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雄安二手车交易市场有限公司车辆采购项目(2024年第一批)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河北雄安二手车交易市场有限公司车辆采购项目(2024年第一批)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雄安二手车交易市场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资金落实情况为已落实 ,招标人为 河北雄安二手车交易市场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计划采购车辆18辆(具体采购数量以实际结算为准),其中:SUV 11辆、轿车3辆、皮卡(喷黄厢式)2辆、皮卡2辆,具体车辆技术参数要求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2.2招标范围:2.2.1交货期:车辆到货时间为订货通知单发出35日历天内。2.2.2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2.2.3质量标准:合格。2.2.4本项目的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资质最低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并具有有效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业绩要求:业绩最低要求:近五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类似车辆(业绩中品牌车型需与本次投标车辆中品牌、车型一致)销售业绩(附合同、采购单等)。
3.1.3信誉要求:①本项目对被雄安新区 / 机构评为严重失信企业且正处在信用评价结果公示期内的投标人 不采用 否决性惩戒方式;②本项目对近3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评价为履约不合格的投标人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③本项目对近2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在本项目招标人实施的项目中存在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投标人 不采用 否决性惩戒方式;④本项目对近3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受到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达到 / 次或累计罚款 / 元的投标人 不采用 否决性惩戒方式;⑤本项目对因违反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立案调查的投标人 不采用 否决性惩戒方式。
3.1.4其他要求:(1)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2)本次招标接受(接受或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07-04 20:00 至 2024-07-12 09:29 (北京时间,下同), 登录“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网址:点击查看相关链接)(以下简称“交易平台”)供应商端,找到本项目并点击参与项目;在“我的项目”中免费 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4.3其他说明:投标人按4.1款下载招标文件前,应先在“交易平台”按该平台公布的操作手册进行用户注册和CA数字证书办理,已完成注册和CA办理的投标人不必重复操作。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07-12 09:30 ,递交地点/交易平台为 一、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 a.投标人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b.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c.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d.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f.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g.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者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h.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i.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j.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k.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l.投标人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雄安新区投标资格;m.投标人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暂扣或吊销执照;n.投标人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o.投标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p.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q.投标人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点击查看相关链接)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r.在近三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行为;s.近一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投标人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t.投标人因违反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以“信用中国”网站(点击查看相关链接)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u.投标人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失信主体”且在公示期内(以因拖欠工资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点击查看相关链接)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主体的为准);v.投标人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中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w.被本项目招标人或招标人上级单位评价为履约不合格且在限制投标期内的或被本项目招标人或招标人上级单位纳入严重失信名单的(以中国雄安集团网站(点击查看相关链接)公示通报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上述招标公告第3条第(3)②项修改为本条);x.投标人以弄虚作假方式骗取中标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以“信用中国”网站(点击查看相关链接)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y.在雄安新区招标范围内,因涉嫌围标、串通投标被立案调查,尚未被调查结束的(上述招标公告第3条第(3)⑤项修改为本条)。z.被本项目招标人或招标人上级单位给予禁止其参加投标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包括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雄安集团或招标人禁止其参加投标活动)。A.投标人为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运营机构,以及与该机构有控股或者管理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和个人。以上w、x、y、z与(4)信誉要求不一致的,以w、x、y、z条要求为准。二、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方式: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递交TBJ格式投标文件,无需提交纸质版文件。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开标方式:(1)投标人须登录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在线完成开标工作。开标时,投标人进入项目工作台,然后点击【开标】切换流程节点,再点击【进入开标系统】可进入远程开标系统。开标时,投标人需进入开标系统后在线签到,签到须填写“签到人姓名”、“手机号码”。(2)在开标准备环节,投标人无需操作,等待开标人完成投标文件导入即可。(3)开标人下达解密指令后,投标人须在电脑插入CA数字证书后点击【解密】,输入数字证书密码完成解密,投标人须在60分钟内完成解密并进行确认。 因投标人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忘记CA登陆密码、CA数字证书发生故障或用错、未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因招标人原因或系统发生故障等,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标时间。(4)解密时间结束后,等待开标人点击唱标后,投标人即可查看唱标内容。开标人生成开标一览表后,投标人可进行查看。开标过程中,可在线提出异议,开标人回复后可进行查看。三、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相关说明及注意事项警告: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已接入智慧纪检监督系统,如投标人中存在使用同一台电脑制作或上传投标文件的,将被系统自动识别为存在串标嫌疑。相关数据直接上链并移交相关部门。(1)递交投标文件1、充分考虑到网络及系统平台可能存在的非正常情况,建议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小时前上传。(对于超过50M的文件,请您预留更多时间)。2、投标人提早在采购项目文件获取截止时间、递交文件截止时间前进行相应业务操作。避免临近截止时间因网络环境、个人电脑环境等原因导致您未能及时参与、报价、递交文件,导致投标失败。3、在生成投标文件后,请对照招标文件要求,认真核对签名信息和数量后再上传投标文件;上传成功后,请务必下载、检查,确保文件内容和签名无误。四、开标(1)投标人参加方式投标人须登录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供应商端,通过【我的项目】-【项目工作台】进入项目后点击【开标】进入开标会(或点击【开标大厅】进入)。(2)开标前必须进行驱动检测1、请投标人务必在开标前进行驱动检测(打开数字签名服务-驱动管理,点击“一键检测”),如未进行驱动检测导致开标时无法解密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2、建议使用google、Edge、火狐浏览器登录,确保CA数字证书能正常使用,如有问题可拨打网站首页技术支持电话。3、请投标人提前准备好加密CA数字证书和电脑,确保网络顺畅,推荐使用公司办公环境的有线网络。五、评标在评标过程中投标人应随时关注平台信息,在规定时间内答复评标委员会发出的澄清、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的,评标委员会将按照评标办法作出最不利于该投标人的量化。六、服务电话电子交易平台:*********;北京CA数字证书:*********(微信同号);注册审核:********* 。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点击查看相关链接)、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点击查看相关链接)、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点击查看相关链接/#/home)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河北雄安二手车交易市场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雄安二手车交易市场有限公司 |
地址: |
中国(河北)自由贸易试验区雄安片区容城县雄安市民服务中心雄安集团办公楼336-6 |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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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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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高经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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