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详情
集美区广科花园安置房二层办公招租
本项目拟在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公开招标,我方(交易实施主体)特作以下承诺:
1、本次交易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我方对交易标的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交易标的不存在被实施抵押担保和司法、行政、仲裁等强制措施及其他不宜处置的情况,具体信息发布内容见下方表格;
2、本项目交易已履行了相应程序,项目交易方式、交易底价及其他交易事项已经过有效内部决策,并获得了相应审批或备案;
3、我方(或委托的代理机构)对在交易过程中出具的所有材料包含公告公示内容的真实、完整、合法、有效性负责,并承诺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仅为本项目提供交易场所和信息发布渠道;
4、对于交易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交易系统故障等异常情况,我方及委托的代理机构保证在交易文件中与竞买人、投标人等约定应急处置方式,系统使用中与投标人、竞买人等产生的纠纷由我方或代理机构与其按约定或协商解决。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交易中心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项目名称 | 集美区广科花园安置房二层办公招租 | ||||||
项目编号 | 350211N2024Z001-4 | ||||||
交易方式 | 招标(线上) | ||||||
是否经过评估 | 是 | 评估备案(核准)机构 | 厦门市集美区财政局 | ||||
交易实施主体 | 厦门市集美区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 | 厦门兴城联合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周毅昆、林亚妹*********、********* | ||||||
资格条件 | 投标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本项目不允许分公司以及联合体参与投标。 (2)投标人应在本项目招标信息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从"信用厦门"网站(点击查看相关链接)、"信用中国"网站(点击查看相关链接)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点击查看相关链接)获取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上述3个网站获取的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完整截图。对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中存在参加投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投标人,其投标无效("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营业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例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受到行政处罚或者存在行贿犯罪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未满)。投标人为自然人的从中国人民银行或其地方支行或行政服务中心查询本人《个人信用报告》,若竞租人所提供的报告中公共记录里有不良记录的其竞租将被拒绝。 (3)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不得在承租方面有诉讼、纠纷、擅自转租等记录。 (4)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授权书原件。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 (5)投标人应承诺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中所有条款的要求,否则作无效报价处理。 (6)投标人为企业的应提供近三年任意一年的财务状况报告和近三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近三年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相关材料的有效复印件,包括如下: 6.1财务状况报告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及利润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鉴于目前开户银行许可证已停止发放,报价人选择提供资信证明的,无需再提供开户银行许可证。取消招标文件中涉及开户银行许可证要求的条款,投标人无需再提供);或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6.2缴纳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凭据。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6.3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说明:无法提供上述6.1-6.3证明材料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如实的相关书面情况说明或相关证明材料(均应加盖投标人公章)。 (7)投标人应承诺完全满足附件1:《厦门市集美区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承租人信用评价管理办法》,2:《承租人负面行为清单》要求,接受采购人的考核。 投标人不满足上述规定的资格条件或提供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其投标将被拒绝,以上资格证明文件为复印件的,须加盖投标人公章,且原件备查。其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
||||||
招标文件的获取 |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06-28 至 2024-07-19(北京时间截止至9:15);2.招标文件售价0元人民币;3.地点: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采购公告一并发布;4.欲报名的投标人需登录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点击查看相关链接)首页-交易信息-行政事业资产资源交易栏目下方:厦门市资产资源交易系统入口进行报名,报名前应进行相关登记注册,对平台操作有疑问的,请联系平台客服电话:400-999-6901 | ||||||
投标文件的递交 | 线上提交 | ||||||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 | 2024-07-19 09:15:00 | ||||||
开标地点 | 厦门市云顶北路842号厦门市政务服务中心4楼开标室5(C403) | ||||||
保证金账户名 | 厦门兴城联合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
账号 | *********0174296 | ||||||
开户行 | 兴业银行莲花支行 | ||||||
保证金缴交截止时间 | 2024-07-19 09:15(以保证金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 ||||||
看样时间 | / | 看样联系人及电话 | 许工********* | ||||
异议受理单位及联系方式 | 厦门兴城联合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
投诉受理单位及联系方式 | 厦门市集美区财政局 | ||||||
其他披露事项 | 租赁期限:5年,前2年月租金为中标价,从第3年开始,每月租金在前一年度月租金的基础上递增3%。 因招租人目前正在进行内部业务调整,本项目招标结果确定后合同签订事宜可能由招租人与承租人签订也有可能由集美发展集团投资有限公司与承租人签订,投标人应承诺接受本条款要求,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
||||||
备注 | 填写系统时"投标信息摘要"中"工期(服务期)"指的是租期 | ||||||
序号 | 标的编号 | 标的名称 | 面积 | 租期 | 交易底价 | 保证金 | |
1 | 350211N2024Z001-4001 | 集美区广科花园安置房二层办公招租 | 3137.73㎡ | 60月 | *****/月 | ***** |
交易实施主体: 厦门市集美区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厦门兴城联合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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