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检察院2024年档案数字化澄清修改公告
项目编号:0809-2444GDC3A623
项目名称: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检察院2024年档案数字化
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启时间:*********9时30分00秒
一、澄清修改内容
1、现就采购文件“第三部分 供应商须知”的“六、评审方法及标准”的“6.2.评审标准”的“1.商务部分评审标准”的如下内容作出修改:
评审因素 |
原内容: |
修改为: |
项目经理能力评价 (仅限1人) |
【注: (1)须同时提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项目经理的①上述证书、身份证;②在供应商单位近6个月(响应截止日之前,指2023年1月至2024年5月)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 |
【注: (1)须同时提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项目经理的①上述证书、身份证;②在供应商单位近6个月(响应截止日之前,指2023年12月至2024年5月)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 |
技术负责人能力评价 (仅限1人) |
【注: (1)须同时提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项目技术负责人的①上述证书、学历证书、体现技术负责人参与的业绩和验收报告、身份证复印件;②在供应商单位近6个月(响应截止日之前,指2023年1月至2024年5月)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
【注: (1)须同时提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项目技术负责人的①上述证书、学历证书、体现技术负责人参与的业绩和验收报告、身份证复印件;②在供应商单位近6个月(响应截止日之前,指2023年12月至2024年5月)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
项目技术团队人员评价 |
【注: (1)每小项累计得分; (2)须同时提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相关人员的①上述证书、身份证;②在供应商单位近6个月(响应截止日之前,指2023年1月至2024年5月)连续任职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
【注: (1)每小项累计得分; (2)须同时提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相关人员的①上述证书、身份证;②在供应商单位近6个月(响应截止日之前,指2023年12月至2024年5月)连续任职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
二、其他说明
(1)本澄清修改文件是对采购文件的规定、修改或补充,对于采购文件及其他函件内容相同(或相同性质)的内容应作修改或补充,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中涉及到上述内容的也应在相同的位置修改,否则后果自负。
(2)如本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与在此之前发出的采购文件、其他文件以及口头答复有不一致的,均以本“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为准。
(3)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未改变。
三、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检察院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何先生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8号天禧华园一座八层
联系方式:*********转8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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