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和我校有关规定,现就福建江夏学院录取通知书等材料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积极响应。
1.项目概况
1.1 本项目采购人:福建江夏学院教务处
1.2 项目名称:录取通知书等材料
1.3 本项目最高价不超过1.6万元,采用最低价评审法
1.4技术参数及要求:
序号 |
名称 |
参数要求 |
数量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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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相框 |
尺寸 |
整体:250mm*190mm |
4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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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框 |
上左右边宽度:22m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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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形 大小 |
最宽:46.76mm 最窄:26.90m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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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质 |
白色卡纸 |
350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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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色卡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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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艺 |
烫金工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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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刷 |
白卡双面彩色印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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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相框支架 |
尺寸 |
长 方 形 大 小 :105mm*41mm 最宽:133mm 最高:105mm |
4300 |
需要粘贴支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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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质 |
白色卡纸 |
350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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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色卡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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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刷 |
白卡双面彩色印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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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PVC板 |
尺寸 |
245mm*188mm |
4300 |
需要粘贴PVC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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厚度 |
0.02m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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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通知书内芯 |
尺寸 |
245mm*188mm |
4600 |
单独印刷,无需放入相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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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质 |
200g超感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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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刷 |
双面彩色印刷 |
注:下图为设计样稿,最终设计稿将进行微调
2.响应商要求
2.1 响应商资格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且需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合法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2 响应商具有独立完成录取通知书业务的资质及经验,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现本项有虚假者,取消其中标资格,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和进行相应的赔偿。
2.3 响应商需对项目的每一单独项以及总价进行报价。报价含编辑、设计、排版、制作、制版、印刷、装订、运输、支架粘贴、PVC板粘贴、发票税点等费用。
3.服务要求
3.1 响应商应具有完善、有效的质量保障,确保录取通知书相关材料保质保量的准时交付。
3.2 质量要求:保证产品纸质、规格、使用油墨等符合邀请报价文件要求。印制及装订工艺、颜色等均按照国家出版总局规定的标准并参照招标标准制作,版面干净,文字和图案、网线色块等清晰、完整、位置准确、着色一致。
3.3 付款方式:本采购项目款项按期、据实结算。由成交供应商开具正式发票,由采购方按照相关规定办理。
3.4 录取通知书设计成果的知识产权归采购方所有,未经采购方书面同意,响应商不得将设计成果用于其他项目。
4. 递交响应文件须知
响应文件应包含以下内容:
4.1 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4.2 报价回执单,加盖公章(见附件)。
4.3 报价资料进行密封装袋(贴封条并加盖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5.其他
5.1 公告开始时间:2024-7-818:00,报价截止时间:2024-7-1118:00。(北京时间)
5.2 报价资料需于2024-7-1118:00(北京时间)前密封邮寄(顺丰)至我处。邮寄地址:福州地区大学新校区溪源宫路2号福建江夏学院招生办
联系人:吴老师
联系电话:*********
5.3本采购项目解释权归福建江夏学院教务处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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