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培养具有良好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热爱农业,能胜任基层农技推广岗位,下得去、留得住、用得上、受欢迎的基层农业公共服务本科层次的专业人才,根据《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省教育厅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林业局关于开展2024年定向培养基层农技与林技人员工作的通知》(浙农科发〔2024〕6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公开招生(招聘)定向培养基层农技人员1名。现将招生(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生方式
定向培养实行招生与街道(镇)农技推广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并轨进行,按照“先填志愿,后签协议”的原则,按考生户籍以县(市、区)为单位实施定向招生(招聘)。
二、招生对象
2024年报考普通高校,立志为基层农业农村事业服务,并与江北区农业农村局签订定向就业协议的江北区户籍学生。
三、招生院校
浙江农林大学,招生代码:0211。
四、招生专业及数量
江北区2024年招生定向培养本科生1名,专业为农学专业,在高校招生普通类提前录取。
五、招生(招聘)程序
(一)填报志愿。高考总分(含政策性加分)在一段线上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按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有关规定填报志愿。考生只能选择在第一院校志愿填报,否则志愿无效。专业志愿填报需符合招生院校定向招生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定向培养基层农技人员如遇专业服从调剂也要符合选考科目要求。省教育考试院提供名单时,根据高考总分从高到低(总分相同时按位次)的原则,按江北区招生计划总数的1:1.2比例,向招生院校提供名单。招生院校将相应名单分发至江北区农业农村局。
(二)组织体检。江北区农业农村局根据院校提供的名单组织考生体检,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宁波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的相关办法和标准执行,费用自理。考生接到体检结果后,如对体检结果有异议,应当即时提出复检要求,否则视作放弃复检。复检仅安排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三)签订协议。对体检合格考生,在符合专业选考科目的前提下,按志愿优先、高考总分从高到低原则,根据招生计划数确定定向培养考生,并在江北区人民政府网站通知公告栏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并征得江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按招生计划的1:1比例与合格考生签订定向培养就业协议。
如因考生放弃、户籍不符、体检不合格等造成计划缺额的,按缺额计划1:1比例补充考生名单并执行相应程序直至计划满额或确无合格生源。
考生签订就业协议时须提供身份证、户口簿等证件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签订协议之日尚未满18周岁的考生,需监护人一并提供身份证明,共同签字。)。由江北区农业农村局将已签订协议考生名单报招生院校。
(四)学校录取。招生院校在录取工作开始前,将江北区报送的已签订协议考生名单按定向培养基层农技人员报省教育考试院。省教育考试院按名单投档,由招生院校按有关规定录取。未列入合格考生名单或者签订协议前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最终录取的定向培养生名单,由招生院校抄送江北区农业农村局、江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六、江北区定向招生专业学制及选考科目范围
招生专业 |
招生计划数 |
学制 |
选考科目 |
农学 |
1 |
四年 |
物理、化学(2门科目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考) |
七、学习费用
经学校正式录取并已签订定向就业协议的农学专业的学生,按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就读省内本科院校农学类专业的本省户籍学生有关政策免交学费,所需经费由省财政负担。定向培养生可享受与在校学生同等的奖助政策。
八、就业与待遇
定向培养生在校期间不具有事业人员身份,其一切行为由其本人承担责任。
学生按期毕业取得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后,参照宁波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的相关办法和标准,经体检合格的,由江北区农业农村局实施考察,考察按宁波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考察办法执行。考察结果为“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淘汰。
考察合格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按定向就业协议回到江北区街道(镇)农技推广机构工作。农技岗位由江北区农业农村局、江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商有关街道(镇)确定,由街道(镇)与定向培养生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合同期限为5年。合同期满,要严格实施聘期考核。聘期考核不合格的,不再续签聘用合同。定向培养生在乡镇从事农技推广岗位工作的期限不得少于5年,具体按签订的协议执行。
九、注意事项
(一)江北区农业农村局收到院校提供的入围体检名单后,将立即通过考生预留联系方式通知考生参加体检的时间、地点,如无法取得联系、或虽取得联系但考生未按通知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体检的均视为考生自动放弃。建议报考学生填报志愿后,暂不外出、保持通讯日夜畅通。
(二)咨询电话
江北区农业农村局:********* (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浙江农林大学招生办:*********
江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监督电话:*********
江北区农业农村局 江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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