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藏高速公路K148+189-K170+000段路面技术状况提升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京藏高速公路K148+189-K170+000段路面技术状况提升工程施工已由河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河北高速公路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关于京藏高速公路K148+189~K170+000段路面技术状况提升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的批复》(冀高开养〔2024〕268号)批准,招标方案已经河北省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监督局核准,核准文号:冀交招核字[2024]E025号,项目业主为张家口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张家口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双信封形式,评标办法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京藏高速公路张家口段沿线。
2.1.2建设规模:①路面病害治理:对病害集中的内蒙古方向K155+250~K156+900段第一、二行车道路面,铣刨4厘米路面表面层后,回铺4厘米厚ARHM-13橡胶改性沥青混凝土;表面层和下承层层间撒布橡胶改性沥青防水黏结层。处治面积为12210平方米。对内蒙古方向K148+189~K155+250、北京方向K148+189~K159+000两个路段第一、二行车道路面铣刨1厘米表面层,加铺1.5厘米厚UTO-10高粘高弹橡胶改性沥青超薄罩面层;罩面层和下承层层间洒布高粘度改性乳化沥青粘层。罩面面积为132253平方米。对内蒙古方向K156+900~165+000第一、二车道,K165+000~K170+000第二车道,北京方向K159+000~K170+000三个路段路面进行拉毛后,加铺1厘米厚微罩面;罩面层和下承层层间洒布微罩面粘层油。罩面面积为117140平方米。
②标线恢复:恢复处治范围内路面标线,其中普通热熔反光型标线2712平方米、热熔突起型标线798平方米。
2.2招标范围:京藏高速公路K148+189-K170+000段路面技术状况提升工程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交)工验收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部相关工作。
2.3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1个标段。
2.4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7月,计划工期2个月,缺陷责任期12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满足本招标公告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其他要求:(1)本公告3.5修改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点击查看相关链接)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含分公司)或在“信用中国”网站(点击查看相关链接)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均不含分公司),不得参加投标。(2)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至今)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 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 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在“信用中国”网站(点击查看相关链接)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本项目设计单位为河北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与设计单位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7月5日上午09:00至2024年7月12日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图纸每套售价1000元,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7月26日13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河北CA数字证书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递交成功,递交时间即为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时间。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投标方式,招标人不再邀请投标人参加现场开标,投标人在开标时间登陆“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确认工作,并可以在开标直播大厅观看开标视频直播。本公告5.3款修改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电子交易平台完成上传的、未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请投标人按要求递交投标文件。
5.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官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张家口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网站”、“河北交投招标与采购服务平台”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张家口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合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张家口市经开区金悦广场七号楼地 址:石家庄市长安区北二环东路78号
邮 编:075000 邮 编:050000
联 系 人:白先生联 系 人:王伟
电 话:*********电 话:*********
传 真:/ 传 真:/
8.本项目实行“双盲”评审。
9、行政监督部门:河北省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监督局,电话:*********。
10.附件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
附件2:评标办法前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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