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龙河村各庄台路灯安装多年已有多处线路设备老化及灯具损坏,加之现维修成本较高,结合村庄环境整治,经龙河村成员代表研究决定,将庄台路灯更换安装太阳能路灯,根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法将该工程进行公开交易,经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理事会成员研究一致同意,就安装太阳能路灯工程项目委托武坚镇产权交易中心进行公开交易,现将有关交易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龙河村庄台安装太阳能路灯,建设地点为扬州市江都区武坚镇龙河村。项目实施内容包括:购买并安装墙壁或抱杆款太阳能路灯150盏,规格为直径60管/1.2米(热镀管)太阳能支臂(含热镀抱箍)70w太阳能板(含支架)锂电(50ah)一体化(60w)灯具,质保期3年(包换)终身维护。由于在庄台安装地形比较复杂报名方必须到现场勘察,如不勘察,所有后果自行承担。
二、交易底价:本项目最高限价为*****(含税金)。
三、资金来源:村自筹。
四、中标办法:最低价中标方法,本项目最高限价*****,最低报价不得低于*****。如有多人出价*****,系统自动抽签确定成交方。
五、工期:1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六、付款方式:中标价即为合同价。安装调试结束经验收合格后付工程款的50%,满一年后付工程款25%,剩余25%待质保期结束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不计息)。
七、交易方式
在线自由竞价(反向竞价),所有通过报名审核的意向报名人都可以对目标标的进行多次报价,每次报价不得高于当时最高有效报价,并每次按*****的整倍数报价。报价在规定竞价时间内报价有效。最终最低出价者获得成交资格。若最低出价者悔拍,则第二价低者成交且必须按第一中标人最低价作为成交价,以此类推。最终所有成交人都悔拍,则项目流标,重新注册交易。
意向受让方通过在线竞价时,只需报项目总价。
八、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报名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城市及道路照明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个人或自然人不可报名。
(3)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报名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4)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惩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报名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5)报名人接受公告中的所有条款,如有异议请在报名前提出,报名审核通过视为对公告所有内容无异议。
(6)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九、报名时间及相关事项
1、公示及报名时间:公示时间从20*********9时至20*********16时止(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2、报名方式:本项目只接受在线报名,意向报名人需在江都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网站“在线交易”模块
(点击查看相关链接)注册会员,并参与网上交易。
3、资格审核:报名信息(单位报名时上传:(1)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2)法定代表人和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3)营业执照;(4)资质证书;(5)安全生产许可证,以上材料报名时提供纸质复印件要加盖单位公章,提交后交易中心工作人员会对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后,方为报名成功,交易中心会以短信方式通知报名意向受让方审核结果。
4、意向受让方在报名时间截止前,按照会员中心提示的流程完成竞价保证金缴款,并注明缴款事由。竞价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不计利息。报名保证金为人民币*****。报名人报名成功后会收到缴纳保证金账户信息(注:开户行为江苏银行江都支行),企业需用在江都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在线交易”平台实名认证的基本户转账到此账户。
十、在线交易开始时间
*********上午9:00时开始,结束时间为上午9:10,出价延时30秒。
十一、标的咨询
即日起接受咨询。联系人:桂峰,联系电话*********。
报名人应在报名前自行对工程现状、面积、质量、权属、真伪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确认,并对自行确认的结果负责、本公告工程所介绍的内容由项目所在村提供,仅供参考。
十二、注意事项
1、首次参与交易注意事项:报名人请务必确认已在江都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网站“在线交易”模块(点击查看相关链接)注册了交易账号,且账号已完成实名备案(个人在会员中心银行接口认证;单位需带营业执照、基本户开户证明等到窗口验证)。
2、在项目交易过程中,如发现围标、串标等违规行为,违规者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予以罚没。
3、项目网上竞价过程中,使用手机进行实时竞价可能会在竞价时受到陌生电话、骚扰电话、移动电信联通运营商信号弱等不可控因素导致竞价受到干扰,建议使用台式机电脑、笔记本电脑进行实时竞价,并确保网络正常。遇到上述情况干扰或自身网络异常,一切法律、经济责任由意向受让方(单位或个人)自负。
4、项目竞价过程中如遇省农村产权交易平台网络原因造成项目竞价异常、发现项目提交手续不完善、或接到群众提出异议,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或本镇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可根据情况作出中止或终止项目处理决定,及时通知有效报名人,择期重新组织竞价程序或重新发布项目公告。
5、如有串标、围标、陪标,中标后以某种条件放弃成交资格、分包、转包项目、吃拿卡要等阻扰农村产权交易市场正常秩序违法、违纪行为的,没收保证金,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认定后列入全区农村产权交易不良行为记录名单,6个月至2年内禁止参加我区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项目交易,同时移交相关部门进行查处。
6、农村产权交易项目保证金因报名人自身原因被江苏银行资金管理系统退回,责任自负。未按照公告要求保证金未及时到达指定账户,责任自负。
7、本项目成交后,未成交者在交易结果公示后5日内退还报名保证金(原账户返回,不计息);中标者在合同签订后5日内退还报名保证金(原账户返回,不计息)。
8、标段详情解释权归:扬州市江都区武坚镇龙河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9、本公告在扬州市江都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网(点击查看相关链接)发布,并同时在项目所在村公开栏公示。
10、其他相关事宜解释权归江都区武坚镇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
报 名 联 系 人: 张元林 联系电话:*********
本公告发布时间为:*********-*********.
扬州市江都区武坚镇龙河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2024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