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鞍山市公安局法医、痕迹实验室常规检案试剂、耗材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辽宁博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鞍山市铁东区二一九路36号5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Z2407135
项目名称:鞍山市公安局法医、痕迹实验室常规检案试剂、耗材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9.9045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9.9045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鞍山市公安局法医、痕迹实验室常规检案试剂、耗材采购(具体详见货物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个月内完成全部合同内容(具体时间按合同签订内容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提供所投医疗器械注册证(包括附件或附页,有效期内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的无需提供);(2)若供应商为制造商,所提供产品属第一类医疗器械的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属第二、三类医疗器械的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若供应商为代理商,所提供产品属第一、二类医疗器械的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所提供产品属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至 *********,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博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鞍山市铁东区二一九路36号5层)
方式:现场/以电子邮件形式获取文件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博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鞍山市铁东区二一九路36号5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获取招标文件说明:须在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辽宁博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邮箱(bzzbb2@126.com)或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到辽宁博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鞍山市铁东区二一九路36号所在层五层)现场获取,并根据采购代理机构的要求填写供应商信息表,具体以收到供应商信息表的时间为准,拟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发送邮件后须电话通知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否则延误领取招标文件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鞍山市公安局
地址:鞍山市立山区越岭路258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博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鞍山市铁东区二一九路36号五层
联系方式:苏倩、寇丽君*********/2592003/2592005/2592006-82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苏倩、寇丽君
电 话: *********/2592003/2592005/2592006-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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