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冀中邯峰矿业有限公司2024年度税务服务(二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冀中邯峰矿业有限公司2024年度税务服务(二次),招标人为河北冀中邯峰矿业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相关文件要求下属单位加强税务管理,加强业务流程,降低纳税风险,提高税务筹划能力依法纳税。邯峰公司下属企业所在地主要分布在峰峰矿区、武安市、磁县等,纳税环境较为复杂,需事务所辅助我单位争取充分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邯郸地区税务局针对地区内企业环保税和部分税收优惠政策十分敏感,为保障及时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为对应不同税务局核查需求,我单位需专业税务师事务所指导研发费加计扣除和环保税、所得税等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和纳税申报。
2.1.1项目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1.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的5月31日,其中环保税核算内容须在2024年每季度纳税申报期之前完成;
2.1.3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且达到招标人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委托人要求;
2.2招标范围:河北冀中邯峰矿业有限公司2024年度税务服务(二次),包含但不限于
(1)为邯峰公司提供2024年度研发费加计扣除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备查资料咨询服务并出具专项咨询报告。
(2)为邯峰公司提供2024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资料审核,并出具专项咨询报告。
(3)对邯峰公司进行环保税核算(包括按期申报和按次申报)、环境保护税应税污染物排放量核算、网上申报、纳税凭证制作服务工作(其中不包括挥发性有机物环保税)。
(4)为邯峰公司提供税务咨询。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委托人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且在人员、专业技术、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2)投标人须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证书;
(3)投标人企业规模须拥有税务师20人以上,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以中税协信息服务平台注册税务师管理截图为准)。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最新纳税年度纳税信用等级须为A级;
3.1.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一年(2023年01月01日至今)至少与20家企业签订研发费加计扣除服务协议,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以协议为准,时间以协议的签订时间为准。
3.1.4信誉要求:
(1)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点击查看相关链接)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 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点击查看相关链接)“税收违法黑名单”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3)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1.5项目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所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税务师职业资格证书。
3.1.6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分公司参与投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从2024年07月02日09:00时至2024年07月08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
4.2获取方式:登录《冀中能源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点击查看相关链接)(未注册用户请先注册)→点击“我要参与”查找本项目→点击“我要报名”【推荐使用IE9及以上版本浏览器】→提交报名→支付标书费→上传缴费凭证(我的项目中)→下载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注:缴纳标书费时,请备注项目名称。标书费缴纳成功后,请及时上传缴费凭证,开取发票详见附件发票申请表!
4.4在交易平台上关于操作的事宜,包括注册、报名、支付和投递等有关操作可咨询服务支持电话*********(周一至周五9:00-18:00)。
4.5CA 办理:本次招标为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可凭上海冀中CA 或河北冀中 CA 进行项目投标。上海冀中CA包括实体CA和移动证书,与“安标国家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中心”CA互认,其中,移动证书无需邮寄,办理后安装APP“365移动签”,即可使用,具有移动签章功能。上海冀中实体CA、河北冀中CA办理有一定周期,投标人可酌情选择。
上海冀中CA 办理网址:www.sheca.com/help/vip,服务热线:400-820-6660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在线投递电子投标文件,远程投标解密。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7月22日14时00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之前使用《冀中能源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点击查看相关链接)提供的投标文件编制客户端软件编制相应的电子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文件相应位置签章(电子章),并上传经CA数字证书加密的投标文件。
5.2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冀中能源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北冀中邯峰矿业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东柳北大街268号
联 系 人:何广昱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煤炭工业石家庄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 址: 石家庄市裕华西路110号
邮 编:050000
联 系 人:杨晓杰、王亚宁
电 话:*********、*********
电子邮件:hebxxw@163.com
开户银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
账 号:62325953990000131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