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采购人名称:大连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
二、 采购项目名称:大连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后勤保障物资台桌类等采购项目
三、 采购项目编号:ZC-GW-HQB-HW-024003
四、 采购内容:
大连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后勤保障物资台桌类等采购邀请函
大连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对后勤保障物资台桌类等 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项目名称: 大连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后勤保障物资(台桌类等)采购项目
二、主要内容: 采购后勤保障物资台桌类等供应商一家 。
三、采购预算: 约7.***** (投标报价超出总预算和分项预算的为无效投标。实际供货款=∑中标单价×实际供货量)。
注:1.投标人不能只对本项目个别品目进行投标,否则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被拒绝。
2.本项目不允许投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四、评标方法:最低评标价法。(投标人对清单货物分别报价,总价=∑分项报价×年预计采购量,总价最低者中标)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六、采购需求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七、本项目须进行资格预审,请于报名截止前提供如下材料:
1、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被授权人本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若为三证合一的,可只提供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4、信用记录查询情况加盖公章。
经查询信用信息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具体要求如下)。
(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点击查看相关链接)、“信用辽宁”网站(点击查看相关链接)失信黑名单、“信用大连”(点击查看相关链接)网站失信黑名单(黑榜)、“中国政府采购网”(点击查看相关链接)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及根据实际需要引入的其他官方认可合法有效的信用信息查询渠道。
(2)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截至提交报名表前一天。
(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截屏等可实现留痕的方式。
(4)信用信息使用规则:对于经查询信用信息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投标人,评审委员会应取消其投标资格。
5、重大违法记录查询情况加盖公章。
6、报名表自拟加盖公章(标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八、提交或邮寄报名表的时间与地点:
公告截止时间:*********16:00。
接收报名文件截止时间:*********16:00。
邮寄地址:大连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机关楼101室
联 系 人:关星 电 话:*********
地 址:大连市甘井子区桧柏路269号
九、开标时间与地点:
公告截止后,采购人通知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及样品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注:本项目须提供如下样品:手套一副(棉质混纺),垃圾桶一个(30L)。
采购文件
一、报价表加盖公章。
序号 货物名称 型号和规格 制造厂名称 数量 单价(元) 合计(元)
1
..
投 标 总 价(元):
二、品目及技术要求
详见附件纸质文具类附件
三、样品要求
1、投标人应提供所需样品,供开标评审;
2、样品要求遮挡生产厂家、地址、商标或其他标志性标识;
3、中标样品作为验收样品留存;
4、投标人如未中标,其样品予以退还。
注:样品提交不合格按无效投标处理的情形:
①未提交样品;
②提交样品的种类、数量不符合要求;
③投标样品不符合技术要求;
④样品未按要求遮挡生产厂家、地址、商标或其他标志性标识。
四、商务要求
★1、可接受产品实际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2、交货时间:接到甲方订货通知后48小时内完成供货,应急需求6小时完成供货。
★3、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所有商品均按国家规定的“三包”范围进行售后。在超过“三包”期后,若有个别商品需要修理,厂家应免费提供售后服务。
★5、报价:以投标报价为准。报价包含产品、配送、税费全部费用,不再额外收取其他费用。
★6、付款方式:电汇、支票等均可。每月按采购计划数量货到并验收合格后,采购人按实际供货量次月内一次性付款。结算合同价款时,中标单位必须提供合法有效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付款,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中标单位负责,造成采购人损失的,中标单位应负责赔偿。
★7、服务期限:1年。
★8、合同履行期限内,中标方不得单方变更供货价格及投标品牌。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中标方按照约定价格及品牌继续履行合同或单方面解除合同,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当按照合同总价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货品不符合参数值要求或有其他质量问题,甲方有权取消合同。
注:“★”条款为必须满足条款,如不能满足,视为无效投标。
五、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传真: /
地址: /
2、采购人名称: 大连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
联系人: 关星
联系电话: *********
传真: /
地址: 大连市甘井子区桧柏路269号
※特别说明:根据《大连市财政局转发关于公布2021-2022年度辽宁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大财采【2020】1086号)相关规定,本项目属于采购单位自行组织的非政府采购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不纳入财政部门监管范围。凡涉及与本项目有关的询问、质疑、投诉、举报等事宜,供应商应向代理机构(如有)、采购单位或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反映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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