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武夷山国家公园科研监测中心会议纪要》([2024]7号)文件精神,武夷山国家公园科研监测中心公务租车服务类采购项目,现由我中心自行采购,拟通过比价遴选方式,确定符合条件的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服务。
一、采购内容
1、项目名称:武夷山国家公园科研监测中心公务租车服务类采购项目
2、采购单位:武夷山国家公园科研监测中心
3、采购内容:为我中心提供汽车租赁服务(包含驾驶员租赁服务),主要用于我中心科研监测业务工作用车。车辆使用地区包括武夷山国家公园范围和业务所需其他区域。
4、租赁车辆的要求及租赁服务要求:
(1)根据我中心实际工作需要,提供中小型轿车和越野车,车辆须是合法手续完备有效、安全性能良好,使用年限不超过7年。
(2)租赁公司的驾驶员的驾驶证合法有效,驾龄不少于3年,必须听从指挥,按照我中心规定的时间、地点出车。
(3)租赁公司须缴纳交强险、第三者险(三者险按照不低于*****保额标准进行投保)、车损险、乘坐险、不计免赔险等安全保险项目的相关费用,并负责车辆年检工作。
(4)租赁公司车辆在工作期间,须遵守交通法规安全行驶,如发生任何意外及损失(车损、盗抢、交通事故、违法违章等),责任均由租赁公司负责承担。
(5)承租方将对租赁方进行考核。若租赁方出现交通安全事故或服务态度恶劣等不良情况,承租方可终止合同。
5、服务期限:两年
6、最高控制价(包括车辆和驾驶员费用):七座车*****/天,五座车*****/天;七座车*****/半天,五座车*****/半天。油料补贴0.5元/公里(当天实际发生里程数),驾驶员伙食自理,国家公园范围内需要住宿由我中心统一安排,无法安排的,我中心提供住宿补贴*****/天。高速公路通行费,需经我中心或使用人同意,实报实销。
7、付款方式:按季度付款(按实际使用天数结算)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1、本采购项目要求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中注明的经营范围含有本次项目采购内容;供应商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供应商,请于2024年5月27日至2024年5月29日,上午8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 时30分至17时30分(节假日除外),前往武夷山国家公园科研监测中心(地址:武夷山市迎宾路99号六楼608室)领取采购文件。
四、采购办法
本采购项目按最低价确定供应商;高于本项目最高控制价的按废标处理,若出现相同的最低报价按抓阄的形式确定;
五、供应商文件递交
1、参加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请派代表于2024年5月30日9 时00分前,将密封完整的采购文件(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自行采购供应商报价表,加盖公章)递交至武夷山国家公园科研监测中心(地址:武夷山市迎宾路99号六楼608室)。
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密封及加盖公章的采购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确定供应商的时间、地点
2024年5月30日9时00分后,由武夷山国家公园科研监测中心采购小组有关人员在六层会议室对供应商递交的采购文件进行评审:若不符合要求的按废标处理;符合要求的供应商(≥3家)按本项目采购办法确定供应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的公告和结果均在武夷山国家公园科研监测中心公告栏和武夷山国家公园管理局网站(http://点击查看相关链接)发布。
八、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武夷山国家公园科研监测中心
地 址:武夷山市迎宾路99号邮编:354300
电 话:*********
联系人:郑先生
武夷山国家公园科研监测中心政府采购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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