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东市第三人民医院设备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2024-05-07
启东市第三人民医院永阳院区
信息机房设备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分散采购谈判文件
启东市第三人民医院
2024年05 月07 日
地址:启东市汇龙镇人民东路48号 邮政编码:226200
网址:启东市第三人民医院网
目 录
第一部分 竞争性谈判公告
第二部分 谈判须知
第三部分 项目需求
第四部分 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第五部分 响应文件组成
第六部分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第一部分 竞争性谈判公告受[启东市第三人民医院]的委托,就[启东市第三人民医院永阳病区信息机房设备维保服务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项目概况
项目概况
(启东市第三人民医院永阳病区信息机房设备维保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可自行从网络下载(下载网址: 启东市第三人民医院官方网站(点击查看相关链接))采购文件,并于*********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启东市第三人民医院永阳病区信息机房设备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类型:服务
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最高限价:*****,供应商所报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文件视为无效报价。
采购需求:详见谈判文件,请仔细研究。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谈判文件第三部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分包。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未被“信用中国”网站(点击查看相关链接)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15点00分(北京时间)。
获取的地点、方式:各供应商可自行从网络下载(下载网址: 启东市第三人民医院官方网站(点击查看相关链接))。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05月11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5月11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启东市第三人民医院门诊三楼东边会议室【启东市汇龙镇人民东路48号(只接收直接送达)】,逾时则不予受理。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免收
2、项目谈判活动模式:本项目为见面开标模式。
3、项目演示、样品、答辩等:无
4、对项目需求部分(供应商资格要求、项目需求)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对项目谈判文件其它部分的询问请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启东市第三人民医院
地 址:启东市汇龙镇人民东路48号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
第二部分 谈判须知(一)总则
1.采购方式
1.1 本次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本谈判文件仅适用于谈判公告中所述项目。
2.合格的谈判供应商
2.1 满足谈判公告中供应商的资格要求的规定。
2.2 满足本谈判文件实质性条款的规定。
3.适用法律
3.1 本次采购及由此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的法律法规制约和保护。
4.谈判费用
4.1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谈判有关的费用,无论谈判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5.谈判文件的约束力
5.1供应商一旦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即被认为接受了本谈判文件的规定和约束。
6.谈判文件的解释
6.1谈判文件需求部分(供应商资格要求、项目需求)由采购人解释。
(二)谈判文件
1.谈判文件构成
1.1谈判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
(1)采购邀请
(2)谈判须知
(3)项目需求
(4)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5)响应文件组成
(6)附件
请仔细检查谈判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采购人联系解决。
1.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谈判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按谈判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响应文件对谈判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谈判文件的澄清
2.1任何要求对谈判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应在提交首次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三个工作日前按谈判公告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采购人有权对发出的谈判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
2.2采购人视情组织答疑会
3.谈判文件的修改
3.1在谈判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采购人可以对谈判文件进行修改。
3.2 采购人有权按照法定的要求推迟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期和谈判日期。
3.3 谈判文件的修改将在启东市第三人民医院网站公布,补充文件将作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
(三)响应文件的编制
1.响应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1.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就有关谈判的所有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
1.2除技术性能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2.响应文件构成
2.1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应包括资格审查证明材料文件、价格标文件。供应商按“第五部分 响应文件组成”要求编写响应文件。
3. 响应文件的密封、签署、提交
3.1响应文件必须提供1份正本2份副本。
3.2响应文件统一采用顺丰快递方式提交(不得采用到付方式)。
3.3响应文件均需采用A4纸(图纸等除外)打印并装订成册,不允许使用活页夹、拉杆夹、文件夹、塑料方便式书脊(插入式或穿孔式)装订,并应在响应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3.4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分二包密封,一包资格、资信证明文件、一包价格标(每包内含相应文件正副本);投标人必须将资格、资信证明文件,价格标分开封装。
3.5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密封袋上标明: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响应文件名称(如:“资格、资信证明文件”、“价格标”)。
3.6所有响应文件密封袋的封口处均应加盖供应商印章。
3.7如果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装订密封及加写标记,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4.响应文件的盖章要求
4.1响应文件必须加盖骑缝章或每页盖章。
4.2响应文件如有修改、行间内插字和增删,修改处应由供应商加盖供应商的印章。
4.3投标文件均需打印并装订成册,签字使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笔书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如因投标文件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5.谈判响应有效期
5.1谈判响应有效期为采购人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六十(60)天。谈判响应有效期比规定短的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而予以拒绝。
6.谈判响应有效期的延长
6.1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于原谈判响应有效期满之前,可向谈判供应商提出延长谈判响应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供应商可以拒绝采购人的这一要求而放弃谈判响应,同意延长谈判响应有效期的供应商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受谈判响应有效期约束的所有权利与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有效期。
(四)响应文件的提交
1.响应文件的提交
1.1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提交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
2.响应文件截止日期
2.1 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谈判公告中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天气、路程等因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2.2采购人可以按照规定,通过修改响应文件酌情延长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期,在此情况下,供应商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供应商受制的截止日期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日期为准。
3.响应文件的拒收
3.1 采购人拒绝接收未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拒绝接收在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
4. 响应文件的撤回和修改
4.1 响应文件的撤回
4.1.1 响应文件的撤回
供应商可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撤回其响应文件。
4.1.2 供应商撤回响应文件,则认为其不再参与本项目谈判活动。
4.2 响应文件的修改
供应商可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对其响应文件进行修改,供应商必须将修改响应文件的书面材料密封后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在封套上标明“修改谈判响应文件”和“开标时启封”字样。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予以接收,但不退换响应文件。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谈判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密封后,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4.3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响应文件作任何修改。
4.4在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响应文件中规定的谈判响应有效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供应商不得撤回其响应文件。
(五)谈判与评审
1.谈判仪式
1.1采购人将在谈判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谈判开始仪式。
1.2 谈判活动的文件开标工作由采购人组织,在谈判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谈判,并公布各供应商的最后报价。
2.竞争性谈判小组
2.1谈判开始仪式结束后,采购人将组织竞争性谈判小组进行评审。
2.2竞争性谈判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
2.3达到公开招标限额标准的货物或者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小组应当由5人以上单数组成。
2.4谈判小组独立工作,负责评审所有响应文件并确定成交侯选人。
3. 谈判评审过程的保密与公正
3.1谈判小组、采购人、相关监督人员等与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对评审情况以及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
3.2在谈判评审过程中,谈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行为影响谈判评审过程,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作为无效响应文件。
3.3谈判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谈判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未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谈判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3.4评审开始后,直至向成交供应商授予合同时止,凡是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响应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采购人、谈判小组均不得向供应商或与评审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
3.5在评审期间,采购人将设专门人员与供应商联系。
3.6采购人和评审小组不向未成交的供应商解释未成交原因,也不公布评审过程中的相关细节。
4、评审过程的澄清
4.1评审期间,为有助于对响应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谈判小组有权以电子函件形式要求响应人对其响应文件进行澄清,但并非对每个供应商都作澄清要求。
4.2接到谈判小组澄清要求的供应商应派人按谈判小组规定的时间和格式做出澄清,澄清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补充部分,但实质性的内容不得做任何更改。
4.3 接到谈判小组澄清要求的供应商如未按规定做出澄清,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对响应文件的初审
5.1响应文件初审分为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5.1.1资格性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的规定,由采购人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审查证明材料进行审查。进入评标程序后,资格审查的结论,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向谈判小组进行反馈。
接受联合体的项目,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成员中任何一方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应用记录。
5.1.2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人,采购人或招标代理将现场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原因,评审结束后,采购人或招标代理将不再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原因。
5.2在正式谈判之前,谈判小组将首先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了谈判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应该是与谈判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负偏离或保留。
所谓重大负偏离或保留是指与谈判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存在负偏离,或者在实质上与谈判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买方和见证方的权利或供应商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重大偏离由谈判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认定。谈判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5.3如果响应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谈判文件的要求,谈判小组将予以拒绝,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响应文件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文件。
5.4谈判小组将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的文件进行进一步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1)响应文件中谈判报价总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谈判报价总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谈判报价总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错误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
5.5谈判小组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响应文件中的报价,并告知供应商,调整后的价格应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则其谈判活动将被拒绝。
5.6谈判小组将允许修正响应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的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改不能影响任何供应商相应的名次排列。
5.7提供相同品牌相同型号产品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谈判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谈判;报价相同的,由谈判小组按照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谈判文件中将载明其中的核心产品。多家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款规定处理。
6. 被认定为未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的响应文件的情形。
6.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作无效响应处理。
6.1.1响应文件未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进行制作或密封的。
6.1.2 响应文件未按谈判文件的要求签字或签章的。
6.1.3响应文件未按规定加盖供应商印章,投标报价部分未盖章的。
6.1.4响应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6.1.5不具备谈判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6.1.6供应商属于投标禁止情形的。
6.1.7响应文件除价格标外出现报价的。
6.1.8响应报价超过了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
6.1.9同一供应商提交两个(含两个)以上不同的响应报价的。
6.1.10供应商的谈判最终报价大于自己前一轮的。
6.1.11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6.1.12供应商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查询“信用中国”网站后发现供应商存在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
6.1.13 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6.1.14谈判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资格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谈判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6.1.15其他法律、法规及本谈判文件规定的属无效响应的情形。
6.2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谈判失败。
6.2.1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谈判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符合《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
6.2.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6.2.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6.2.4谈判小组认定谈判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
6.3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谈判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处理:
6.3.1如出现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谈判的供应商或者在评审期间对谈判文件做出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情况,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执行。
(六)成交
1.确定成交单位
1.1成交候选供应商的选取原则和数量见谈判文件第四部分规定。
1.2采购人授权谈判小组在成交候选供应商中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1.3 采购人将在“启东市第三人民医院官方网站(点击查看相关链接)”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1.4 若有充分证据证明,成交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一经查实,将被取消成交资格:
1.4.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
1.4.2向采购人行贿或者评审专家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1.4.3恶意竞争,最终总报价明显低于其自身合理成本且又无法提供证明的。
1.4.4属于本文件规定的无效条件,但在评审过程中又未被谈判小组会发现的。
1.4.5与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
1.4.6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1.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参与谈判,响应无效:
1.5.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1.5.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谈判事宜;
1.5.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1.5.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响应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2.质疑处理
2.1 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谈判文件的,可以对谈判文件提出质疑。
2.2供应商认为谈判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2.2.1对可以质疑的谈判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谈判文件之日或者谈判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2.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2.2.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2.3质疑函必须按照本谈判文件中《质疑函范本》要求的格式和内容进行填写。供应商如组成联合体参加谈判,则《质疑函范本》中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之处,联合体各方均须按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
2.4对采购方式、谈判文件中项目需求、供应商资格条件、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资格审查结果等应当由采购人答复的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为方便供应商提起质疑,供应商可通过邮寄方式向采购人提交以书面形式的质疑。
采购人质疑接收人及联系方式,见谈判文件第一部分。
2.5 以下情形的质疑不予受理
2.5.1 内容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质疑。
2.5.2 超出政府采购法定期限的质疑。
2.5.3 未参加谈判活动的供应商或在谈判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
2.5.4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加谈判,联合体中任何一方或多方未按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的质疑。
2.6 供应商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进行恶意质疑。否则,一经查实,采购人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供应商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和记录该供应商的失信信息。
3.成交通知书
3.l成交结果确定后,采购人将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详见谈判文件第四部分)。
3.2成交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的,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谈判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七)授予合同
1.签订合同
1.l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谈判文件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1.2谈判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谈判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
1.3签订合同后,成交供应商不得将货物及其他相关服务进行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也不得采用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分包履行的,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转包或分包造成采购人损失的,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2.货物和服务的追加、减少和添购。
2.1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和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超过原合同金额10%。
2.2采购结束后,采购人若由于各种客观原因,必须对采购项目所牵涉的货物和服务进行适当的减少时,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前提下,可以按照采购时的价格水平做相应的调减,并据此签订补充合同。
序号 |
名称 |
品牌、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基本配置(单台) |
1 |
核心交换机 |
H3C LS-7506E |
台 |
3 |
规格:业务插槽数 ≥6,交换容量 ≥86.4Tbps,转发能力 ≥26400Mpps,主控引擎 主控引擎模块≥2,满足1+1冗余 |
2 |
光汇聚交换机 |
H3C LS-5560X-30F-EI |
台 |
1 |
交换容量 ≥598Gbps,转发性能 ≥222Mpps,支持可插拔双电源,支持可插拔双风扇,风扇支持端口侧/端口侧出风,MAC地址表≥32K,路由表容量≥32K,28个千兆光端口,8个combo,4个万兆SFP+口;万兆端口均固化,万兆端口支持千兆自适应;支持1个扩展插槽;整机最大万兆端口≥12,整机最大40G端口≥2,最大堆叠台数≥9台;最大堆叠带宽≥160G |
3 |
防火墙 |
H3C F1000-AK145 |
台 |
1 |
规格:产品由专用的硬件平台、安全操作系统 及功能软件构成。设备采 用自主知识产权的专用安 全操作系统,采用多核多 平台并行处理特性;设备默认配置为6个10/100/1000base-T接口 和2个SFP插槽,不少于2个端口扩展卡插槽,为了便于维护,所有扩展卡 插槽均要求位于设备前面 板,并且在维护现场即可 进行扩展(无需返厂);可扩展至少24个千兆 端口(非combo光电互斥 接口或共享交换接口); (提供产品实物照片,并 保留在投标现场进行实物 验证的权利)防火墙吞吐率:6Gbps、小包吞吐:1.5G;应用层 吞吐率(FW+APP):3Gbps、应 用层吞吐率(全威胁):2Gbps;并发连接数 :250万;每秒新建连接(FW&HTTP):8万;每秒 新建连接(FW+APP&HTTP):4万安全操作系统采用冗余设 计(提供截图),出于安 全性考虑,多系统需在设 备启动过程中进行选择不 得在WEB维护界面中设置 系统切换选项。系统出厂默认支持病毒防 御、入侵防御、应用识别 、网站分类库过滤、IPSECVPN功能;系统具有 良好的扩展性,除默认支 持的功能模块外,还可以 支持扩展 APT防御功能; |
4 |
WEB应用防火墙 |
H3C W2000-AK420 |
台 |
1 |
规格:采用专用硬件架构与专用安全操作系统,基于操作系统内核的完全检测技术;硬件设备可以机架安装。产品必须为专业性 WEB 应用防火墙硬件设备,而非下一代防火墙\UTM 类设备集成的 WEB 防护功能硬件采用模块化设计,可以通过扩展卡来增减业务接口,而非软件WAF。1U机架式结构,最大配置为26个接口; 默认包括2个可插拨扩展槽4个10/100/1000base-T端口4个SFP槽;单电源;MTBF不少于450000小时最大吞吐能力500M并发TCP会话数100万 |
5 |
服务器 |
H3C DL388 GEN10 |
台 |
2 |
规格:服务器外型 机 架式服务器高度 ≥2U,标配 原厂导轨,CPU型号 Intel Xeon E5- 2630V4,可支持≥135w处理器CPU实配数量 ≥2颗,内存实配规格 实配≥16根16GB 2400 DDR4内存,内存可扩展数量 可扩展 ≥24个内存插槽,官方支 持最大容量3T,支持永久 性内存,提供内存通道上 的数据永久性存储能力并可实现内存通道上的应用加速,针对数据库和 分析工作负载提供更高的 效率实配硬盘及托架≥2*300GB SAS 10k 硬盘 硬盘托架具备Raid重建 时不可拔出硬盘提示指示 灯。配置≥8个2.5寸热插 拔硬盘槽位,可扩展至≥26个2.5寸热插拔硬盘 槽位阵列控制器 ≥1个标配SAS Raid阵列卡(不占用PCIE扩展槽),支持Raid0/1/10/5/6,支持RAID 1 ADM/RAID10 ADM (3盘镜像,调整缓存读写 比例等功能)。≥2GB缓存 可选配4GB缓存,支持 缓存数据保护,且后备保 护时间不受限制;启动盘可选项 支持双MicroSD或双M.2卡配置 Raid1,作为操作系统安装盘PCI I/O插槽 最多提供 ≥6个全高PCIE3.0插槽 网卡 本次配置≥4个10/100/1000M-baseT 多 功能以太网接口;要求额外配置≥1个双端 口万兆网卡,要求该网卡 不占用PCIE扩展槽,并包 含2个10G光模块要求额外配置≥1个双端 口16G HBA卡并包含2个 16G光模块冗余电源 2个≥500w铂金 版热插拔冗余电源,可选 服务器内部后备电池,断 电情况下,支撑服务器运 行≥60秒。冗余风扇 热插拔冗余风扇 |
6 |
存储 |
H3C MSA2050 |
台 |
1 |
规格:最大配置199块 SFF或者96块LFF,最大容 量960TB,2个热插拔存储控制器≥12GB,存储系统掉电无 需电池进行保护。支持控制器SSD缓存扩展 扩展容量≥200GB/控制器≥4个16Gbps主机端口/控制器,支持最大512个LUN,配置LUN动态扩容许可128TB,支持SSD,SAS和SASMDL磁盘,支持RAID 0,1 3 5 6 10 50,支持SSD,SAS和SATA在同 一磁盘笼磁盘混插,允许数据卷跨越同时最多 199块硬盘,无需进行Raid后空间再绑定,配制磁盘快照功能,最少 配制64个快照和卷克隆可扩至512个支持数据异步复制提供数据自动分级存储。 单个LUN中的数据,按照 实际的I/O压力自动在SSD、SAS和SATA硬盘之间 进行自动迁移,无需中断 业务。自动分级存储功能 支持I/O每个卷可在三个 不同类型的硬盘之间进行 自动迁移。可以进行手动 或自动迁移。提供卷的精简配置管理功 能,即实际主机映射的存 储空间超出存储实际拥有 的磁盘空间。要求精简配 置支持空间在线回收。要求支持断电时将控制器 缓存数据写入硬件存储设 备中,可永久保护,在保 护过程中不需要电池保护 方式配置6块1.6T SSDSFF,12块6T SAS LFF |
7 |
光纤SAN交换机 |
H3C QW937B |
台 |
1 |
规格:机架式安装无拥塞架构设计,所有 FC端口全线速,最大可扩展端口≥24;实 配24端口,激活12端口并配置12个16G光模块 端口速率全双工状态下支 持2/4/8/16Gbps,实配16Gbps,核心交换模块、电源、风 扇等关键部件冗余,能够 在线进行微码升级、更换 与激活或增加新的硬件模块平均延迟≤2.1微秒,超过99.99%的网络的全面 可用性确保与服务器、网络存储 器兼容良好、性能匹配支持硬件自动检测FC-PH FC-PH-2 FC-PH-3 FC-GS-2 FC-FG FC-SW2支持最短路径优先特性 支持交换机/导向器之间 的级联支持任意端口间的端口汇 聚(trunk)能力 |
8 |
UPS主机 |
艾默生 ITA2 30K |
台 |
1 |
规格:容量:每台额定输出功率为30kVA;投标人必须用足够容量的UPS进行投标;系统运行方式:UPS可以单机运行 也可直接并联,并机时无需其他旁路柜;旁路的具体设置情况:每台机必须自带静态旁路和维修旁路;输入电压范围:380400,415 V,频率范围为45~65Hz;频率跟踪范围为50Hz±8%可调;频率跟踪速率:0.51,2Hz/s可调;输入功率因素:≥0.99,输入总电流谐波失真度(THDI)≤5%(单机),UPS整流器具有PFC功率因素校正功能,设备必须有良好的软启动功能;整机效率: >93%,输出电压稳压精度: 220VAC±1%,三相五线;可调范围:±3%,输出频率:50±0.5Hz;瞬态电压变化:在负载跳变100%时≤±5%;瞬时恢复时间:≤60ms;峰值因数:≥3;正常工作方式下,过载125%可以支持10min;过载150%可以支持10s;市电电池切换时间:0ms,旁路逆变切换 |
9 |
精密空调 |
艾默生 DME12HP5 |
台 |
1 |
规格:上送风,送风量≥1980m3/h ;风机数量 1 ;总冷量≥10.1kw; 显冷量≥9.2kw; 电加热≥2kw ;加湿量≥2kg/h; 压缩机数量 1 ;全封闭涡旋式,压缩机回路 1 机组(宽*深*高)mm ≤700*450*1740; 冷凝器数量1,重量为180kg,含控制网卡1块;外平衡式热力膨胀阀 |
10 |
软件 |
大华综合管理平台 |
套 |
1 |
规格:4*1000M网络接 口,支持端口冗余、多址 及绑定三种模式硬盘、电源、风扇可热插 拔;支持IPSAN在线扩容 支持iphone、ipad、android手机客户端,软硬一体化设计,核心服 务自由勾选,主从模式实时切换,支持分布式部署(堆叠应 用),支持5台堆叠,单个平台服务器,支持 200个设备,1000个通道的接入,单个平台服务器,支持 300Mbps码流接入100Mbps存储,并同时 支持300Mbps转发支持视频监控、报警、停 车场、门禁、电子巡更、 可视对讲等安防子系统,支持符合GB28181、Onvif标准协议的设备接入,公司通过CMMI3认证必须与本部平台对接,互 访,可以在本部管理此项 目所有安防系统硬件 |
11 |
监控存储 |
大华 DH-EVS5036S-R |
台 |
1 |
采用4U 36盘位 专业存储设备;采用linux操作系统64位四核处理器 8G内 存,可扩展至16G;设备具有3个电源模块、3个风扇模块,1个控制器 模块,所有模块均支持热 插拔,可不打开样机的外 壳进行控制单元的插拔或 更换;支持接入6T、8T、10T硬 盘 ,可混合支持SATA磁 盘、SAS磁盘、SSD磁盘;在工作状态下,支持硬 盘热插拔;具有5个千兆RJ45网络接 口,支持扩展4个千兆RJ45网络接口,或支持扩 展2个万兆光口;可分别 设置不同的IP地址,并具 有负载均衡、容错模式、 链路聚合功能模式 ;支持Raid5、Raid5EE、Raid6,支持全局热备和 局部热备;支持Raid即建 即用;支持逻辑卷的动态 在线扩展;支持监控级和 企业级硬盘创建RAID;当RAID组内2块及2块以上 硬盘发生故障或者出现硬 盘丢失时,原RAID组内磁 盘中的数据可正常读出且新数据可正常写入; 支持RAID误操作恢复功能 当RAID组中某块功能正 常的磁盘被误拔掉之后1min内再插上,该磁盘能 恢复到原RAID中 ;支持同时进行2048Mbps视 (音)频码流存储2048Mbps视(音)频码 流转发、384Mbps视(音 )频码流回放;在转发模 式下,可支持4096Mbps视 (音)频码流转发;IPSAN工作模式下,存 储带宽不小于8Gbps;可支持不低于500MBps的 图片并发输入,同时不低 于250MBps图片并发输出 ;支持N+M集群功能:当发 生故障时可在WEB日志和 客户端报警提醒,当故障 恢复后,可由备份服务器 实现高速、中速、低速进 行回传(1
|
备注: 1、以上设备配置仅供参考,以实际配置为准,如需详细配置,请联系厂商查询或现场勘查。 2、为了设备正常运作,本次维保项目投标时必须提供5-6项华三设备原厂质保承诺函。 |
二、商务部分要求
1.供应商自行现场勘查熟悉并理解采购单位各类关键系统和相关软硬件平台现状、配置情况以及维保需求与质量目标,在维保操作中如有任何偏差均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2.质量要求:符合采购需求。
3.质保、售后服务要求:
3.1必须为本采购项目的所涉设备(详见设备清单)提供一年全天时的维保服务,提供壹年原装硬件免费包修包换、故障现场技术服务,成交供应商在合同期内须安排技术工程师到采购单位机房对所涉设备(详见设备清单)进行软硬件系统的全面巡检不少于六次,出具详细巡检报告,提出存在问题(隐患)和合理解决方案。现场故障服务不限次数。巡检内容如下:
(1)服务器、存储、网络设备及其他软硬件的运行状况,及时发现各种隐患,并做出相应处理。
(2)提供软硬件系统存在的问题报告及其解决方案,提出系统整体架构及技术改进建议。
(3)检查网络及安全设备运行状况,监测网络流量和可用性,及时发现系统的各种报警信息及网络不安全因素,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
3.2远程电话支持服务:必须提供 7×24 全天候无限制电话服务。采购单位在合同期间内所使用的设备如遇到问题(无论是软件、硬件)时,成交供应商应当随时提供电话支持与帮助。成交供应商须指定一名工作不少于五年并担任过 2 个以上其它类似项目的项目经理,一旦接到采购单位请求电话,成交供应商提供的项目经理将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电话解决或联系相关工程师处理。成交供应商指定的项目经理如因特殊原因离职或更换的话,须及时通知采购单位,并指定符合采购单位要求的接替人员。
3.3成交供应商必须提供可操作的详细应急维保预案及全年(含节假日)24 小时故障呼叫服务。
成交供应商接到采购单位故障呼叫后应及时提供远程维护,远程无法修复的,要及时派相关认证工程师做现场服务,现场服务次数和时间不限。
对于严重故障(影响采购单位业务正常运作的故障),应派遣工程师到现场做技术支持。响应时间:15 分钟以内;到场时间:接到故障通知后,3 小时内到达现场;修复时间:到达采购单位现场后,8 小时内恢复。
对于一般性故障(不影响采购单位业务正常运作的故障),应派遣工程师到现场做技术支持。响应时间:15 分钟以内;到场时间:接到故障通知后,5 小时内到达现场;修复时间:到达采购单位现场后,24小时内恢复。
3.4服务总结:成交供应商在系统恢复正常运行后,应对系统运行情况进行跟踪,并结合故障现场信息对故障产生原因进行分析,3 日内提交故障分析报告及解决方案;对未能彻底解决的问题应进行跟踪、反馈并及时处理;对服务期间各种服务完成情况每季度总结。
3.5硬件设备维保要求:当硬件设备出现故障时,由成交供应商维护服务工程师到现场或通过电话等提供维护服务和技术支持。维护服务措施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对系统错误进行记录、分析并实施故障诊断,携带备件及时进行现场维修、更换,对系统板卡、设备的微代码升级,采取系统检测诊断,对设备实行定期的预防性维护不少于六次,提供设备维护、维修记录和报告,辅导掌握系统的基本操作并给予技术支持。对采购单位因日常工作维护等需求实时响应,1 小时内提供远程服务。
3.6成交供应商须根据本采购项目的技术和功能要求,自行规划、设计满足采购单位要求的维保方案,并提供对客户的技能培训。
3.7成交供应商需建立运行服务保障应急预案,包括:对系统实施可能遇到的问题及其应对措施的考虑情况,在维保服务期间巡检、故障处理的组织,联系机制的合理性、有效性等。
3.8备品备件服务:成交供应商必须拥有自主的备件库,备件需满足采购单位维保设备的需求,并提供备件库地址。成交供应商需承诺当发生严重故障时,备件送达采购单位数据中心现场时间不超过 3 小时。根据所有可能发生的硬件故障,提供完整备件库,第一时间提供备件更换,并及时补充备件库。
3.9技术培训服务:成交供应商需提供 2 人 4 天的技术培训,主要包括服务器、存储、网络设备等设备日常维护操作的培训服务,帮助采购单位相关人员提高技术水平和解决常见故障的能力,提升系统运维效率。
3.10其它:指导采购单位制定服务器及网络系统故障的处理方法、应急预案等,并应按采购单位要求定期演练;指导采购单位编制各项运维管理制度,满足等保要求。
三、服务期及服务地点
1.本项目预算费用为每年9.6万元(本项目预算为一年度的预算,根据《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本项目根据采购结果,采取一次招标三年沿用。一年合同期满后,采购人未获得预算批复或因政策变化采购需求取消,则经采购人书面通知供应商后,合同到期终止不再续签,或受疫情等不可抗力的影响,次年预算压减,采购人也将根据新的预算重新采购,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风险。),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实行一年一考核一续签合同的办法,采购人有权单方决定是否续签后一年度合同,除政策性调整(如最低工资等)外,合同金额不作改变。如果成交供应商没有达到合同所要求履行条件之一的,则采购人有权在委托期限内随时终止合同。
2.供应商自行联系采购单位进行现场勘查,熟悉并理解采购单位各类关键系统和相关软硬件平台现状、配置情况以及维保需求与质量目标,在维保操作中如有任何偏差均由成交供应商负责。未考察现场或考察工作不详细的供应商成交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采购单位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要求,对此,采购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
3.服务地点:启东市第三人民医院永阳病区指定地点。
四、报价要求:
1.本项目为固定总价合同。除非合同条款中另有规定,否则成交人的成交总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供应商投标报价时请充分考虑各种可能因素(报价中含整个项目在服务期内的相关软硬件及其安装、调试及正常使用所需一切相关附件、授权、软件资源使用、货物运输、使用培训、税金、质保、售后服务等所有相关费用),投标时一次包定不再另行追加。
五、履约保证金:
1.本项目成交后的履约保证金为项目成交价的10%,成交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须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合同签订前汇入采购单位账户(应当以数字人民币、支票、汇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成交供应商凭成交通知书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超期或未有协商,则视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2.成交供应商全部履约合同义务,经采购单位验收合格无质量、进度等问题的,采购人在验收合格后一次性退还履约保证金,采购人若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按照逾期部分的每日0.05%支付违约金。3.发生以下情况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或部分退还:a.签订合同后,成交供应商不履行合同义务的,采购单位有权全额扣除履约保证金,全额不予退还,同时采购单位亦有权终止合同,成交供应商还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赔偿责任。
b.成交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发生违约行为,给采购单位造成损失的,采购单位有权在成交供应商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中予以扣款,以弥补采购单位经济损失,不足的部分成交供应商另外补齐。
六、付款方式:
采购单位每半年对成交供应商进行考核,考核满足要求,支付合同总价款的 50%;考核不满足要求的将中止合同。余款于合同履行结束后一个月内付清(不计息)。
七、约定事项:
采购单位根据谈判文件中考核内容进行验收,如验收时发现不符合谈判文件要求的,视为验收不合格。
第四部分 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一、谈判方式
现场见面谈判模式。
二、谈判程序及评审方法和标准
采购人审查响应供应商资格,符合资格的供应商接受谈判小组的各轮谈判,在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最后报价最低者为成交供应商。
资格审查评审结束后进入最后报价环节,最后报价将作为评审价。
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只有符合《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
各供应商最后报价结束后如谈判小组认为最后最低的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自身成本,涉嫌恶意竞争,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则有权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若该供应商拒绝说明或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供说明,或虽有书面说明但仍无法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则谈判小组有权取消其谈判成交资格,按顺序由最后报价次低的供应商递补,以此类推。
评委在认真审阅响应文件的基础上,根据各响应文件的响应程度独立评判。
(一)采购人(代表)对供应商资格进行审查。
供应商资格不合格的,其响应文件判定为无效响应文件。
(二)谈判小组对符合资格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
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响应文件,将被判为不满足谈判文件实质性要求。
(三)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落实
1、小微型企业价格扣除
(1)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给予10%的扣除价格,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供应商需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提供相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3)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自行填写。
2、残疾人福利单位价格扣除
(1)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残疾人福利单位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残疾人福利单位标准请参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监狱和戒毒企业价格扣除
(1)本项目对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如不提供上述证明文件,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
(3)监狱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5、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分包的,对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6、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的,联合体享受上述同类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7、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
(四)成交供应商的确定
谈判小组审查响应供应商资格,符合资格的供应商接受谈判小组的各轮谈判,在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最后报价最低者为成交供应商。若最后报价有相同时,则通过抽签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
(五)公告成交结果
自确定成交供应商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启东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告成交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六)发放成交通知书
公告成交结果的同时,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发放成交通知书。
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成交结果,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成交。
第五部分 响应文件组成响应文件由资格审查证明材料、价格文件二部分组成。请供应商根据本谈判文件的要求在以上二部分中分别提交响应的材料。响应文件格式中要求签字的不可打印填写,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一、资格审查证明材料(不能出现价格文件)
1.投标人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声明函(格式见附件1)(如分公司参加投标的,另需提供总公司的授权证明);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见附件2);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谈判代表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见附件3,法定代表人参加的,无需提供授权委托书);
4.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5.提供设备清单中5-6项华三设备原厂质保承诺函(格式自拟);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失信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附件4);
7.供应商提供未被“信用中国”网站(点击查看相关链接)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官网截图;
8.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
注意:上述要求提供复印件的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资格审查不通过。
二、价格响应文件
1.谈判响应报价表(格式见附件5);
2.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格式见附件6);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格式见附件7);
4.监狱和戒毒企业证明材料(如有,格式见附件8)。
价格响应文件须每页加盖单位公章,未按要求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一律视为无效价格响应文件!
附件1
投标人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声明函
我单位参加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投标活动。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做出如下声明:
1.我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我单位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我单位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我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的,从其规定。)
6.我单位满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承诺人名称(公章):
日期:______年月日
附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现任我单位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单位名称(盖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附:提供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盖公章
附件3法定 代 表 人 授 权 委 托 书
启东市第三人民医院:
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或事业单位),法定地址:,特授权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针对启东市第三人民医院永阳病区信息机房设备维保服务采购项目的投标,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签名的所有文件负全部责任。被授权人签署的所有文件(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本授权书自投标开始至合同履行完毕止。
被授权人无权转委托。
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性别:年龄:职务: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供应商(盖公章):
日期: 年月日
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盖公章
附件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失信记录的书面声明
声 明
我公司郑重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我公司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在投标截止时间节点,没有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供应商(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月日
附件5
谈判响应报价表
序号 |
货物名称 |
服务期 |
小计(元) |
备注 |
1 |
启东市第三人民医院永阳病区信息机房设备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
1年 |
||
合计总金额(大写): |
合计总金额(小写): |
本报价表须机打并加盖报价单位公章,手填无效。
供应商名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联系电话:
日期:______年月日
附件6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 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注:1.如项目属性为“服务”或“工程”,请按本表填写。
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3.供应商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附件7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注:1、供应商如不提供此声明函,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
2、供应商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供应商全称(盖章):
日 期:
附件8
监狱和戒毒企业证明材料
(格式自拟)
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供应商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注:1、供应商如不提供此声明函,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
2、供应商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附件9
质疑函范本
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
质疑供应商:
地址:邮编:
联系人: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址:邮编:
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质疑项目的名称:
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
采购人名称:
采购文件获取日期:
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
质疑事项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质疑事项2
……
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请求:
签字(签章): 公章:
日期:
质疑函制作说明:
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
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
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第六部分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供货方: (下称供方)
采购方: (下称需方)
签订地点:签订时间:年月日
根据要求,对启东市第三人民医院永阳病区信息机房设备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进行 采购,经过评委的严格审核评定,确定供方为本次成交供应商。现就本次供货事宜订立如下合同:
一、合同价及服务期限:
1、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
小写:元。
2、服务期:本项目预算为一年度的预算,根据《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本项目根据采购结果,采取一次招标三年沿用。一年合同期满后,需方未获得预算批复或因政策变化采购需求取消,则经需方书面通知供方后,合同到期终止不再续签,或受疫情等不可抗力的影响,次年预算压减,需方也将根据新的预算重新采购,供方自行承担相应风险。),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实行一年一考核一续签合同的办法,需方有权单方决定是否续签后一年度合同,除政策性调整(如最低工资等)外,合同金额不作改变。如果供方没有达到合同所要求履行条件之一的,则需方有权在委托期限内随时终止合同。
二、质量要求及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
1. 符合采购需求。
三、服务地点:启东市第三人民医院永阳病区指定地点。
四、结算方式和期限
每半年对供方进行考核,考核满足要求,支付合同总价款的 50%;考核不满足要求的将中止合同。余款于合同履行结束后一个月内付清(不计息)。
五、担保条款:
供方必须在签订合同前向需方交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为成交金额的 10%( 元),待履约期满后一个月内返还(履约期间不计息)。
六、违约责任:任何一方违约,均需按照下列约定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1.供方不能交货及需方中途无理由退货的违约金,执照违约部分货款总值的每日0.05% 支付。
2.供方逾期交货及需方逾期付款的违约金,按照逾期部分的货款总值的每日0.05% 支付。
3.供方交付货物时质量明显不符合规定的,而需方有权拒收并有权要求供方限期更换、退货或减少价款等。由于需方原因造成供方逾期交货的需方按约定承担逾期交货违约金。
七、保修及后续(售后)服务:
1.必须为本采购项目的所涉设备(详见设备清单)提供一年全天时的维保服务,提供壹年原装硬件免费包修包换、故障现场技术服务,供方在合同期内须安排技术工程师到需方机房对所涉设备(详见设备清单)进行软硬件系统的全面巡检不少于六次,出具详细巡检报告,提出存在问题(隐患)和合理解决方案。现场故障服务不限次数。巡检内容如下:
1.1服务器、存储、网络设备及其他软硬件的运行状况,及时发现各种隐患,并做出相应处理。
1.2提供软硬件系统存在的问题报告及其解决方案,提出系统整体架构及技术改进建议。
1.3检查网络及安全设备运行状况,监测网络流量和可用性,及时发现系统的各种报警信息及网络不安全因素,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
2.远程电话支持服务:必须提供 7×24 全天候无限制电话服务。需方在合同期间内所使用的设备如遇到问题(无论是软件、硬件)时,供方应当随时提供电话支持与帮助。供方须指定一名工作不少于五年并担任过 2 个以上其它类似项目的项目经理,一旦接到需方请求电话,供方提供的项目经理将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电话解决或联系相关工程师处理。供方指定的项目经理如因特殊原因离职或更换的话,须及时通知需方,并指定符合需方要求的接替人员。
3.供方必须提供可操作的详细应急维保预案及全年(含节假日)24 小时故障呼叫服务。
3.1供方接到需方故障呼叫后应及时提供远程维护,远程无法修复的,要及时派相关认证工程师做现场服务,现场服务次数和时间不限。
3.2对于严重故障(影响需方业务正常运作的故障),应派遣工程师到现场做技术支持。响应时间:15 分钟以内;到场时间:接到故障通知后,3 小时内到达现场;修复时间:到达需方现场后,8 小时内恢复。
3.3对于一般性故障(不影响需方业务正常运作的故障),应派遣工程师到现场做技术支持。响应时间:15 分钟以内;到场时间:接到故障通知后,5 小时内到达现场;修复时间:到达需方现场后,24 小时内恢复。
4.服务总结:供方在系统恢复正常运行后,应对系统运行情况进行跟踪,并结合故障现场信息对故障产生原因进行分析,3 日内提交故障分析报告及解决方案;对未能彻底解决的问题应进行跟踪、反馈并及时处理;对服务期间各种服务完成情况每季度总结。
5.硬件设备维保要求:当硬件设备出现故障时,由供方维护服务工程师到现场或通过电话等提供维护服务和技术支持。维护服务措施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对系统错误进行记录、分析并实施故障诊断,携带备件及时进行现场维修、更换,对系统板卡、设备的微代码升级,采取系统检测诊断,对设备实行定期的预防性维护不少于六次,提供设备维护、维修记录和报告,辅导掌握系统的基本操作并给予技术支持。对需方因日常工作需要提出的维护等需求实时响应,1 小时内提供远程服务。
6.供方须根据本采购项目的技术和功能要求,自行规划、设计满足需方要求的维保方案,并提供对客户的技能培训。
7.供方需建立运行服务保障应急预案,包括:对系统实施可能遇到的问题及其应对措施的考虑情况,在维保服务期间巡检、故障处理的组织,联系机制的合理性、有效性等。
8.备品备件服务:供方必须拥有自主的备件库,备件需满足需方维保设备的需求,并提供备件库地址。供方需承诺当发生严重故障时, 备件送达需方数据中心现场时间不超过 3 小时。根据所有可能发生的硬件故障,提供完整备件库,第一时间提供备件更换,并及时补充备件库。
9.技术培训服务:供方需提供 2 人 4 天的技术培训,主要包括服务器、存储、网络设备等设备日常维护操作的培训服务,帮助需方相关人员提高技术水平和解决常见故障的能力,提升系统运维效率。
10.其它:指导需方制定服务器及网络系统故障的处理方法、应急预案等,并应按需方要求定期演练;指导需方编制各项运维管理制度,满足等保要求。
八、解决合同争议的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供、需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任何一方均可向启东市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其它约定事项:
1.供、需双方如在本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对标的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时,以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有权鉴定部门的质量鉴定结果为准,由此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供方承担。
2.如供方不履行本合同第七条所规定的保修或后续(售后)服务,则需方有权另行聘请其他维修单位进行维修及后续服务,所支出的合理的维修和服务费用在供方的履约保证金中扣付或需方直接向供方索取,如供方的履约保证金不足以支付该维修及后续服务的费用,则需方有权继续向供方追偿。
3.除不可抗力的原因外,供方超过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十日内仍不能交付本合同项目货物或服务的,则视为不能交货,需方有权选择决定是否继续履行本合同,如需方决定终止本合同的履行,则供方必须承担不能交付的违约责任,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双方出具书面材料报鉴证机关备案。
4.供方对需方提出货物或服务有欺诈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十、本合同由供、需双方签订并加盖公章(同时双方应加盖骑缝章)后生效,合同一式四份(供需双方各执两份)。
供方(盖章): 需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银行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