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家长:
为掌握2024年全县城区一年级适龄儿童少年入学需求,全面统筹城区一年级学位供需,结合我县实际,决定开展全县2024年城区一年级招生入学预登记。现将预登记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预登记入学范围
凤城街道城区范围内需就读县城区天柱一小、天柱二小、天柱三小、天柱四小、天柱五小、天柱七小学生。【凤城街街道祥和村(卜头寨、卜头甫、圭研)、润松村(坝寨、老寨、福寨)、乐寨村(八甲、四甲、隆寨)按就近入学原则上在润松小学、红带小学报名入学,其他乡镇、街道户籍学生原则上在辖区内学校就近入学】。
二、预登记入学对象
凡年满6周岁(2018年8月31日前出生)的本县户籍适龄儿童、外来务工人员适龄随迁子女和政策优待对象子女。
凡年满6周岁适龄儿童都要入读小学,因特殊原因不能入学的须办理延缓入学手续。严禁未满6周岁儿童入读小学。
三、预登记时间
2024年7月15日至2024年7月19日
四、预登记地点
县特殊教育学校
五、预登记所需材料
(一)军人(现役军人、烈士、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消防救援人员子女。
预登记所需材料:父母及适龄儿童的《居民户口簿》或适龄儿童与父母一方随祖辈(直系亲属)同在一起的《居民户口簿》,县消防救援大队、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双拥办等相关单位证明(需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及复印件)
(二)本县城区户籍适龄儿童。
本次登记范围为:凤城街道新区社区、南门社区、北门社区、东门社区、北部社区、凤城村(八一、解放、人民)、雷寨村(雷寨、南康、石坪)、钟鼓村(团结、岩寨)、新和村(教场、和平)户籍人口适龄儿童。
预登记所需材料:《居民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入学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籍页);适龄儿童与父母随祖辈(直系亲属)同户口簿同居住的,提供适龄儿童与父母一方随祖辈(直系亲属)同在一起的《居民户口簿》。
(三)非本县城区户籍外来人员随迁子女。
1.移民搬迁(除联山易地搬迁)适龄儿童。
预登记所需材料 :居民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移民搬迁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进行登记。
2.城区国家机关及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适龄子女。
预登记所需材料:居民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父母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原件进行登记。
3.城区购房户及自建房户适龄子女。
预登记所需材料:居民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父母 (户主) 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原件和复印件进行登记。自建房户适龄子女携带居民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父母 (户主) 建房土地证、规划证、房产证、不动产登记证原件和复印件进行登记 ( 出具其一即可) 。
4.城区经商户适龄子女 ( 2024年 1 月 1 日前办有营业执照现仍在经营的) 。
预登记所需材料:居民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父母在本区域经商的工商营业执照或工商营业执照 ( 副本) 原件和复印件进行登记。
5.县外户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指县外、省外户籍随父母务工进入天柱境内的适龄子女) 。县招商引资企业人员子女。
预登记所需材料:居民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务工证明原件进行登记。
6.本县户籍进城务工租房户适龄子女。
预登记所需材料:居民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和复印件进行登记。
7.其他适龄入学儿童。
预登记所需材料:居民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及其他符合入学登记材料原件、复印件等。
六、其他事项
(一)符合我县城区就读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如实登记入学信息,再由县义务教育阳光招生工作专班核实后,按照城区学校招生计划,由县义务教育阳光招生工作专班统筹安排划片招生范围,公布招生入学工作方案,并结合方案确定一年级新生入学就读学校名单。
(二)符合我县城区就读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未按时登记的,由县义务教育阳光招生工作专班统筹安排。
(三)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0855—3850055(天柱县教育局)
监督电话:0855—7522470(天柱县教育局)
天柱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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