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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伊犁州霍城县清水河镇2023年“五小”工程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16: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L-JZXCS-20240108
项目名称:伊犁州霍城县清水河镇2023年“五小”工程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1298972.97
最高限价(元):1298972.97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伊犁州霍城县清水河镇2023年“五小”工程项目
预算金额(元):1298972.97
单位:批
简要规格描述:新建小食堂、小厕所、小图书室、小文体活动室共500平方米。详见磋商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70天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1、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
2、需具备建筑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拟派项目经理需具建筑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职业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公告之前三个月以上);
5、投标人未被列入 “信用中国 ”网站(点击查看相关链接)和中国 政府采购网(点击查看相关链接)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 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网页打印件须公告发
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从上述网站打印,打印件须显示时间)
6、外省企业提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进疆建筑企业信息报送册》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至*********,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点击查看相关链接/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16:0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 16:00 (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点击查看相关链接/,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采购采用电子交易方式, 电子交易平台为“政府采购云平台 (点击查看相关链接) ”。供 应商参与本项目电子交易活动前,应注册成为政府采购云平台供应商。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前还 需 申 领 CA 证 书 并 绑 定 帐 号 , CA 申 领 地 址 查 看 网 址
点击查看相关链接 , CA 服 务 电 话 :
0991-281-9290。
2、供应商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应安装“ 电子招投标供应商客户端 ”软件,并按照本采购文件 和电子招投标供应商客户端的要求编制并加密响应文件。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将被电子 招投标供应商客户端拒收。 “ 电子招投标供应商客户端 ”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新疆政府采购网 — 下载专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全流程电子招投标项目管理系统-- 电子招投标供应商客户端 ” 版块获取。
3、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 电子招投标供应商客户端 ”生成的“ 电子加密响应 文件 ”上传电子交易平台。
4、服务与支持。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含集采机构) 及供应商对不见面开评标系统的技术 操作咨询,可通过 edu.zcygov.cn/luban/xinjiang-e-biding 自助查询,也可在政采 云 帮 助 中 心 常 见 问 题 解 答 和 操 作 流 程 讲 解 视 频 中 自 助 查 询 , 网 址 为 : service.zcygov.cn/#/help, “ 项目采购 ”—“操作流程- 电子招投标 ”—“政府采 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 ”版面获取操作指南, 同时对自助查询无法解决的问题 可通过钉钉群及云在线客服获取服务支持。政采云热线人工号码:400-881-7190 (工作时 间:工作日 08:00 20:00) 。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霍城县清水河镇人民政府
地 址:霍城县清水河镇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新建联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伊宁市开发区辽宁路九城商务楼三楼325室(九城购物中心旁)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盼
电 话:*********
附件信息:
磋商文件(伊犁州霍城县清水河镇2023年“五小”工程).pdf
1.2M
霍城县清水河镇2023年乡镇“五小”工程项目-清单.PDF
631.4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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