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长春市公安局食堂购买社会化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自行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 点击查看相关链接)网上注册(middle.zcygov.cn/v-settle-front/registry)并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7月31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LGA2023-0225
项目名称:长春市公安局食堂购买社会化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需求:(1)投标人负责全权接收采购人食堂154名临时工的劳动合同关系,并与154名临时工签订劳动合同确立劳动关系(以下简称“劳务派遣人员”),具体负责的服务内容包括如下事宜:
1)代采购人发放劳务派遣人员工资费用:每月按采购人确定的实际工资费用、人数和每个人的工资标准,按采购人确定的时间足额向每个劳务派遣人员发放工资费用。劳务派遣人员工资费用包括基本工资、社会保险费和公积金(五险一金)、人身意外保险、雇主险、福利及其他费用等。此部分费用暂按154人12个月计算为675.9万元,投标人应按此价格进入投标报价,为不可竞争费用,采购人最终按每月实际人数和实际金额支付给中标人,再由中标人发放给每个劳务派遣人员。
2)劳务派遣人员的劳务管理,包括但不局限于所有劳务派遣人员的薪酬管理、社会保险费和公积金(五险一金)、人身意外保险、雇主险等一切事宜的办理及个税代扣代缴、劳动纠纷处理,劳动关系维护,相关法律法规咨询等,处理劳务派遣人员提出的劳动仲裁、诉讼等事宜,劳务派遣人员的档案管理等一切劳务管理事宜,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此部分费用投标人暂按154人12个月进行报价,报出每人每个月的劳务管理服务费价格(单价:元/每人、每月),此部分价格为可竞争费用,此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保持不变,最终按每月实际人数进行结算。
(2)本项目投标总报价=代采购人发放劳务派遣人员工资费用(675.9万元)+劳务派遣人员的劳务管理费(单价:元/每人、每月)×12月×154人。此投标报价不允许大于930.5265万元。
(3)投标单位应为此项目配置两名项目经理,统筹管理所有食堂的日常管理工作,配合采购人完成项目的所有工作。(两名项目经理工资及社保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免费提供)。
(4)投标人需具备垫付至少6个月员工工资及社保等费用的能力。
(5)其余条款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和采购需求。
预算金额:采购预算930.5265万元(其中包含154人工资费用,劳务派遣人员的劳务管理费)。
最高限价:本项目投标总报价=代采购人发放劳务派遣人员工资费用(675.9万元)+劳务派遣人员的劳务管理费(单价:元/每人、每月)×12月×154人。此投标报价不允许大于930.5265万元。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服务标准:优质服务。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2投标人具有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或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3.3供应商应按照《长春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投标人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2066号)文件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交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并对资格条件承诺函有关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
3.4信誉要求:(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近三年内(截止到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点击查看相关链接)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在“信用中国”网站(点击查看相关链接)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点击查看相关链接)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7月7日至2023年7月14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0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网上免费获取(潜在投标单位自行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点击查看相关链接)注册(middle.zcygov.cn/v-settle-front/registry)并下载招标文件,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7月31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2023年7月31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3、递交投标文件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6999号凯利中心AB栋101开标四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公告同时在《政采云平台(点击查看相关链接/)》、《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长春市公安局
地址:长春市朝阳区人民大街2627号
联系人:才华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吉林省国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中懋天地8号楼1001室
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丽萍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丽萍
电 话:*********
监督部门:长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
电话: *********
附件信息:
2023.6.15审核稿-长春市公安局食堂购买社会化服务采购项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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