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2024年垫江县周嘉镇骑龙村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已由垫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垫江发改委发〔2024〕23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垫江县周嘉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2024年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垫江县周嘉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垫江县周嘉镇骑龙村2组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房屋改造工程:立面抹灰层拆除300㎡,墙面一般抹灰 300㎡,外墙真石漆1200㎡,瓦屋面(含木梁、檩条)750㎡;旧瓦屋面拆除900㎡,危房改造60㎡;六角亭:土石方挖填等48.77m?,亭子基础及地面贴砖,座椅、亭子柱子及瓦屋面等。市政工程:土石方挖填、踏水古桥修复1座、村民文化活动广场1个(300平方米)、人行步道120米、挡墙、栏杆、村牌院落标识、家风家训牌、文化小品雕塑、庭院绿化等。污水管网:新建农村生活污水收集管网515米(配套检查井)和沉淀池1个20立方米。新建村民议事长廊35米。
2.3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
2.4 招标范围:提供的设计施工图、工程量清单、竞争性比选文件以及竞争性比选文件补遗、答疑、澄清中补充的全部工程内容。具体以比选人发出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2.5 工期要求:90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12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
2.7 其他:/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竞争性比选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 | 垫江县周嘉镇人民政府 | 代理机构: |
垚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地址: | ||
联系人: |
何老师
|
联系人: |
黄老师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850440364@qq.com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 | 联系电话: | ********* |
传真: | 传真: | *********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账号: | 账号: |
![](../../static/img/flag/flag1.png)
![](../../static/img/focus-icon_07.png)
![](../../static/img/flag/flag1.png)
![](../../static/img/focus-icon_07.png)
![](../../static/img/flag/flag1.png)
![](../../static/img/focus-icon_07.png)
![](../../static/img/flag/flag1.png)
![](../../static/img/focus-icon_07.png)
![](../../static/img/flag/flag1.png)
![](../../static/img/focus-icon_07.png)
![](../../static/img/flag/flag1.png)
![](../../static/img/focus-icon_07.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