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新河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材料检测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4年新河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基础设施项目招标人为新河县乡村振兴局,招标项目资金来自2024年新河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2024年新河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材料检测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建设内容:本项目涉及2024年新河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基础设施项目、2024年新河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田村农业产业园项目。2.2建设地点:邢台市新河县县域。2.3招标范围:对2024年新河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基础设施项目、2024年新河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田村农业产业园项目进行材料检测服务材料检测服务包括以下内容:按照行业相关规范、文件、规定及施工图纸及工程实际情况,满足本项目竣工验收要求的全部检测内容,并出具成果性文件及完成招标人交办的其他与本项目有关的事宜。2.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后完成全部合同约定的检测内容止。2.5质量标准:合格,并对试验结果承担责任。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材料,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05-10 00:00至2024-05-16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或新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4-05-30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新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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