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详情
菏泽市政府采购招投标管理系统
曹县发展和改革局曹县发展和改革局郑庄库区、梁堤头库区、商都仓房改造及郑庄库区电气改造工程二次招标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 SDGP37*********02000295 | ||||
2.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 曹县发展和改革局郑庄库区、梁堤头库区、商都仓房改造及郑庄库区电气改造工程二次招标 | ||||
3.首次公告日期: | 2024-07-01 10:53 | ||||
二、更正信息: | |||||
1.更正事项: | 采购文件 | ||||
2.更正内容: | 1.更正事项: 采购文件第九页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2 费用承担”内容。2.更正内容:采购文件第九页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2 费用承担”内容变更为: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文件》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的收费标准的70%计取。以上费用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支付。3.更正日期:********* | ||||
2.更正日期: | 2024-07-03 10:28 | ||||
三、其他补充事宜: |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采购人名称: | 曹县发展和改革局 | 地址: | 曹县城投集团707室 | ||
联系方式: | 05303531900 | ||||
2.代理机构名称: | 中瑞岳华(上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 | 地址: | 菏泽市人民路永昌大厦1502室 | ||
联系方式: | ********* | ||||
3.项目联系人: | 邹经理 | 联系方式: | ********* | ||
五、附件(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 | |||||
1.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2.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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