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中医药统计直报系统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辽宁省中医药统计直报系统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3-210000-14201
项目名称:辽宁省中医药统计直报系统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100000.00
最高限价(元):1000000
技术部分
数据采集报表填报要求无需插件纯WEB交互页面,支持数据留痕,可追溯历史数据填写记录
为保证数据安全系统需提供完备的日志记录,包括用户操作、系统运行等,支持使用国密算法对敏感数据进行加密。
★机构管理包含代报关系管理功能。
中药材填报机构与中医医疗机构为两套机构,需要对两套机构和用户有所区分。
投标人在确保项目质量和安全的原则下,控制项目进度,明确项目各阶段时间节点。
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投标人应至少开展1期集中培训(招标人提供场地、承担食宿等费用,投标人提供培训师资和培训教材,投标人相关费用包含在本项目报价中)。
7、投标人须保障采购人在中国使用其货物及服务及其任何部分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侵权指控,投标人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商务部分
★1 履约期限:项目建设工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完成。
★2 履约地点:辽宁中医药大学(采购人指定地点)
★3 付款方式及条件:完成所有服务内容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支付合同金额的100%。
★4 验收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验收程序: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2017]603号)以及辽宁中医药大学职能管理部门相关要求执行。
验收报告:由验收小组出具验收报告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5 质量保证期:(3)年
合同履行期限:项目建设工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完成(具体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相关规定、促进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支持脱贫攻坚等政府采购政策等相关规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本项目采购的货物满足《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款内容,故不具备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条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08时00分至*********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56号中建峰汇广场A座8楼)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现场备份响应文件递交同时执行并保持一致,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2.关于电子标评审的相关要求详见辽财采函〔2021〕363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电子文件报送截止时间同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解密时限为30分钟、二次报价提交的时限为30分钟。如供应商未按照规定的时限响应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3.如供应商现场解密须自行准备笔记本电脑并下载好对应的CA认证证书带至开标现场进行电子解密(开标现场不提供网络支持)。同时供应商须自行准备好备份响应文件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至代理机构处,如未递交备份文件的按照响应无效处理,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而没有进行网上递交的响应文件的,响应无效。关于具体的备份文件的格式、存储、密封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辽宁中医药大学
地 址:
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79号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56号中建峰汇广场A座8楼
联系方式:
*********-315
邮箱地址:
79421406@qq.com
开户行:
中国光大银行沈阳黄河大街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36490*********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冬妮、齐俭、石增良、潘婷婷
电 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