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的统一部署,*********至8月4日,市委巡察一组对中共龙岩市城市管理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并于*********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责任担当,落实落细巡察整改工作任务
(一)加强领导,压实责任。局党组坚持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来抓,切实增强做好巡察整改工作的政治自觉和责任担当。成立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其他局领导成员为副组长,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成立6个工作组,负责协调推动工作进度,确保整改到位。党组书记带头推进巡察整改,领办整改任务,以实实在在的举措立行立改、真改实改,并时时跟踪整改进展情况,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二)细化方案,全面整改。针对巡察反馈问题,及时制定巡察整改落实方案以及选人用人、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2个专项整改方案,将巡察反馈意见进一步细化成67个具体问题,清单化台账式管理,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员、整改时限和具体整改负责人,全面推进整改工作落实。
(三)建章立制,常态长效。通过巡察整改认真抓好各项制度的建设和完善,共修订完善各项规章制度27项,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完善一套制度。将巡察整改落实与推动城市管理中心工作紧密结合,与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深化拓展“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相统筹,加快推进各项工作,促进城市管理工作整体提升,为建设闽西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贡献城市管理力量。
二、集中整改进展情况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情况方面
1.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提高城市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水平的指示有差距
(1)关于城市建设管理科学化的运行机制不健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市政项目全过程监管。已完成华莲西路一期中分带调头口封闭、龙岩大道(双洋路—兴业路)侧分带出入口整改工作。2023年11月以来,持续跟踪落实在建和未建的市政园林绿化项目,对犀牛路、浮东路、龙岩大道等道路在移交验收中发现的问题,督促建设单位整改到位后再办理移交手续;对“补短板”口袋公园建设项目、小溪河汇合口河滩公园等项目,加强日常巡查与信息反馈,落实项目全流程监管制度。二是完善联合审查机制。与市自然资源局、住建局、交通局等市政项目规划设计、项目建设单位对接,主动参与市政设施设计、施工、验收等各个环节,建管已有效衔接。2023年11月以来,已实际参与龙岩市中心城区快速公交专项、龙岩中心城区自行车道近期建设规划、锦前路道路工程初步设计评审会等;加快对接市政府办公室、自然资源部门,完善建设工程项目设计方案联合技术审查管理意见,明确城市管理部门参与规划、建设、验收环节的监管职责,从源头上避免建管脱节问题。三是印发我市《构建完善“大城管”机制工作方案》,明确构建“大城管格局”的15项工作举措。发挥城管委(办)统筹协调作用,及时研究解决城市精细化管理的重难点问题。2023年11月以来,累计召开各类专题会议、组织现场调研活动24次,协调解决各类城市管理问题49件。
(2)关于精细化管理水平不高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莲庄南路恒大绿洲路段破损、下沉路面已完成集中修复,共修复面积约3500平方米。提高网格化巡查频次,自2023年11月起,将市政设施网格化巡查频次增加至每月3次,及时发现并安排人员修复道路破损、路灯不亮等问题。加强e龙岩、数字城管和群众来电等反映市政设施破损问题的处理时效,2023年11月以来,共收到群众反映路灯相关问题112件、反映市政道路破损相关问题250件,均按期处置完毕,未发生逾期的情况。二是加大龙铁名苑西区餐饮门店巡查力度,持续督促餐饮门店按要求定期清洗油烟净化器。2024年1月,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龙铁名苑西区2家烧烤店油烟进行突击抽查检测,检测结果显示排放油烟均达标。加强星辉花园周边9家餐饮门店巡查检查,9家店铺均安装油烟净化设备并在抽检过程中使用,2023年12月起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陆续对9家餐饮门店进行油烟检测,其中:6家餐饮门店检测结果合格,3家店铺经检测公司现场勘验,不具备检测条件。我局西陂执法大队已建立每日巡查机制,每日不定时抽查3家店铺油烟净化设备使用情况,并督促9家餐饮门店定期清洗油烟净化设备。持续加大中心城区餐饮门店巡查监管力度,对餐饮门店经营期间油烟净化设备进行不定期抽查,及时处理油烟扰民诉求件。2023年11月以来,累计处置油烟污染群众诉求件374件。完成建发首院垃圾转运站除臭设备改造,缩短除臭间隔时间200秒,进行定时定量喷洒除臭。同时全面排查中心城区转运站除臭设备运行情况,及时对老旧转运站进行改造提升,采用智能化作业实现定时定量喷洒除臭。加强生活垃圾转运站管理,确保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并在每天作业结束后进行全面清洗。三是加强中心城区特别是中、高考考点周边在建工地的巡查管控,2023年11月以来,累计走访建发云著、龙地星筑等在建工地22家次,发放宣传材料40余份。提前谋划2024年中、高考保障工作,会同生态环境部门开展联合会商,就做好2024年中、高考前在建工地施工噪音扰民管理工作进行部署。根据考点设置情况对考点周边在建工地开展摸底,了解其工序进度,实行台账式清单式管理,营造中、高考期间良好考试环境。
(3)关于城市管理智能化工作滞后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龙岩市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项目已于2023年11月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2023年12月通过市发改委立项审批,2024年1月通过市财政局评审中心财审,项目投资限额*****。*********市政府同意我局开展龙岩市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项目招标工作,现依法依规依程序开展项目招标建设工作。二是优化升级现有市政、环卫信息化系统,完成视频汇聚监控平台改造,中心城区新增易积水点视频监控点位12处、公园广场绿地视频监控点位5处,进一步增强城市管理业务协同处置能力。强化与市公安局、市龙管委等单位沟通协调,对接汇聚治安、交通、河道视频监控点位800余处,基本满足城市管理运行监测预警需要。三是已将龙岩中心城区重新进行采集网格划定,分为无人机采集网格、二轮车视频自动采集网格、人工网格,增加二轮车AI视频自动采集的工作时间,提高案件占比率。无人机采集网格、二轮车视频自动采集网格占比已提升至7.9%。
2.推进高质量宜居城市用力不足
(4)关于创城主力军作用发挥不够凸显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小区沿街占道经营问题,已联合公安交警及属地街道加强整治,目前,相关路段二手车辆均停放在小区红线范围内,已要求商户保持规范停车;针对个别路段占道经营问题,已加强巡查管控,并配合属地街道、社区做好“地摊经济”的规范管理;针对部分路段存在监管盲区问题,安排专人专责专岗,坚决杜绝流摊利用午、夜间占道经营。持续推进“市容市貌”百日攻坚行动,2023年11月以来,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万余人次,开展专项整治124次,规范取缔占道经营、出店经营、流动摊点等1.2万余次,规范夜市经营等700余处。结合开展龙岩市“畅所e‘岩’话发展”线上调研意见建议办理,加强与新罗区城市管理局、中心城区各镇(街)沟通对接,依托“大城管”机制、“街巷长”制,进一步加强背街小巷监管。二是持续做好与新罗区、永定区对接,推进空中缆线整治工作。目前,新罗区已完成194条背街小巷整治,永定区已完成4个小区整治。我局将继续对接新罗区、永定区,有序推进整治工作,切实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
(5)关于破解两违治理办法不多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某小区4件未结案案件已按规定结案。二是已联合自然资源部门出台备忘录,疏堵结合,妥善解决群众合理诉求。三是于*********印发《龙岩市城市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物业管理与行政执法协调配合工作的通知》,建立物业企业与行政执法工作联动机制,规范物业企业对小区违规装修等违法建设行为的报告登记制度,压实物业企业发现、制止、报告小区正在发生违法违规行为的主体责任,进一步提高巡查制止效率。四是完善建筑设计方案联合审查验收工作机制,加强与住建、自然资源等部门协作,及时纠正可能留下违建隐患的建筑设计方案,从源头上减少违建空间。基于提前掌握的建筑设计方案以及后续参与联合验收,相关执法大队开展针对性跟踪管理,防范小区违法建设、违规装修行为发生。2024年来,共参与项目联合审查验收5处。
(6)关于推进生活垃圾分类项目滞后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截至2023年10月底,2023年新改扩建生活垃圾分类屋(亭)200座已全部完工,提前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截至2023年底,全市累计建成分类点位2118个,龙岩中心城区及各县(市、区)建成区均已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二是会同龙岩城发固废公司积极开展餐厨垃圾收运处置宣传工作,截至*********,中心城区共上门向餐饮单位宣传2100家,累计签约1500家。2023年下半年以来,厨余垃圾收运比占比逐月提高,2024年1—4月厨余垃圾收运占比17.2%。三是持续会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岩城发固废公司,积极推进厨余垃圾分类收运处置工作,持续提升生活垃圾分类成效。
(7)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迟缓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东山片区海绵提升改造工程已于2023年12月底进场施工,并于2024年5月完工。二是双龙路(龙腾南路—龙岩大道)、龙腾南路(兴业路—红肖路)人行道海绵提升改造工程已于2023年12月完工。三是积极推进中心城区内涝点治理工程,解放北路与保安路交叉口、南环路饲料城旁、乘风路段、解放南路等4处内涝点提升改造项目已于*********进场施工,其中:解放北路与保安路交叉口内涝点治理工程已于2024年3月完工,其余3个内涝点整治已完成总工程量的86%。
3.执法和市容秩序辅助队伍管理存在短板
(8)关于执法队伍军事训练未落实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2023年11月修订《龙岩市城市管理局2024年季度绩效考评办法》,优化执法队伍军事训练科目,根据执法队伍特点变化和城市管理中心工作向精细化管理转变的工作实际,优化执法队伍军事训练科目,将体能训练科目调整为队列考核,确保执法队伍素质满足城市管理工作需要。*********、*********通过队列考核检验各单位训练成效,队列考核成绩均达到80分以上。
(9)关于市容秩序辅助管理外包监管宽松软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龙岩市中心城区市容秩序辅助管理工作考核办法》,业务科室(市容环境管理科)每月至少1次、相关执法大队每月至少4次对服务外包企业人员到岗履职情况进行现场抽查。二是已于*********、*********、*********对某公司办公场所进行现场突击检查,重点检查企业办公场所、制度建设、物资储备等情况,发现并督促企业整改问题2个。三是指导督促相关执法大队严格按照《龙岩市中心城区市容秩序辅助管理工作考核办法》《龙岩中心城区市容秩序辅助管理工作考核细则》及本局有关规定,加强市容秩序辅助管理服务外包队伍监督管理,并调派辅助人员参与重要活动市容保障工作。2023年10月以来,先后调派辅助人员参与市文旅产业发展大会、机博投洽会、非遗年货节、“福建好人榜”发布仪式及各级“两会”等重要活动市容保障工作。四是自2023年5月开始对两家服务外包企业考核情况进行排名并通报,累计印发通报11期,并根据合同约定分别扣除两家服务公司服务费*****、*****。
(10)关于市容管理考核走过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督促相关大队立即整改,吸取教训,进一步规范巡查日志填报,避免此类问题再次发生。*********,结合第四季度绩效考评工作,开展规划执法领域巡查记录专项检查。印发《龙岩市城市管理局关于修订规范违建治理领域巡查工作要求的通知》,进一步规范违法建设治理巡查工作及巡查日志填报。加强业务培训,通过大队内部学习和全局集中培训方式,进一步提升执法人员业务水平。二是督促相关大队抓好整改。严格按照《龙岩市中心城区市容秩序辅助管理工作考核办法》《龙岩中心城区市容秩序辅助管理工作考核细则》开展市容秩序辅助管理服务外包工作质量考核,由相关镇(街)牵头,街道工作人员、大队执法队员共同参与,做好市容秩序辅助管理工作任务考核;业务科室做好考核结果复核及汇总工作,确保考核结果多方参与、评定。
4.依法行政水平不高
(11)关于执法效率低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逐步开始利用远程视频监控系统平台,通过“线上+线下”方式加强巡查,提升自主发现违法线索的能力。2023年11月以来,自主发现4家工地共6次违法施工线索,均第一时间有效处置。二是2023年12月组织对2020年7月立案查处的7个案件进行剖析,针对性制定整改措施3条。2023年12月下旬,组织对*********《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实施以来全局的规划执法案件进行排查,于2024年1月组织开展执法办案专题培训,促进执法人员办案能力进一步提升。印发《龙岩市城市管理局关于提升行政执法办案实效的通知》,进一步完善执法办案制度,提升执法办案时效和质量。三是2023年12月中旬组织龙门大队对龙岩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违法建设逾期办理情况进行梳理分析。目前,我局已对上述案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指导当事人补办新增建筑建设工程规划审批手续,当事人已缴纳罚款。针对复杂案件,建立特殊案件会商机制,对涉及公共利益、营商环境等疑难案件进行集体讨论,指导相关执法大队依法依规依程序有效推进、妥善处理,提高疑难案件处置能力。2024年1月在龙门大队组织开展专题执法业务培训,由政策法规科、综合协调科、督察与信访科等相关业务科室就法规、执法业务方面工作进行针对性培训,切实提高大队执法人员依法办案意识。印发《龙岩市城市管理局关于提升行政执法办案实效的通知》,完善执法案件跟踪办理机制,提升办案效率。
(12)关于执法程序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12月中旬组织梳理33件涉案案件,剖析问题、查找原因。印发《龙岩市城市管理局关于提升行政执法办案实效的通知》,明确调查终结前的过程性文书用语,规范办案。二是2024年1月组织开展执法办案专题培训,以案例的形式详细讲解行政处罚案件立案、查处、适用法律、取证方式等内容,提升基层执法业务骨干业务能力。三是2023年11月修订《龙岩市城市管理局2024年季度绩效考评办法》关于违法建设查处相关细则,将证据不足、法律适用不当、超期办案等列入考评内容,对存在问题在季度考评中予以通报并督促整改,纳入下一季度检查范围,倒逼相关单位责任落实。四是经党组研究,对33件因期限超期撤案立案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理。
(13)关于执法实效差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于2023年11月对违法违规多次以上的企业开展集中约谈和普法教育,督促企业提升守法意识。2023年10月以来未再收到针对某工地的相关投诉举报。二是对中心城区在建工地开展全面地毯式巡查,建立在建工程项目清单,全面摸清各在建工地施工现状,关口前移,督促企业依法依规开展施工作业,引导临近施工时限的企业合理安排工序,按时结束施工。以群众投诉举报问题为导向,对施工噪音扰民易发、频发点增加专项检查和执法频次,加大违法违规施工噪音扰民行为查处力度。2023年10月以来,累计走访建筑建设单位、施工企业224家次,发放宣传材料260余份,立案查处15起,罚款17万余元。三是印发《龙岩市城市管理局关于提升行政执法办案实效的通知》,强化行政执法结果运用,将行政执法数据录入“互联网+监管”平台、数据汇聚平台、信用信息平台、综治信息负面信息平台等,推进执法数据综合评价运用,提高执法威慑力和成效,避免以罚代管。
5.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不到位
(14)关于意识形态工作抓得不紧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12月修订印发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机制,建立宣传思想工作领导小组,健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专项督查评价机制,明确每年对局属各单位意识形态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指导和督查,检查结果纳入单位内部绩效考评。*********至12月15日开展2023年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专项督查,于*********印发督查通报,督促相关单位、支部落实问题整改。二是*********向市直机关党工委书面报告2023年度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情况,并将学习情况党内书面通报各基层党支部。严格执行中心组学习考勤制度,2023年以来中心组学习出勤人数均符合要求。在2024年第2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上向中心组成员通报2023年度中心组成员考勤情况。三是修订突发网络舆情处置应急预案,完善舆情监测重点对象及内容,强化舆情分析应对,进一步明确舆情处置流程,提高做好舆情处置应对的能力。印发《龙岩市城市管理局2024年城市管理队伍教育培训工作方案》,将舆情应对处置培训纳入2024年度城市管理队伍教育培训计划,积极开展舆情应对培训演练,强化舆情分析研判和应急处置知识储备。
(15)关于保密意识不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责任落实。将保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2023年11月,局党组专题研究保密工作,总结2023年保密工作并细化部署2024年保密工作;将保密工作纳入2024年季度绩效考评内容,每半年开展一次保密专项检查,推动责任落到实处。强化保密管理。细化我局微信等互联网工作群使用管理措施,制定《密码安全保密工作管理规定》,健全保密内部管理制度。加强保密学习,2023年12月组织局属各单位开展保密学习。强化监督检查。完成2023年度保密自查自评,对照自查自评细则开展自查自纠。配备保密检查工具,依托2023年第四季度绩效考评工作,开展内部监督检查,对局属各单位进行实地检查,发现并整改问题2个。二是举一反三开展网络安全自查,修订完善《龙岩市城市管理局2024年度绩效考评办法》关于网络安全相关工作细则,细化网络安全责任。2023年12月完成建立本局信息系统资产调研表、机关网络拓扑图,摸排机关办公电脑使用情况,明确使用责任人,建立相应台账进行管理维护,有针对性加强网络安全保护措施。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践行“人民城市为人民”发展理念不够扎实
(16)关于推进源头治理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专项整治,加强《龙岩中心城区便民摊车管理办法》《龙岩市城市管理局精细化管理实施方案》制度落实,在坚持疏堵结合的前提下,进一步加强中心城区“外摆经济”、流动摊点的管理。二是对标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持续加强中心城区市容市貌管理,严查出店经营、占道经营、流动摊贩等违法违规行为,提升中心城区城市品质,2023年11月以来共出动执法人员1万余人次,开展专项整治124次,规范取缔占道经营、出店经营、流动摊点等1.2万余起,规范夜市经营等700余处;结合疏导点设置管理工作实际,不断完善便民疏导点设置、管理有关规范,并加强与属地镇(街)协调配合,共同抓好疏导点日常管理。三是将便民摊车使用管理、便民疏导点设置情况纳入基层大队2024年季度绩效考评办法,倒逼各基层大队加强便民摊车使用管理,主动推进市容疏导点设置。经核查,龙岩中心城区2017年制作的741辆便民摊车中,除被盗14辆、洪水冲走2辆、南城街道误拆解1辆、不同程度损毁165辆外,剩余可使用摊车559辆。主动对接新罗区、龙岩高新区(经开区)以及中心城区各镇(街),因地制宜设置便民疏导点,持续推进便民摊车发放使用,引导流动摊贩入点规范经营,截至2023年底中心城区已设置建发上郡、南中广场、夏商百货、万宝广场、京华中心、洋潭路、龙岩学院学生街7处较大型疏导点;另设置有53处便民摊车疏导点,发放摊车370辆,摊车使用率达66.19%。
(17)关于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不及时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双龙路万达积水点整治工作已完成,2023年7月以来,该处积水点问题未再发生。积极推进中心城区35处易积水点整治工作,目前已完成32处积水点整治工作,剩余3处内涝点治理项目已完成总工程量的86%。二是组建龙岩中心城区窨井盖应急抢修服务队,建立包含中心城区13家产权单位有关责任人、维护联系人在内的窨井盖应急抢修联络群,互联互动、及时处置窨井盖破损问题。2023年12月以来,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快速发现并处置窨井盖破损、下沉、位移、异响等问题井盖295处。加强巡查,将市政网格化巡查频次从每月2次增至每月3次,提高问题发现和处置效率。三是截至2023年9月底,中心城区建成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点位2052个,已提前完成2023年度建设任务;截至2023年10月底,全市建成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点位4003个,提前完成2023年度建设任务。持续推进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设施建设三年(2022—2024年)行动,合理安排2024年每月工作进度,强化督促检查,力争圆满完成任务目标,满足群众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需求。
(18)关于落实物业“点题整治”工作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督促新罗区城市管理局对相关物业企业进行公开通报,并在2023年底福建省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价、龙岩市红色物业星级评价中扣除信用分,相关物业企业已整改。二是持续开展公共收益公开公示宣传,联合龙岩电视台拍摄《持续推进物业“点题整治”维护业主公共利益》宣传片,2023年12月集中发送“点题整治”宣传短信2万条。三是印发《龙岩市城市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物业小区公共收益管理使用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规范物业小区公共收益归集管理和使用。四是根据省、市纪委监委“点题整治”工作要求,深化推进2024年物业“点题整治”工作,于*********联合市发改委、自然资源局、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印发《关于深化“整治物业服务企业侵占业主公共收益、收入及分配不公开等问题,切实维护业主利益”工作方案》,全面推进物业公共收益“点题整治”工作。
2.形式主义问题较为突出
(19)关于学习重实效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中心组学习规则,每月安排中心组学习2次。2023年11月以来,开展中心组学习15次、集中研讨9次,理论学习与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紧密结合。优化中心组学习方式,合理安排学习内容,在中心组学习安排上增加自学模块,有针对性地开展集中学习和自学,全面提升中心组成员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二是指导直属一大队即知即改,合理安排学习内容,突出学习重点,积极开展交流讨论。依托2023年第四季度考评工作,集中调阅查看各基层党支部学习情况。制定2024年学习计划表,合理安排2024年理论学习内容,提升学习质量。
(20)关于物业“双随机”检查执行走样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优化“双随机”检查抽取方式,将“双随机”抽取方式改为通过智慧物业管理服务系统随机抽取检查人员、被检小区,且抽取工作在本单位机关纪委、政策法规科等部门全程监督下开展,确保抽取检查公开公正透明。二是印发《龙岩市关于进一步做好物业管理“双随机”检查工作的通知》,细化“双随机”检查工作要求、步骤等,进一步规范物业管理领域日常随机监督检查工作。三是督促综合协调科提高业务能力,提升“双随机”检查工作质量。
(21)关于季度考核工作有缺陷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11月下旬修订《龙岩市城市管理局2024年季度绩效考评办法》,对细则调整优化,取消部分不适应形势的考核事项,调整部分业务指标内容,减少部分指标考核频次,确保指标设置更加科学合理。与时俱进调整考评实施方案,结合工作实际,严格按照7个半天工作时间开展每季度集中考评,并及时反馈考评结果。2023年第四季度集中考评时间为12月7日—12月15日,*********反馈考评结果。充分运用考评结果,对被市绩效考评认定加分的单位,在季度考评中予以加分。每季度考评成绩按比例折算,运用到各单位负责人平时考核中,同时作为干部年度考核奖惩、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二是梳理2020年以来通过季度考核向机关纪委移送问题线索台账,对移送案件进行综合分析、研判。已于2023年12月建立问题线索流转制度,对季度考核移送的问题线索逐件登记编号、专人管理,确保闭环管理。严格执行《违反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纪律问责机制》,每季度对现存问题线索进行梳理、排查,实时跟踪线索处置情况,确保问题处置到位。
3.工程项目管理存在廉洁风险
(22)关于“肢解”项目,规避公开招标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中心城区绿化维修改造(含应急抢险)及古树复壮工程、公园广场日常维护(含应急抢险)及古树复壮工程两个项目进行梳理分析,市纪委监委驻市住建局纪检监察组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二是组织对2020年以来我局实施的其他工程类、服务类采购项目开展自查自纠,暂未发现同类问题。三是建立项目招标合法合规性审核制度,成立项目招标审核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规范项目招标实施、开展,避免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23)关于程序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项目招标合法合规性审核制度,成立项目招标审核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规范项目招标工作。2023年9月以来,我局实施的项目均经项目招标审核工作领导小组审核、专题会研究、党组会审议通过后实施,项目招标工作均规范开展,未再产生类似问题。三是建立2024年项目储备库,并经*********党组会审议通过,提前谋划好2024年拟实施项目、2024年续建项目。
(24)关于涉嫌围标串标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二是已建立本单位政府采购业主专家评审库,将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或通过司法考试人员或机关业务骨干共54人纳入库内,专业涵盖市政维护、环卫保洁、园林绿化、行政执法、物业管理等领域。监督、业主评委通过招标当天随机抽取方式产生,确保评标活动公平公正。三是强化政府采购事后监管,对项目评审环节中发现存在“扣分项一致、总体评分分值一边倒”等异常问题,及时将相关情况上报市采购监管部门,并配合进行处理。
(25)关于结算不及时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督促市政维护中心加快工程项目结算。截至目前,30个未办理工程结算项目,其中:11个项目已审结,15个项目已送审未审结,1个项目因未发生工程量无需结算,3个项目在完成工程结算审核后立即送审。二是举一反三,建立全局项目工程台账,将工程项目结算情况纳入季度考评内容,及时掌握各项目工作进度,督促相关单位做好完工项目工程结算工作,及时支付工程进度款。
4.“三资”管理不严格
(26)关于资产公开招租程序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组织相关人员学习《龙岩市市直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管理实施办法》等文件,明确国有资产出租程序;园林绿化中心已向市财政局补齐报批手续,并委托专业机构完成公开招租的房产招租底价评估工作。同时,修订园林绿化中心国有资产管理办法,避免此类问题再次发生。二是举一反三,对我局及下属单位其他资产出租情况进行自查,未发现类似问题。三是对我局现有闲置资产进行排查,建立资产管理台账,在今后资产出租时将严格按照《龙岩市市直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管理实施办法》要求,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对出租到期或闲置待出租资产进行底价评估,履行完备审批手续后,通过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进行公开招租,规范资产出租管理。
(27)关于资产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将每年新增及报废报损资产在年中、年末进行盘点入库登记入账,确保固定资产在控。根据工作实际,已于2023年12月聘请第三方开展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工作。今后将每年组织开展一次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已建立资产管理台账,对资产状态实时跟踪。
(28)关于往来款长期未清理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局机关及下属单位往来款项梳理,并按规定推进各项处置措施。
(29)关于局机关、执法大队和下属单位之间经费混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为提升应急突发事件处置效率,完善应急物资装备配备,我局为部分公车加装云台设备,因下属事业单位市政维护中心、园林绿化中心、环境卫生中心经费不足,故由局统一采购后,按实际需求分配至上述三个中心部分业务用车上。龙岩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支队与龙岩市城市管理局合署办公,属局队合一性质,财政预算将相关经费列在城市管理局账户安排。今后将严格按照预算安排落实经费支出。
(三)聚焦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1.选人用人和干部管理存在不足
(30)关于干部选任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自2022年12月起,我局规范提任副科级领导职务岗位推荐条件。组织开展人事干部培训,专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及《龙岩市直单位干部选拔任用有关事项报告和工作程序》,提升人事干部业务水平。
(31)关于干部任免审核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及《龙岩市直单位干部选拔任用有关事项报告和工作程序》有关规定,任职起算时间自党组决定之日起计算,2021年11月以来未再出现此类问题。二是于2024年1月制作《干部提拔任用、职级晋升工作作业指导书》,明确干部任用工作流程、程序,进一步规范干部任用工作。
2.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不够到位
(32)关于党建引领未抓紧抓实的问题。
一是重新提炼机关党建品牌,打造“红土城市大管家”党建服务品牌,实施党建领航工程、民心工程、精品工程、五廉工程等“四大工程”,丰富党建品牌内涵,并报市直党工委参评“十佳党建服务品牌”。二是于*********印发《中共龙岩市城市管理局机关委员会关于开展“发挥红色合力 提升小区品质”结对共建活动的通知》,围绕完善更新物业服务住宅小区设施设备、改善提升住宅小区生活环境两个方面,打造品质提升结对共建项目,提升共建实效。指导市物业行业服务党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发挥“红色物业”作用提升物业小区品质的通知》,推动物业服务企业党组织主动牵头开展小区品质提升行动,在全市评选出7家红色物业示范企业、12个红色物业示范项目,形成示范带动效应。指导市物业管理协会印发《关于开展物业服务住宅小区品质提升行动的通知》,由物业企业党组织牵头完善更新设施设备、改善提升小区生活环境。把“红色物业”“红色业委会”牵头小区品质提升列入市委市政府“规范物业小区管理试点”“暖心事”内容,目前全市14家红色物业企业正在20个试点小区开展104项品质提升行动相关工作。
(33)关于对基层党支部指导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依托2023年第四季度考评,集中对各基层党支部活动记录簿开展集中调阅,现场发现并督促支部整改提升。指导基层党支部在2024年1月召开主题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机关党委委员均列席参与各支部组织生活会,对组织生活会开展情况进行把关、指导、点评,确保组织生活会的召开有质量。*********邀请市直机关党工委专家为全局党务工作者开展专题党务干部培训,提升支部书记、党务干部专业素养和能力。
3.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不严
(34)关于落实主体责任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照党组工作规则研究“三重一大”事项,“三重一大”事项均经党组集体研究后作出决定。针对补助工会经费问题,由局工会牵头,统一申报局工会及下属单位工会2024年度资金计划,经*********党组研究通过。二是印发《龙岩市城市管理局2024年城市管理队伍教育培训工作方案》,加强干部职工教育培训工作。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开展法律法规应知应会考试,优秀率达97%。加强队伍监督管理,印发《关于做好2023年度第四季度平时考核、年度考核暨年度述职述责述廉工作的通知》加强干部职工及编外聘用人员的考核,并于*********完成党组班子成员述责述廉暨局属单位负责人述职述责述廉工作。制定年轻干部常态化培养使用监督管理措施,加强年轻干部培养教育。常态化抓好干部职工出国(境)、请(休)假、婚丧宴请等有关事项审批。印发《中共龙岩市城市管理局党组关于修订廉政风险防控清单的通知》,强化岗位廉政风险防控。对市委巡察一组反馈的涉嫌违规违纪的问题开展调查核实工作,经党组会研究通过,对16名干部进行追责问责。积极培树先进典型,2023年,我局共4个集体及2名个人先后被驻市住建局纪检监察组作为清风正气典型通报表扬。
(35)关于部分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不扎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工作提示》,对开展节前廉政谈话进行提示、说明。各班子成员根据谈话对象岗位廉政风险情况和日常工作情况制定差异性廉政谈话提纲,于春节前开展针对性、有区别的廉政谈话。二是印发《龙岩市城市管理局关于规范人事工作审批备案有关事项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全局编外聘用人员招聘、人事工作审批等事项。2023年9月,我局组织招聘的编外执法辅助协管员工作参照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办法,严格按照规范程序开展。
(36)关于下属单位主体责任未压紧压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中共龙岩市城市管理局党组关于修订廉政风险防控清单的通知》,梳理更新我局重点岗位、重点领域、重点环节的廉政风险项目99项、风险点219个,制定防控措施267条,并根据风险程度进行“高中低”划分,织密廉政风险防控网。园林绿化中心、环境卫生中心、市政维护中心已分别制定《工程项目现场签证管理实施办法(试行)》,修订《公务车辆管理制度》。二是于*********—12月29日聘请第三方完成园林绿化中心、环境卫生中心、市政维护中心、监控指挥中心负责人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审计工作,形成审计报告4份,发现问题7个,并已全部完成整改。
4.监督实效有待提升
(37)关于派驻纪检监察组“前哨”作用未充分发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做实政治监督,将各综合监督单位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国防动员体制改革和垃圾分类等领域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情况列入2024年监督工作要点,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常态化开展落实情况“回头看”,压实各综合监督单位党组主体责任。二是做深日常监督,组织开展2023年下半年综合监督检查,将项目招标采购、一线执法人员履职等情况纳入检查内容,其中对市城管局检查时发现的7个问题,已在与党组的联席会议上予以反馈。在督促市城管局做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过程中,专题听取对涉及招标采购的2个问题的调查处置情况汇报,提出工作建议3条,督促局党组抓好相关问题的整改。三是深化问题线索处置。认真稳妥处置巡察移交问题线索,通过处置巡察移交问题线索,推动党组强化招投标采购的内部监督,健全完善内控制度,切实防范廉政风险。
(38)关于督促指导机关纪委提升履职能力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理论武装。结合主题教育和教育整顿,2023年组织本组干部和市住建局、城管局机关纪委书记开展集中学习并专题研讨10次,切实提升机关纪委书记的思想政治理论水平和纪检监察业务能力水平。二是强化监督检查。将机关纪委履职情况列入本组2023年下半年综合监督检查内容,检查发现2个单位机关纪委存在问题2个,在2023年下半年联席会议上进行反馈并督促整改。三是强化实践锻炼,在日常工作中强化对机关纪委存在问题线索处置、开展日常监督等方面的业务指导,2023年以来,共向市城管局机关纪委移交并指导处置问题线索9条,给予“第一种形态”处理8人。
(39)关于问责偏轻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线索处置业务学习。及时组织全组干部学习中纪委《关于进一步做好问题线索处置工作的指导意见》等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关于问题线索处置新规定,提升线索处置工作的规范化、法制化和正规化水平。二是强化沟通协调。在日常问题线索处置过程中,强化与市纪委分协管领导以及案管室、二室、市直机关纪工委等业务部门的请示汇报,提升问题线索处置精准度。三是实现“三个效果”统一。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全面、历史、辩证地研判党员、监察对象问题线索情况,把对组织负责和对干部负责统一起来,充分调动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2023年,本组共处置问题线索17条,给予“第二种形态”处理1人、“第一种形态”处理9人。
(四)落实巡视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方面
1.部分项目整改不力
(40)关于对上轮巡察指出的有关项目严重滞后问题整改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南城塔后坑建筑垃圾无害化处置项目已于2023年10月开工建设,项目按计划有序推进。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的指导意见》(闽政办〔2023〕15号)及《龙岩市加快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工作实施方案》(龙政办规〔2023〕8号)等规定,不再实施建筑垃圾消纳场建设,曹溪风腾建筑固废利用项目、江山李子隔城镇垃圾无害化消纳场项目业主已提交相关情况说明。二是于2023年12月启动龙岩中心城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专项规划编制,深化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推动资源化利用工作落到实处。
(41)关于商铺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率低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分两批开展中心城区沿街店铺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攻坚行动,2023年累计走访征收15956家,共征收*****,走访征收覆盖率100%。二是创新征收方式。启动沿街店铺面积、类别、水表号等自来水表托收相关信息搜集工作。2023年共搜集2769家沿街店铺信息。2024年起逐步推进沿街店铺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纳入自来水表托收,通过水表托收和人工征收相结合的方式,确保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全覆盖。目前,共排查沿街店铺信息资料9000家,闽西交易城2248家商铺已移交自来水公司委托征收。三是经党组研究,对商铺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率低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理。
2.关于落实重点工作“回头看”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2月印发《龙岩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加快推进2019年5月至2021年违法建设未结案件整改工作的通知》,成立未结案件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压实工作责任,及时跟踪处置进展,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三是2024年1月印发《龙岩市城市管理局关于提升行政执法办案实效的通知》,进一步完善案件跟踪办理机制,确保案件在合法期限内办结。
三、需要进一步整改事项及措施
1.关于落实物业“点题整治”工作不到位的问题。
下一步整改措施:一是通过组织部门联合检查、县(市、区)交叉检查及纳入物业“双随机”检查内容等方式,定期组织开展公共收益专项监督检查,严查严处侵占公共收益、公共收益不公示行为。二是督促各县(市、区)城市管理部门每年定期组织一次对上一年公共收益收支情况的第三方审计,提升公共收益管理透明度;组织对投诉较多的小区开展专项审计,切实维护业主利益。三是发挥典型案例教育引导作用,在“点题整治”过程中发掘公布一批正反面典型案例,增强警示震慑作用,引导业主加强监督。四是持续开展宣传,推动各地利用报纸、电视台、网络新媒体等加强宣传报道,营造浓厚整治氛围。五是健全完善公共收益规范管理使用机制,健全物业管理常态长效制度,固化“点题整治”成果,推动物业服务水平提档升级,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
整改时限:2024年10月底前
2.关于“肢解”项目,规避公开招标的问题。
下一步整改措施:一是常态化开展政府采购业务培训,尤其是结合工作实际对政府采购实操问题进行解读,全面提升政府采购业务工作水平。二是充实本局政府采购业主专家评审库的专业力量,持续加强政府采购合法合规性审查,依法依规开展政府采购工作,杜绝违规操作现象和廉洁风险的发生。
整改时限:2024年8月底前
3.关于落实重点工作“回头看”有差距的问题。
下一步整改措施:一是对推进结案工作缓慢的执法大队负责人进行约谈,督促负责人扛起责任,尽快结案。二是将此类案件纳入基层执法大队季度考评内容,以考评促结案。
整改时限:2024年10月底前
下一步,市城市管理局党组将坚持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城市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化拓展“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聚焦市委巡察反馈问题,加大未完成整改事项的推进力度,坚决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松手,不断巩固深化巡察整改成果,以高质量的整改成效推动城市管理事业高质量发展,助力闽西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建设。
(一)毫不松懈抓好后续整改工作。深入对照本次巡察反馈问题,举一反三,在前一阶段集中整改的基础上,持续推进整改措施的落实工作。针对已整改完成的问题,认真反思,抓好建立完善制度的落实,切实防范类似问题再次发生。针对基本完成整改、未完成整改问题,继续抓好整改工作,持续跟踪督办,力争尽早尽快完成整改。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工作,切实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二)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不断巩固转化巡察整改成果,着力构建内容上全涵盖、对象上全覆盖、责任上全链条、制度上全贯通的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体系。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守正创新做好宣传思想文化工作,讲好龙岩城管故事。锲而不舍强化正风肃纪,健全完善党内监督,加强干部职工“八小时内外”教育管理,深入推进廉洁文化建设,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涵养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三)全力以赴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工作的重要论述,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任务,持续提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巩固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工作。积极理顺“大城管”运行机制,健全完善中心城区城市管理体制机制;动态调整2024年城市管理项目储备库,提升城市管理品质,促进全市营商环境不断优化。深入开展为民办实事活动,办好一批群众可感可及的实事。深化“大爱龙岩”新时代精神文明品牌建设,持续开展物业党建联建,守住安全生产底线,保障群众身边的安全,切实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推动高质量宜居城市建设。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7—2258516;通信地址: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龙岩大道中33号,邮政编码:364000;电子邮箱:ly2258585@163.com。
中共龙岩市城市管理局党组
2024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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