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实施凉山州医疗“三监管系统”运维费服务项目招标工作,按照工作安排,经研究决定,公开选取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招标代理机构,现将公告发布如下。
一、服务内容
完成凉山州医疗“三监管系统”运维服务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及按照《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完成相关咨询工作。
二、资格及资料递交
(一)资格
1.参与单位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若已三证合一的可直接提交营业执照),加盖投标人公章,注明与原件一致,原件备查);
2.参与人须提供选取公告发布之日后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点击查看相关链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点击查看相关链接)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者截图(均注明网址);
3.提供2023年1月以来任意3个月纳税和社保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服务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提供盖鲜章的承诺函);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盖鲜章的承诺函);
6.三年内,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盖鲜章的承诺函);
7.四川省财政厅备案截图(加盖公司鲜章);
8.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代表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不是法人本人参加比选的应具备法人授权委托书);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10.代理费报价单(加盖公司鲜章)。
(二)资料递交时间
凡有意参加机构,请于*********~10月26日16时30分前将以上资料递交至凉山州公共卫生信息中心102卫生统计科(西昌市古柏路1号)
三、代理费事宜
代理费由凉山州公共卫生信息中心承担,本次项目代理招标及咨询代理费最高限价*****(大写:伍仟元整),完成招标代理,确定中标商,公示期满,无异议后,代理机构整理招标及咨询全体资料原件一套,复印件一套,合计两套资料,并开具代理合格发票,甲方收到发票及代理资料后,审核代理资料完整性合格后,一次性付清代理费。
四、评审形式
*********16时30分凉山州公共卫生信息中心组织人员对参加的代理机构资质进行审核,在符合资格要求和服务要求的不少于三家的机构中,按照报价最低价者确定为成交代理机构。若最低报价相同则组织进行第二次报价,以最低价者确定成交代理机构(评审供应商不参加)。
五、组织单位
单位名称:凉山州公共卫生信息中心
联系人:韩老师
联系电话:*********
凉山州公共卫生信息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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