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文件修改、澄清(答疑)纪要(一)
工程名称 |
香山街道农村生活污水雨污分流完善及雨水立管改造工程(二期)(施工) |
招标标段 |
施工招标 共1页 第1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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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澄清(答疑)纪要内容如下: 1、 本工程投标人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修改为:2024 年 07 月24日10 时45分(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为投标截止时间)。【招标文件涉及此内容的都作相应修改】。 2、 本工程执行《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配备标准》(闽建建(2018)37号文)的规定:本工程为小型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可由项目负责人兼任。 3、 本工程招标文件第4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2节专用合同条款补正表-条款号18.1“删除、补充或修改后内容”中增加:“需办理施工许可的工程项目应投保建筑施工安责险,安责险应由项目施工总承包单位以项目为单位投保,具体要求按《厦门市建设局 厦门市应急管理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厦门监管局关于印发厦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暂行办法的通知》(厦建规〔2023〕10 号)文执行。相关费用已计入合同总价中,不再调整。”。其余内容不变。 4、 原内容如与本纪要表述不一致的,一律以本纪要内容为准。 5、 香山街道农村生活污水雨污分流完善及雨水立管改造工程(二期)(施工)招标文件修改、澄清(答疑)纪要(一)。 (以下无正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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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项目法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2024年 07月05日 |
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2024年 07月0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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