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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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公告内容: | |||||||||||||||||||||||||||||||||||||||||
2024年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4年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已由永清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永发改投资【2024】38号、永发改招标核【2024】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永清县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永清县农业农村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次招标项目建设地点:本项目分为2个标段。本项目第一标段位于永清县大辛阁前李迁务村、韩村镇东李庄子村、里澜城镇后第六村和大刘庄村、永清镇代小营村、三圣口乡孙家行子村、养马庄韩城村、刘街乡乔街村和西兴庄村;第二标段位于别古庄镇北堼上村和东贺村。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冷棚7栋、暖棚9栋、冷库2栋、库房4栋,建设面积15167.57平方米。最高限价为*****(其中第一标段*****;第二标段*****);计划工期:8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2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5-13 08:30至2024-05-17 17:3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网址:点击查看相关链接)、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网址:点击查看相关链接)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6-05 09: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递交已固化并且加密后的GEF格式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点击查看相关链接)、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 (点击查看相关链接)、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点击查看相关链接 点击查看相关链接 )、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 (ccgp-点击查看相关链接)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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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公告内容: | |||||||||||||||||||||||||||||||||||||||||
2024年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更正公告 由于内容修改,原公告相关内容声明无效,以新公告为准。 更正内容为 1、原公告日期:********* 2、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中涉及的“别古庄镇东贺村” 更正为:“别古庄镇大缑庄村”,请下载最新版工程量清单(第二标段)、图纸。 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4年6月6日9点30分” 更正为:“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4年6月26日9点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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