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家庄站地块租赁住房项目沿街商铺2层区域房产租赁 6年使用权交易公告(第2次延期)
一、标的基本情况
出租单位基本情况 |
单位名称 |
济南轨道交通集团置业有限公司 |
出租标的 基本情况 |
标的类型 |
房产 |
标 的 量 |
220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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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地址 |
济南市历城区唐冶街道唐明路517号翰墨文苑小区沿街商铺二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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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现状 |
闲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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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瑕疵 |
无瑕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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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披露事项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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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策及价格核准 |
内部决策情况 |
济轨资源经营招例纪要〔2024〕9号 |
上级部门 批准情况 |
济南轨道交通集团资源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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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参照价格确定依据 |
山国房估字(2024)第00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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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核准 备案部门 |
济南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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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简介 |
该标的位于济南市历城区唐冶街道唐明路517号翰墨文苑小区沿街商铺二层,土地用途:居住;所有权人:济南轨道交通集团置业有限公司,标的明细: (标的1)625.48㎡,251130.22元; (标的2)1574.82㎡,632290.23元 标的查看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李老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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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出租必要性 |
维护国有资产安全,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 |
二、交易及资格条件
承租交易条件 |
出租期限 |
六年 |
租金标准 |
首年租金: 883420.45元/年起 |
租金标准说明 |
本次出租位置建筑面积及首年租金价格: (标的1)翰墨文苑小区沿街商铺二层S2南侧(2-1、2-2、2-3、2-4、2-5、2-6、2-7、2-8、2-9、2-10)区域:625.48㎡,251130.22元起,之后每年租金递增率不低于2%; (标的2)翰墨文苑小区沿街商铺二层S3(2-1、2-2、2-3、2-4、2-5、2-6、2-7、2-8、2-9、2-10、2-11、2-12、2-13、2-14、2-15、2-16、2-17、2-18、2-19、2-20、2-21、2-22、2-23、2-24、2-25)1574.82㎡,632290.23元起,之后每年租金递增率不低于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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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款期限要求 |
1.缴费周期:以具体合同约定为准; 2.首期缴费方式:乙方以银行转账方式一次性支付首期租金; 3.签订合同时,租赁押金不低于年租金的20%,租金支付周期不低于6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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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先承租情况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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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用途要求 |
商业产品为商业用途,不得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货物;不得从事违法活动;除丧葬及销售异味类产品业态之外,其他业态不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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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合同公示版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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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方 资格条件 |
1、意向承租方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近3年度(自2021年至2023年)财务状况表(企业成立不足3年的,财务报表自成立年度起提供); 3、信誉要求:意向承租方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本单位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的网页截图(加盖公章)。 4、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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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标的要求 |
承租方应充分了解标的现状等情况;双方应严格遵守租赁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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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额 |
(标的1):*****(伍万壹仟元整) (标的2)***** (壹拾贰万柒仟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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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 缴纳时间 |
保证金应在信息披露公告截止日17:00前到达下述济南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保证金未按时到账的,报名资格无效。 户 名:济南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 账 号:4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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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 处置方式 |
如产生两名以上合格意向承租方,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 |
三、公示及交易方式
招租方式 |
经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有产权)公开招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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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公示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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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延长信息发布: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7个周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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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方式 |
信息公告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将采用网络竞价的交易方式确定最终承租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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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 收款 账户信息 |
(合同签订并在交易公司备案后首期租金将按此账号转给出租方。) 户 名:济南轨道交通集团置业有限公司 开户行:交通银行济南龙奥支行 账 号:37*********003269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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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
1、意向承租方报名前,请详细阅读本项目公告内容及本项目《实物资产租赁合同》,并联系出租单位至出租实物资产现场看样,实物资产实际情况以现场看样为准。 2、保证金应在信息披露公告截止时间前到达济南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并在挂牌截止日前至济南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提交承租报名材料。 3、确定承租方经公示无异议后,签订出租合同,办结交易价款及出具成交确认书,出租方在一个月内负责对承租方交付出租实物资产。出租方对挂牌公告内容中的条款负责解释。 4、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承租方通过资格确认后(或递交保证金后),即视为其已完成对标的的全部尽职调查,完全认可本次挂牌所涉评估价值等全部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次挂牌公告内容及标的现状及瑕疵,自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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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平台 联 系 人 |
靳先生、黄先生 |
联系电话 |
870873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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