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
项目公开采购公告
我局对郴州市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项目进行公开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形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一)采购项目名称:郴州市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项目。
(二)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
标的名称 |
数 量 |
预 算 |
郴州市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项目 |
1项 |
50万元 |
二、工作内容
(一)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市级复核
1.市级与县级自查同步开展成果质量复核,同时严格按照国家和省级有关要求做好数据成果的安全保密工作。对县市区调查成果,新增耕地图斑全查,其他类型图斑抽查不少于变更图斑的5%进行复核,重点抽取耕地二级类变化图斑、耕地种植属性变化图斑、新增设施农用地或设施农用地发生变化的图斑、农用地变未利用地图斑、“承诺举证”和“无法到达”图斑等,做好县级调查成果数据库质检,出具复核意见。对流量变化较大的异常情况进行分析,及时报市局、省厅。
2.对内业抽查发现的疑问图斑进行外业举证核实。
3.对辖区范围内各县市区通过省级核查的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按要求进行汇总,形成市级国土变更调查数据库和更新数据包,编制土地利用变化情况分析报告等专题报告。
(二)2023年度耕地资源质量分类年度更新与监测市级复核
对县市区提交的2023年度耕地资源质量分类年度更新与监测成果进行市级复核,抽查不少于5%图斑,重点核实调查更新图斑的真实性与准确性,确保成果质量。汇总县级成果,形成市级成果并上报省厅。
(三)2024年度“三地两矿”综合监测成果分析
每月、季、年对省厅提取的综合监测数据进行分析,从节约集约用地、监测流出耕地、违法违规用地“三地”和矿业秩序监管、矿业绿色发展“两矿”五方面形成月度、季度、年度综合监测专报,对流量变化较大的异常情况、典型问题及时报市局。
其他具体事宜在合同中约定。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并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履约能力,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近3年没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及有关招投标管理规定,未受到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的行政处罚。
3.近3年法定代表人、经济或技术负责人没有因违反有关招标投标管理规定受到行政处分或刑事处罚。
(二)特定资格条件
1.根据《湖南省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实施细则》(湘自资办发〔2023〕93号)要求,投标人应具备乙级以上测绘资质,承担过湖南省第三次国土调查工作或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工作且未出现严重质量事故。
2.供应商需入驻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四、供应商需提交的证明材料
(一)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湘财购〔2022〕17号)提供文件附件的《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原件;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查验后退还,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代表由法人代表本人担任的,仅需提供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三)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原件查验后退还,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本公告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包括不限于测绘资质、承担过湖南省第三次国土调查或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工作的合同、未出现严重质量事故承诺函(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点击查看相关链接)、中国政府采购网(点击查看相关链接)、“信用湖南”网站(点击查看相关链接)、湖南省政府采购网站(点击查看相关链接)和“信用郴州”网站(点击查看相关链接)等渠道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
(六)提交项目报价;
(七)综合评分所需资料。除上述所需资料外,还需提供近三年开展国土变更调查工作的合同,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单位质量管理相关文件,参与本次项目作业人员测绘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和注册测绘师资格的相关信息。
五、报名和材料递交
(一)按本公告第四条要求提交一份证明材料并装订成册,密封装袋。
(二)证明材料现场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10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郴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325室(郴州市北湖区青年大道6号),逾期送达或者不按要求密封、不按要求提供报名材料将不予受理。
六、供应商确定方式及时间
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交易机制和监管办法的实施意见》(湘发改公管规〔2022〕1034号)、《关于防治利用领导干部名义“打牌子” “提篮子”的十条措施》(郴办发函〔2023〕8号)等最新政策文件要求,本次采购采取资格审查、确定中标人、网上直购的方式进行。本次采购于2024年7月11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在郴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318室进行,经我局内部采购小组资料审查合格后,中标人的选取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分内容、分值详见下表:
郴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采购供应商评分表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业绩(20分) |
资质、信用(20分) |
质量管理、投入 (20分) |
报价 (40分) |
总分 |
||
资质 (10分) |
企业 信用 (10分) |
质量管理体系建设 (10分) |
投入力量 (10分) |
|||||
1 |
||||||||
2 |
||||||||
3 |
||||||||
… |
其中“业绩”项目需要提供近三年开展国土变更调查工作的合同,每个业绩项目计5分,最多20分;资质为甲级的10分、乙级的为7分;上述第四条第(五)项信用要求,每缺一项扣2分,扣完为止;“质量管理体系建设”要求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5分,单位质量管理相关文件齐全的5分,不全的酌情扣分;“投入力量”中20人以上作业人员均有测绘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和注册测绘师资格的为满分,每少一人扣一分,扣完为止;“报价”分值以所有经过资格审查通过的投标供应商有效报价的平均价格(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数,小数点后的第三位数不作“四舍五入”处理,下同)为基准价格,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最接近并低于基准价格的分值为满分,第二接近的37分、第三接近的34分,以此类推。有并列的,以先报的排名靠前。
综合评分最高的为中标人,最终成交价以中标人的报价为准。中标人确定后,在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签定购买合同。
若符合要求的投标供应商不足3家,将终止本次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七、材料提交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郭女士
联系电话:*********
监督电话:*********
附件:附件1: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docx
附件2: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清单.docx
附件3:报价一览表.docx
郴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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