集、治理、管理;三是一标三实数据的生产、加工。
数据完成基础治理加工后,推送至编码赋码系统按照编码规范完成赋码,赋完码的成果数据将推送至大数据能力平台,大数据能力平台将各部门和一标三实的数据成果推送至CIM平台,完成数据上图。大数据能力平台也接入一标三实地址服务、基础数据服务、编码赋码服务、CIM 地图服务,统一支撑上层应用。
4、技术服务要求
4.1一标三实数据治理
4.1.1数据汇聚及治理
完成全县各部门政务共享地址数据汇聚,包括公安、政法委、自规、民政、住建、市监、卫健委、不动产、编办等部门。分析已有存量数据的整体情况,包括地址数据内容、数据范围、数据质量、数据特征以及数据问题。主要评估内容包括地址统计、地址坐标评估、地址文本评估。
根据存量地址评估结果,选取数据较为丰富、覆盖较完善的数据为标准地址建库的打底数据,进行数据治理,同时融合政法、住建等部门融合源地址数据,形成标准地址融合成果。经过数据清洗、地址预处理、规范性治理、空间性治理、数据核验回收、标准化检查、数据入库、标准库修复等流程建立全县统一标准地址库。具体功能请见下表
序号 |
一级功能 |
二级功能 |
三级功能 |
1 |
一标三实数据治理 |
标准地址资源建设 |
数据汇聚 |
2 |
存量地址数据评估 |
||
3 |
标准地址治理建库 |
||
4 |
实有人口地址数据关联 |
人口地址数据预处理 |
|
5 |
人口地址切分词 |
||
6 |
人口地址清洗 |
||
7 |
人口地址关联 |
||
8 |
人口地址人工运营 |
||
9 |
实有单位地址数据关联 |
单位数据清洗 |
|
10 |
单位地址数据预处理 |
||
11 |
注册地址切分词 |
||
12 |
注册地址清洗 |
||
13 |
单位地址关联 |
||
14 |
单位地址人工运营 |
||
15 |
单位问题地址核实救济 |
||
16 |
实有房屋地址数据关联 |
房屋地址数据预处理 |
|
17 |
房屋地址切分词 |
||
18 |
房屋地址清洗 |
||
19 |
房屋地址关联 |
||
20 |
房屋地址人工运营 |
||
21 |
一码多址建设 |
业务地址规范性治理 |
|
22 |
业务地址标准化检查 |
||
23 |
地址主体提取 |
||
24 |
业务地址聚合排重 |
||
25 |
建立元素关系 |
||
26 |
关联人工修复 |
||
27 |
问题地址处理分类 |
无效地址识别 |
|
28 |
规范性检查 |
||
29 |
文本检查 |
||
30 |
问题分类 |
4.1.2数据核查治理
数据核查治理是对汇聚的城市数字公共基础设施各项数据资源进行质量把关,通过质检后的数据才能进行相关加工治理,数据核查方案也是城市数字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数据建库的前提。
按照县级城市公共基础设施数据资源标准要求,定制统一的数据核查方案工具。对已经获取的数据,需进行数据的各类检查,包含针对入库标准进行数据完备性检查、属性符合性检查、空间数据完备性检查等,并形成检查错误报告。
对于检查不合格的数据,通过问题数据反馈,将问题数据信息告知给网格员,由网格员重新进行核查。具体功能请见下表
序号 |
一级功能 |
二级功能 |
三级功能 |
1 |
数据核查治理 |
城市数字模型(CIM)质检 |
空间数据完整性质检 |
2 |
空间数据基本质检 |
||
3 |
空间属性数据标准符合性质检 |
||
4 |
空间图形数据检查 |
||
5 |
成果目录质检 |
||
6 |
空间位置质检 |
||
7 |
模型数据核查方案 |
||
8 |
模型属性质检 |
||
9 |
一标三实质检 |
地址常规性质检 |
|
10 |
地址逻辑性质检 |
||
11 |
地址完整性质检 |
||
12 |
地址空间性质检 |
||
13 |
三实数据核查 |
||
14 |
实体对象质检规则 |
实体对象常规质检规则 |
|
15 |
实体对象逻辑质检规则 |
||
16 |
实体对象坐标位置质检规则 |
||
17 |
数据融合质检 |
统一识别代码交叉质检 |
|
18 |
统一标准地址交叉质检 |
||
19 |
空间信息交叉质检 |
4.1.3数据融合上图
对县级沉淀共享的数据核查方案、治理建库后,实现数据的关联上图。将治理完的 CIM 空间数据和实有人口、实有房屋、实有单位数据融合上图。建立长效的数据更新和救济维护机制,保障数据全面、准确、鲜活。具体功能请见下表
序号 |
一级功能 |
二级功能 |
三级功能 |
1 |
融合上图 |
数据关联上图 |
时空索引万物互联 |
2 |
地名地址关联匹配 |
||
3 |
多源异构数据融合 |
||
4 |
实体属性精确关联 |
4.2一标三实治理工具
在国家、省、市的地址要求的基础上,制定当前政府统一地址数据标准;按照统一地址数据标准,搭建县统一标准地址平台,通过地址标准化、数据清洗融合技术建设动态更新的统一标准地址数据库,包括标准地址、地址别称、地址编码及网格等数据;以标准地址关联人口、案件(事件)、组织等信息,结合利用空间地理信息技术为政府部门提供统一的地址服务。
建设内容包括:
1.制定统一的地址数据标准,实现全县统一权威的标准地址库
2.通过地址核查机制和问题地址救济,实现标准地址数据库的动态更新
3.以标准地址为纽带,关联人、组织、事、物等社会管理要素
4.实现标准地址服务和主要业务信息上图
5.通过标准地址接口,为全县各部门提供标准地址服务。具体功能请见下表
序号 |
一级功能 |
二级功能 |
三级功能 |
1 |
标准地址管理工具 |
自动化地址处理引擎 |
地址预处理 |
2 |
地名切分 |
||
3 |
地名标注 |
||
4 |
地名实体识别 |
||
5 |
地址补全 |
||
6 |
地址标准化 |
||
7 |
地址验证 |
||
8 |
地址匹配 |
||
9 |
地址数据管理维护 |
智能学习维护 |
|
10 |
同一地址识别维护 |
||
11 |
同义词识别维护 |
||
12 |
地址元素维护 |
||
13 |
标准地址管理维护 |
||
14 |
社区管理维护 |
||
15 |
小区管理维护 |
||
16 |
道路管理维护 |
||
17 |
楼栋管理维护 |
||
18 |
问题地址数据管理维护 |
||
19 |
地址评价 |
||
20 |
地址更新 |
||
21 |
人工反馈 |
||
22 |
地址服务 |
地址查询 |
|
23 |
地址建议 |
||
24 |
地址编码转换 |
||
25 |
地址补全 |
||
26 |
地址转换 |
||
27 |
地址归一 |
||
28 |
地址定位 |
||
29 |
路口定位 |
||
30 |
标准地址数据接口 |
||
31 |
综合浏览 |
||
32 |
三实数据管理工具 |
工作台 |
管理工作台 |
33 |
业务工作台 |
||
34 |
消息中心 |
||
35 |
库表资源管理 |
资源管理 |
|
36 |
表单管理 |
||
37 |
模板管理 |
||
38 |
授权管理 |
||
39 |
任务管理 |
||
40 |
表单配置 |
||
41 |
文件资源管理 |
资源管理 |
|
42 |
上报授权 |
||
43 |
任务管理 |
||
44 |
标准化资源上报 |
数据上报 |
|
45 |
上报任务 |
||
46 |
数据台账 |
||
47 |
上报记录 |
||
48 |
业务审核 |
待办已办 |
|
49 |
统计分析 |
上报统计 |
|
50 |
系统管理 |
用户体系 |
|
51 |
权限管理 |
||
52 |
组织机构 |
||
53 |
基础管理 |
参数配置 |
|
54 |
规则管理 |
||
55 |
工作流配置 |
||
56 |
帮助管理 |
||
57 |
数据字典 |
||
58 |
日志管理 |
||
59 |
报表管理 |
报表模板 |
|
60 |
报表统计 |
||
61 |
核查服务小程序 |
小程序登陆 |
账密登陆 |
62 |
工作台 |
移动工作台 |
|
63 |
消息通知 |
消息通知 |
|
64 |
消息列表 |
||
65 |
消息详情 |
||
66 |
待办任务 |
待办任务展示 |
|
67 |
待办任务处理 |
||
68 |
待办任务填报 |
||
69 |
历史任务展示 |
||
70 |
数据台账 |
采集台账 |
|
71 |
系统管理 |
密码修改 |
|
72 |
角色切换 |
||
73 |
隐私政策 |
||
74 |
版本信息 |
4.3编码赋码治理服务
对英山县本级中心城区所有经过标准化处理的城市公共基础设施数据进行统一编码,完成城市数字公共基础设施的相关代码的赋码工作。借助编码赋码平台能力完成城市公共基础设施赋码,建立数据与数字设施统一标识代码的映射关系,完成相应数据的存储。包含编码原则、编码规则、设施编码、数据赋码及设施统一映射等内容。具体功能请见下表
序号 |
一级功能 |
二级功能 |
三级功能 |
1 |
编码赋码治理服务 |
数据赋码前加工服务 |
数据分类加工 |
2 |
赋“21位标识码”加工 |
||
3 |
赋北斗位置码加工 |
||
4 |
赋行业码加工 |
||
5 |
待赋码数据推送 |
||
6 |
数据编码赋码服务 |
城市公共基础设施赋码服务 |
|
7 |
数据赋码后加工服务 |
赋码后数据回抽 |
|
8 |
赋码后数据关联加工 |
4.4 CIM空间数据治理
对英山县中心城区约22平方公里区域开展基础数据汇聚治理、房屋建筑白模生产治理及编码赋码工作,数据治理成果符合《黄冈市城市数字模型数据建设标准V1》,并通过黄冈市大数据能力平台资源管理系统进行资源注册,推送至市级CIM平台,完成上图。主要包括如下内容:
(1)基础数据汇聚治理:
基于城市数字公共基础设施统一空间数据服务规则,对城市数字模型建设涉及的空间数据进行汇聚清洗治理。
1)基础地图:包含测绘遥感、二三维模型等基础时空数据的影像地图、矢量地图。数字正射影像图以栅格形式表达,不低于1:2000,中心城区比例尺不低于1:500,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和1985国家高程基准。
2)行政区划数据:汇聚整理县域三级行政区划(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综治网格和功能区、专属经济区等界线数据,含行政区面、界线注记,有统一识别代码和基本属性,以矢量面形式表达,行政区划基本属性与地图展现实现联动,逐层细化。比例尺不低于1:2000。
3)全县域地形地貌数据:汇聚整理县域各类地形地貌要素数据,以栅格形式表达,地形地貌数据不低于1:2000地形图的定位和高程精度,高程精度全县不低于30米、中心城区不低于5米。
4)城市道路数据:汇聚整理中心城区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支路、街坊路等城市道路数据,以矢量形式表达,城市道路比例尺不低于1:2000。
5)水域河流数据:汇聚整理县域河流水面、湖泊水面、水库水面、坑塘水面、沟渠等水域数据,以矢量形式表达,水域河流比例尺不低于1:2000。
6)城际道路数据:汇聚整理县域高速公路、国道、省道、县道、乡道、村道等城际道路数据,以矢量形式表达,城际道路比例尺不低于1:2000。
7)城市控制线数据:汇聚整理县域永久基本农田红线、生态保护红线、城市开发边界线数据,以矢量形式表达,城市控制线比例尺不低于1:2000。
8)地名兴趣点数据:汇聚整理建设范围内地名、兴趣点数据,以矢量形式表达。
(2)白模数据生产治理
基于房屋建筑普查房普、新型基础测绘等数据生产更新建筑物、构筑物白模数据。采集并制作中心城区范围内建筑物、构筑物白模,并将基础属性数据与白模数据实现关联。建筑物白模可使用房屋普查数据补充完善,建筑物比例尺不低于1:500、模型精度不低于CIM2级。
具体数据治理服务清单如下:
序号 |
数据类别 |
数据子项 |
技术路线 |
数据治理精度 |
数据治理数量 |
单位 |
|
1 |
基础数据 |
中心城区建筑物、构筑物白模数据 |
白模底座 |
基于已有的倾斜摄影三维模型数据采集建筑物的外轮廓矢量文件,或自行评估不动产数据及其他体现建筑外轮廓的矢量数据的精度,依据该矢量文件,通过模型处理软件在倾斜摄影模型中提取实体建筑模型。或通过倾斜摄影模型提取楼层及楼高数据,结合建筑外轮廓矢量数据,通过建模软件或其他软件,生成建筑实体三维模型(白模,建筑物比例尺不低于1:500,CIM2)对照矢量检查现势性并进行增删改 |
CIM2 |
22 |
平方公里 |
3 |
白模信息表 |
统一识别代码、行业标识码、北斗二维网格位置码北斗三维网格位置码、房屋建筑代码、房屋编号不动产单元号、标准地址编码、楼栋号、层数、建筑高度、层高、基底高程、采集时间、生产时间数据来源 |
1:500,平高精度参考《GB35650-2017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图测绘基本技术规定》,测量要求参考《GB/T33176-2016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图1:500 、1:1000 、1:2000地形图》 |
2 |
万栋 |
||
4 |
房屋普查信息表 |
统一识别代码、行业标识码、房屋建筑代码、省行政区划代码、市(州)行政区划代码、区(县)行政区划代码、乡镇街行政代码、社区居(村)委会代码、房屋编号、房屋类别、单位名称/小区名称、建筑名称、套数、建筑地址路(街、巷)、建筑地址号、建筑地址栋、行业标识码(地址)、地上层数、地下层数、调查面积、建筑高度、建成时间、是否产权登记、产权单位(产权人)、结构类型、其他结构类型、城镇房屋二级结构类型、非住宅房屋用途、城镇非住宅二级房屋用途、其他非住宅房屋用途、是否采用减隔震、是否保护性建筑、是否专业设计建造、是否进行过改造、改造时间、改造次数改造内容、是否进行过抗震加固、加固时间、有无肉眼可见明显裂缝、变形、倾斜、有无明显可见的裂缝,变形,倾斜等照片id、有无物业管理、照片d、物业类型、是否经过安全鉴定、鉴定结论、是否危房、风险部位、安全隐患初判、风险部位、地质灾害隐患、隐患类型、整治计划、整治方式、辅助用房房屋用途、采集时间、生产时间、数据来源 |
基础属性参考《湖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调查软件系统数据建库标准规范》 |
2 |
万栋 |
||
6 |
DEM入库 |
DEM(数字高程模型)平台入库 |
|
22 |
平方公里 |
||
7 |
自然地貌、人工地貌 |
提取自然地貌、人工地貌等数据进行平台底座入库 |
|
22 |
平方公里 |
||
8 |
倾斜摄影 |
|
|
22 |
平方公里 |
||
9 |
行政区划数据 |
县级行政区 |
经栅格化生成CIM1行政区模型,结合DEM数据修正模型高程数值,比例尺不低于1:2000。 |
CIM1 |
1 |
个 |
|
10 |
乡级行政区 |
经栅格化生成CIM1行政区模型,结合DEM数据修正模型高程数值,比例尺不低于1:2000。 |
CIM1 |
11 |
个 |
||
11 |
村级行政区 |
经栅格化生成CIM1行政区模型,结合DEM数据修正模型高程数值,比例尺不低于1:2000。 |
CIM1 |
325 |
个 |
||
12 |
综治网格 |
经栅格化生成CIM1行政区模型,结合DEM数据修正模型高程数值,比例尺不低于1:2000。 |
CIM1 |
103 |
个 |
||
13 |
城市控制线 |
市域层面控制线 |
永久基本农田红线 |
统一识别代码、行业标识码、北斗二维网格位置码标识码、要素代码、行政区代码、行政区名称、永久基本农田图斑编号、图斑编号、地类编码、地类名称、权属性质、权属单位代码、权属单位名称坐落单位代码、坐落单位名称、永久基本农田图斑面积、扣除地类编码、扣除地类系数、扣除地类面积、采集时间、生产时间、数据来源 |
1:2000,数据精度参考《TD/T1055-2019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技术规程》;比例尺参考《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指南(试行)》;生态保护红线参考《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技术规程》;制图表达(注记)参考《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制图规范(试行)》;属性参考《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数据库规范(2022修订版)》、《TD/T1057-2020国土调查数据库标准》 |
1 |
项 |
14 |
生态保护红线 |
统一识别代码、行业标识码、北斗二维网格位置码标识码、要素代码、省行政区划代码、市(州)行政区划名称、市(州)行政区划代码、区(县)行政区划名称、区(县)行政区划代码、类型代码、数量代码、名称、人口数量、面积、地理位置、自然保护地名称自然保护地级别、自然保护地类型、自然保护地分区、生态系统与植被类型(陆地)、主要人为活动类型、生态环境为题、管控措施、采集时间、生产时间、数据来源 |
1:2000,数据精度参考《TD/T1055-2019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技术规程》;比例尺参考《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指南(试行)》;生态保护红线参考《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技术规程》;制图表达(注记)参考《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制图规范(试行)》;属性参考《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数据库规范(2022修订版)》、《TD/T1057-2020国土调查数据库标准》 |
1 |
项 |
||
15 |
城市开发边界线 |
统一识别代码、行业标识码、北斗二维网格位置码标识码、要素代码、区(县)行政区划名称、区(县)行政区划代码、城镇名称、城镇开发面积、设立时间、采集时间、生产时间、数据来源 |
1:2000,数据精度参考《TD/T1055-2019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技术规程》2、比例尺参考《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指南(试行)》;生态保护红线参考《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技术规程》;制图表达(注记)参考《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制图规范(试行)》;属性参考《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数据库规范(2022修订版)》、《TD/T1057-2020国土调查数据库标准》 |
1 |
项 |
||
16 |
地名数据 |
地名数据 |
|
统一识别代码、行业标识码、北斗二维网格位置码名称、大类、中类、小类、命名时间、坐标X、坐标Y、备注、保密等级、采集时间、生产时间、数据来源 |
1:500,平高精度参考《GB35650-2017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图测绘基本技术规定》;基本属性参考《CH/Z9010-2011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地理实体与地名地址数据规范》;测量要求参考《GB/T33176-2016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图1:500、1:1000、1:2000地形图》 |
1 |
项 |
17 |
兴趣点数据(POI) |
|
统一识别代码、行业标识码、北斗二维网格位置码名称、简称、全称、附近路名、所属街乡镇、所属区、地址、电话、邮编、大类、中类、小类、显示比例、备注、保密等级、采集时间、生产时间、数据来源 |
1:500,平高精度参考《GB35650-2017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图测绘基本技术规定》;属性参考《GB/T35648-2017地理信息兴趣点分类与编码》;测量要求参考《GB/T33176-2016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图1:500、1:1000、1:2000地形图》 |
1 |
项 |
|
18 |
电子地图 |
影像地图 |
中心城区影像地图 |
无 |
1:500(格网大小为0.05m)(鼓励1:500不具备条件可放宽至1:2000(格网大小为0.2m)) |
1 |
项 |
20 |
影像地图注记 |
|
无 |
与影像地图一致 |
1 |
项 |
|
24 |
矢量地图 |
|
无 |
1:500(鼓励1:500不具备条件可放宽至1:2000),电子地图要符合《GB/T35634-2017公共服务电子地图瓦片数据规范》;电子地图精度参考《GB/T33176-2016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图1:500、1:1000、1:2000地形图》;建议电子地图的POI、AOI专题要素能够满足1:500比例尺精度的要求,不低于1:2000比例尺精度的要求 |
1 |
项 |
4.5云资源服务
本项目依托于黄冈市数字公共基础设施平台,无需进行数公基平台建设,仅需利用相关数据治理工具进行一标三实及 CIM 空间数据的采集、治理,相关工具系统部署于政务外网,无需另外建设,所需服务器、网络、安全设备按需求采用云资源租赁方式解决。具体清单如下:
云资源类型 |
配置 |
数量 |
服务期 |
一标三实数据治理(统一标准地址应用、AI 模型)虚拟主机1 |
CPU:32 核 内存:64G 系统盘:200G 数据盘:1000GB |
1 |
1年 |
一标三实数据治理虚拟主机2 |
CPU:32 核 内存:64G 系统盘:200G 数据盘:1000GB |
1 |
|
一标三实数据治理工具虚拟主机3 |
CPU:32 核 内存:64G 系统盘:200G 数据盘:1000GB |
1 |
|
堡垒机主机 |
CPU:2核 内存:4G 系统盘:60G 数据盘:300GB |
1 |
|
堡垒机服务 |
1.产品结构:产品需要支持软件和ISO二种模式; 2.管理方式:旁路接入,使用B/S方式管理; 3.设备部署:提供旁路接入模式,设备部署不影响原有网络结构; 4.内置SSL VPN模块,可以支持远程用户使用SSL VPN协议远程接入系统进行运维管理 |
1 |
|
云防火墙 |
|
|
|
共享带宽 |
50M |
1 |
4.6门楼牌安装
4.6.1项目内容
完成英山县中心城区门牌的制作、安装及售后维护。二维码门楼牌数据量主要包括院落牌和户室牌,本次预计换发院落牌12000套,户室牌50000套。
4.6.2实施内容
项目实施前,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实地勘察地名核实;制定相应的生产安装计划;生产制作门牌;将新制的门牌运至采购方指定地点,进行安装。安装地点若有旧牌的,安排安装人员同时拆除旧牌,并上交相关部门。
4.6.3门牌类型及数量
英山县二维码门牌制作及安装项目 |
|||
序号 |
门牌类型 |
功能模块 |
数量 |
1 |
二维码大门牌 |
制作与安装(含旧门牌拆除) |
1000个 |
2 |
二维码中门牌 |
制作与安装(含旧门牌拆除) |
1000个 |
3 |
二维码小门牌 |
制作与安装(含旧门牌拆除) |
10000个 |
4 |
二维码户室牌 |
制作与安装(含旧门牌拆除) |
50000个 |
4.6.4规格要求
点击查看相关链接院落牌
(一)大门牌。图文书写平面尺寸 570×370mm、外沿宽度≤15mm,厚度 1.5mm,二维码尺寸120×120mm。上部五分之一的区域标示单位、大型建筑物, 封闭式住宅小区所在街区的汉字名称,中部五分之三的区域标示该门的编号,编号用阿拉伯数字书写, 右侧标示二维码图标。
(二)中门牌。图文书写平面尺寸 270×170mm、外沿宽度≤15mm,厚度 1.0mm,二维码尺寸 75×75mm。上部五分之二的区域标示沿街商铺、住宅所在街区的汉字名称,下部五分之三的区域标示该门的编号,编号用阿拉伯数字表示,右侧标示二维码图标。
(三)小门牌。图文书写平面尺寸 150×90mm、外沿宽度≤12mm,厚度 1.0mm, 二维码尺寸 40×40mm。上部五分之二的区域标示住宅、铺面所在街区的汉字名称,下部五分之三的区域标示该门的编号,编号用阿拉伯数字表示,右侧标示二维码图标。
点击查看相关链接户室牌
(一)户室牌 1。图文书写平面尺寸 118×73mm,外沿宽度≤9mm,二维码尺寸30×30mm。左上部标示统一标识码短码,中部区域标示多层住宅楼内的住户编号,右侧标示二维码图标。
(二)户室牌 2。图文书写平面尺寸118×73mm,外沿宽度≤9mm,二维码尺寸48×48mm。中部标示二维码图标,左上部标示统一标识码短码。
4.6.5产品设计配置的参照标准
所有二维码门牌制作及安装服务的生产和安装,包括规格、尺寸、牌面设计等应严格按招标文件、设计与相关国家标准规范执行,确保二维码门牌制作及安装服务的使用功能。具体参考标准如下:
GB/T 3190-2008 《变形铝及铝合金化学成分》
GBl7733--2008 《地名 标志》
GB/T 16159--1996 《汉语拼音正词法基本规则》
GB/T 3880-2006 《铝板带》
二、执行的相关标准、规范
1、国家、省及行业相关规划和政策性文件
《国务院关于印发“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的通知》(国发〔2021〕29号);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家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9〕57号);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数字政府建设的指导意见》(鄂政发[2019]4号);
《湖北省政务信息化项目共享整合和集约建设方案审核细则》;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办法》和《湖北省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鄂政办发〔2018〕59号);
湖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北省信息化建设预算标准(试行)》的通知(鄂财预发〔2023〕40 号);
《关于建立健全市城市数字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工作专班运行机制的通知》;
《黄冈市城市数字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方案》;
《黄冈市城市数字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市县一体化扩面推广工作方案》。
2、国家、省及行业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工信部《大数据标准化白皮书(2018)》;
《信息技术大数据术语》(GB/T 35295-2017);
《信息技术大数据技术参考模型》(GB/T 35589-2017);
《信息技术数据溯源模型描述》(GB/T 34945-2017);
《信息技术大数据数据分类指南》(GB/T 38667-2020);
《信息技术大数据接口基本要求》(GB/T 38672-2020);
《信息技术大数据大数据系统基本要求》(GB/T 38673-2020);
《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评估模型》(GB/T 36073-2018);
《基于云计算的电子政务公共平台总体规范第1部分:术语和定义》(GB/T 34078.1-2017);
《基于云计算的电子政务公共平台技术规范第1部分:系统架构》(GB/T 33780.1-2017);
《信息技术大数据技术参考模型》(GB/T 35589-2017);
《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数据交换与共享接口第1部分:数据交换要求》(C 0126-2018);
《数据元和交换格式信息交换日期和时间表示法》(GB/T 7408-2005);
《基于云计算的电子政务公共平台服务规范第3部分:数据管理》(GB/T 34079.3-2017);
《国家政务服务平台运维保障系统接入要求》(C 0132-2018);
《城市数字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规范》(DB42/T2066-2023);
《城市数字公共基础设施标准体系总体框架规范》(DB42/T2065-2023);
《县城、乡镇、村庄三级数字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规范》;
《湖北省城市数字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指南(第二版)》;
《黄冈市城市数字公共基础设施数据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
三、商务要求
投标供应商需在投标文件《商务要求响应、偏离说明表》中对以下商务要求逐条说明响应或偏离情况。
序号 |
条款 |
具体内容 |
1 |
项目交付/施工/服务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2 |
报价要求 |
|
3 |
包装及运输 |
1.所有设备及软件须按照厂家规定的产品包装为准。若中标人提供的产品不满足招标要求,采购人有权拒收,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中标人承担。 2.按招标要求供货,供货时必须提供全套的技术白皮书及产品配置清单(包括设备和软件说明书、操作手册、简单维修说明、图纸等)。 |
4 |
交付标准和方法 |
1.交付标准: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其他标准、规范,执行采购文件要求、投标响应承诺和采购合同的约定。 2.中标人完成工作内容后向采购人提验收申请,经采购人组织评审通过视为验收合格。 |
5 |
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
供应商所投的设备须提供规格型号、技术参数等与招标文件相符,环保、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对同类产品规定的标准,不得出售假冒伪劣产品。 (一) 软件运维服务期 1.供应商应明确承诺:所投软件的运维服务期为6个月,从验收合格之日起起算; (二) 货物质量保证期: 1.供应商应明确承诺:所投货物的质保期为5年,从验收合格之日起起算; (三)售后服务内容: 中标人和生产企业应当为采购人提供以下技术支持服务: 1.质保期内服务要求 (1)电话咨询:中标人和生产企业应当为采购人提供技术援助电话,解答采购人在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为采购人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 (2)现场响应:采购人遇到使用及技术问题,中标人应在采购人通知后2小时内响应,4小时内派员到达现场进行维修或更换,确保产品正常工作。若中标人在接到通知后没有响应或派员前来处理问题,则视为中标人承认货物存在质量问题,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3)技术升级 系统验收完毕后,中标人有责任及时通告系统相关软件的产品故障信息,并提供相应的解决措施,包括免费更换软件或进行软件版本升级。对于采购人在使用过程中发现的故障,中标人要及时免费的进行解决,保障系统的正常运行。 2.质保期外服务要求 (1)质量保证期满后,中标人应同样提供免费电话咨询服务,并应承诺提供产品上门维护服务。 (2)质量保证期满后,采购人需要继续由原中标人提供售后服务的,该供应商应以优惠价格提供售后服务。
|
6 |
违约责任 |
1.中标人违约承担违约责任。所有成交内容均需按照采购文件指标要求进行检查核对后方可进行报验,不满足采购文件和响应承诺的,采购人有权不对其进行验收;同时中标人对不满足要求的内容承担违约责任。 |
7 |
投标供应商履约要求 |
1.投标供应商应按照不低于招标文件的技术参数及要求进行设备选型。 2、投标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项目实施、项目运维期间发生的责任事故,由投标供应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8 |
知识产权归属和处理方式 |
1.本项目中软件开发服务所使用的开发平台和相关平台、系统等产品均为合法获得,对因此而且可能引发的相关法律责任,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2.投标供应商须保证采购人在使用过程中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等知识产权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指控,投标供应商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投标供应商使用的第三方及其他软件的报价应在投标报价中包含,未写明的出现问题由投标供应商承担责任。 3.中标人在采购及成交后,发生侵犯专利权的行为时,其侵权责任与采购人无关,应由中标人承担相应的责任,并不得影响采购人的利益。 |
9 |
保密条款 |
合同双方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妥善保存好本项目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秘密有关的各种图纸、数据、文件及资料,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国家秘密。如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第三部分 评审方法及评分标准
一、评审方法
本项目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百分制),即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得分高低依次排序。
其中: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
二、评审因素及评分标准
评标项目 |
评标分项 |
分值 |
评标打分细则 |
价格部分(10分) |
投标报价 |
10 |
评标委员会只对资格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价格评议,本次评分法采用综合评分法,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恶意竞标的除外),其价格分为10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其他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100%。 |
商务部分(35分) |
体系认证 |
5 |
投标人具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一个证书得1 分,本项最高得5分。 (须提供真实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不得分)。 |
综合实力 |
5 |
1、投标人具有市级及以上行业协会颁发的大数据企业证书,大数据类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证书,隐私计算类软件著作权证书。每提供一项上述证书得 1 分,满分 3 分。 (须提供真实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不得分) 2、投标人具备 CMMI 软件成熟度认证证书叁级及以上,提供证书得 2 分,未提供不得分。 (须提供真实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不得分) |
|
类似业绩 |
12 |
投标人具有投标截止日近三年内承担过类似项目绩,每提供一个得4分,满分12分。 (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扫描件或合同关键信息页扫描件并加盖公章,未提供不得分)。 |
|
团队综合实力 |
13 |
本项目拟派项目经理需满足以下要求: ①具备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 ②担任过类似信息系统集成类或电子智能化类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得5分,提供一个或者不提供不得分。 2、本项目拟派项目实施组成员(项目经理除外)具有: (1)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2)项目管理专业人士资格认证证书(PMP);(3)DCMM数据管理师;(4)注册信息安全专业类人员(CSIP);每提供一类证书得2分,最高得8分,同一人具有多类证书不重复得分。 (需提供拟派项目经理和项目实施组成员身份证、相关证书扫描件、投标截止日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并加盖公章,未提供或者证明材料提供不齐全不得分)。 |
|
技术部分(55分) |
项目理解 |
5 |
1.评审内容: 全面深刻理解该项目实施要求、背景、目标、范围和建设原则,对建设背景、建设目标、建设范围、建设原则等进行全面阐述。 2.评审标准: 1)对项目理解准确、建设目标、建设范围定位明确,得5分; 2)对项目理解基本准确、建设目标、建设范围定位基本明确,得3分; 3)对项目理解有偏差、建设目标、建设范围定位不清晰,得1分; 4)未提供不得分。 |
总体设计 |
10 |
1.评审内容: 结合项目建设背景、建设目标及需求清单,提供总体设计方案,方案需合理可行且契合我县数字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现状,方案需包括总体架构架构图、数据流向架构图及说明。 2.评审标准: 1)架构图及说明清晰、完整、准确,完全符合我县数字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现状,得10分; 2)架构图及说明清晰、完整、准确,但不完全符合我县数字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现状,得7分; 3)未提供架构图或方案设计不符合我县数字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现状,得0分。 |
|
技术服务方案 |
25 |
1.评审内容: 根据供应商提供技术方案的全面、科学、合理且符合标准规范要求等方面进行评议。 2.评审标准: 1)全面响应技术服务要求,方案全面、工作技术路线正确,方法科学,且能提供一标三实数据治理工具二级功能截图的得25分; 2)全面响应技术服务要求,方案全面、工作技术路线正确,方法科学,但未提供一标三实数据治理工具二级功能截图的得20分; 3)未全面响应技术服务要求,但能提供一标三实数据治理工具二级功能截图的得15分; 4)未全面响应技术服务要求,且未提供一标三实数据治理工具二级功能截图的得10分; 5)不提供技术服务要求的不得分。 |
|
工作进度计划及进度保证措施 |
5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针对本项目的工作进度计划及进度保证措施进行评分。
1)制定的工作进度计划及进度保证措施明确合理、切实可行得5分; 2)制订的工作进度计划及进度保证措施较明确合理得3分; 3)制订的工作进度计划及进度保证措施简单,不明确得1分。 4)不提供不得分 |
|
质量控制措施 |
5 |
1.评审内容: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针对本项目质量控制方案进行评分。
1)质量目标明确、内容齐全且措施有针对性得5分; 2)质量目标较明确、内容较全且措施有针对性得3分。 3)质量目标不明确、措施针对性不强得1分。 4)不提供不得分 |
|
培训方案 |
5 |
1.评审内容: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针对本项目培训方案进行评分。 2.评审标准: 1)制定的培训方案细致完善,切实可行得5分; 2)制定的培训方案较明确及合理得3分; 3)制定的培训方案粗糙,不明确得1分。 4)不提供不得分 |
备注: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最终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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