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柳江红花枢纽至石龙三江口Ⅱ级航道工程建设河道监测项目(项目名称)招标人为广西壮族自治区港航发展中心柳江柳州至石龙三江口Ⅱ级航道工程建设指挥部,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柳江红花枢纽至石龙三江口Ⅱ级航道工程建设河道监测项目(项目名称)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柳州市,来宾市。
建设规模:柳江红花枢纽至石龙三江口Ⅱ级航道工程起于柳江红花水利枢纽,止于来宾市象州县石龙三江口,航道里程约101.2公里,按内河Ⅱ级航道通航2000吨级船舶标准建设,航道设计尺度为3.5米×80米×550米(航道水深×宽度×弯曲半径),通航保证率为96.7%。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疏浚、炸礁、筑坝、护岸、航标、信息化及配套工程、跨河线缆工程等,全线共整治滩险43处。施工图设计总开挖量1494.90万立方米。计划工期为42个月,工程总概算投资为34.34亿元。
2.2招标范围:
柳江干流是珠江流域重要行洪河道,为监测柳江红花枢纽至石龙三江口Ⅱ级航道工程建设对河势变化影响,确保珠江流域的防洪安全,根据水利部珠江水利委员会出具的《柳江红花枢纽至石龙三江口Ⅱ级航道工程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审查同意书》的要求在工程建设范围内开展水文测验和水下地形测量等河道监测工作。包括河道地形测量所要求的平面、高程控制测量、水下地形测量、陆地地形测量、河道断面测量等,共约70.84平方公里;以及水文测验包含的流量、水位、流速等水文测验内容,布设水文测验站点5个、断面4个,每次在汛期同步测验连续时间25小时。
2.3主要工作内容(详见第五章中的工作内容和工程量清单):
按照《柳江红花枢纽至石龙三江口Ⅱ级航道工程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审查同意书》及批复文件、国家相关规定、水行政主管部门及招标人的要求开展河道监测工作并提交成果,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水文测验
选取工程所在河段典型水域及断面和石龙三江口断面。测验项目包括水位、流速、流量、含沙量及水质等。测验频次为工程完工前、完工后1年内及工程投入使用后第5年、第10年各测一次。每次测验应包含连续25小时,并符合代表性和可比性要求。
1)水位观测
在水文测验期间,在水位断面进行连续25小时的水位观测。
2)散点流速流向(流态)观测
水文测验期间,在流量稳定时,进行2次散点流速流向观测。
3)含沙量观测
水文测验期间,各测点于北京时间每逢双时整点附近进行一次含沙量取样,采用三点法(0.8d、0.6d、0.2d)取样,与流量观测同步进行。
4)断面流量观测
水文测验期间,在流量断面每逢双时整点附近进行一次断面流量观测。
5)水质监测
水质监测项目为pH值、COD、SS、石油类、水温、溶解氧。
(2)水下地形测量
测量范围为柳江红花水利枢纽工程坝址至石龙三江口下游3公里。测量频次与水文测验一致,测图比例尺为1:10000,高程采用1985国家高程,坐标采用1954年北京坐标系及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2.4 计划工期:
工程完工前、完工后1年内及工程投入使用后第5年、第10年各测一次。具体时间视工程进展情况而定。
2.5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法律、法规和条例要求,符合行业相关技术规范、规程,编制的报告质量和深度能够满足该项目涉及的流域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要求,以保证通过流域水行政主管部门的验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事业单位。
(2)投标人须具备者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证书(含海洋测绘)。
3.2财务要求:
投标人近三年(2020~2022年)企业经营状况良好,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资产负债率不能高于85%以上,且经审计的年终利润3年不能为负。【需提供经审计的报告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备注:如上一年的财务报表正在审计的,需提供财务报表及上一年度财务报表正在审计的证明】。
3.3业绩要求:
2013年以来至少完成过一项水下地形测量类项目。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同时提供合同、验收等相关资料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3.4信誉要求:
(1)最近三年(自*********至投标截止时间)内不得有骗取中标或重大安全事故、重大工程质量问题。(2)在最近三年(自*********至投标截止时间)内不得有下列行为:①交通运输部或广西交通运输厅或其他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通报期限内;②被“信用中国”网(点击查看相关链接)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点击查看相关链接)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③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移除;④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有犯罪、行贿的判决。(3)不得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不得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得处于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投标人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评标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项目任务造成重大影响。
3.5项目负责人:具备测量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2013年以来作为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主持过一项水下地形测量项目工作(提供编写的技术报告封面和合同并加盖公章),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在岗人员。提供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证复印件及社保证明(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前连续3个月或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前1个月开始连续3个月在投标单位的社保或养老保险等证明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
3.6 其他要求:
3.6.1技术负责人:具备测量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2013年以来作为技术负责人或项目总工完成过一项水下地形测量项目工作(提供编写的技术报告封面和合同并加盖公章),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在岗人员。提供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证复印件及社保证明(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前连续3个月或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前1个月开始连续3个月在投标单位的社保或养老保险等证明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
3.6.2主要测量技术人员:3人或以上,具备测量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技术人员必须是本单位在岗人员。提供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证复印件及社保证明(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前连续3个月或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前1个月开始连续3个月在投标单位的社保或养老保险等证明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
3.6.3拟投入本项目的设备要求:投标人应至少具备测深仪1套和GNSS设备1套(两者均须投标人自有,且须提供发布招标公告日期前的购买发票复印件加盖公章证明材料)。
3.6.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本项目勘察设计单位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符合上述3.1~3.7款的投标人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3.8 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至*********(北京时间,下同), 由潜在投标人使用账号及密码或企业CA锁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含项目的图纸、技术资料等),逾期不能办理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4.2 招标文件免费下载。技术资料押金0.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电子化开标说明
5.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评标。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9时3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招标公告第5.2款递交投标文件。
5.2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5.3未取得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数字证书(CA)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取得数字证书(CA),具体登记方法请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数字证书(CA)交叉互认平台(点击查看相关链接)。
5.4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可以到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地点,也可以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开标子系统(不见面),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用CA数字证书进行解密。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解密的,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
其他:/
5.5如使用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开标子系统,投标截止公布投标人名单后,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点击进入投标文件解密环节,解密时间为60分钟。在解密时间结束前投标人须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开标子系统(点击查看相关链接)使用个人 CA 数字证书签到,并使用加密投标文件的 CA 数字证书解密投标文件。
5.6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开标子系统(不见面)登录方式:各投标人使用 IE 浏览器(IE11 版本)打开登录页面(登录地址:点击查看相关链接),使用CA锁或“桂交易移动CA”登录。如首次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开标子系统,请根据登录页面的帮助手册设置浏览器及安装网上开标直播插件。使用“桂交易移动CA”投标的操作流程,详见“桂交易移动 CA”APP下载。
5.7以“桂交易移动CA”制作的投标文件,只能用生成投标文件时加密投标文件的“桂交易移动 CA”证书解密,以CA锁制作的投标文件,只能用生成投标文件时加密投标文件CA证书解密。
5.8到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的人员,需按中心官方网站最新发布的疫情防控要求进场。
6.异议与投诉
下载招标文件后,投标人若对本项目招标文件或招标过程有异议或投诉的,请以单位实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材料以书面形式在规定时限内按有关规定提出。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采购与招标网(点击查看相关链接)、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zbtb.gxi.gov.cn:9000/)、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政府门户网站(点击查看相关链接)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查看相关链接)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西壮族自治区港航发展中心柳江柳州至石龙三江口Ⅱ级航道工程建设指挥部 |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
地址:广西柳州市鹿寨县江口乡丹竹村村委集体综合楼 |
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141 号中鼎万象东方 D 区五层 |
邮编:545621 |
邮编:530022 |
联系人:何工 |
联系人:胡工 |
电话:********* |
电话:*********、8998063 |
传真:********* |
传真:*********、8998725 |
邮箱:ljejhdzhb@163.com |
邮箱:592193906@qq.com |
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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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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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交易服务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话:*********。
10.监督部门及联系电话
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监督电话:*********;广西壮族自治区港航发展中心,监督电话:*********。
招标人:广西壮族自治区港航发展中心柳江柳州至石龙三江口Ⅱ级航道工程建设指挥部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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