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5*********101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4年“荟萃蓉城”精品剧目惠民展演暨第七届天府戏剧季
首次公告日期:*********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07-17 10:00:00,更正为:2024-07-22 10:0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4-07-17 10:00:00,更正为:2024-07-22 10:00:00。
一、原招标文件“3.4.1.服务内容要求 要求内容 ★一、服务内容”中“要求投标人组织并实施不少于30场(共计不低于10部精品剧目)舞台艺术精品剧目,每场节目演出时长不低于90分钟,并组织开展“荟萃蓉城”精品剧目惠民展演暨第七届天府戏剧季。”更正为:“要求投标人组织并实施不少于30场(共计不低于10部)舞台艺术精品剧目,其中特邀(引进)的精品剧目不低于2部(演出不少于4场),并组织开展“荟萃蓉城”精品剧目惠民展演暨第七届天府戏剧季。”
二、原招标文件“3.4.1.服务内容要求 要求内容”中“★3、投标人拟组织(合作)演出的艺术精品剧目获省级及以上奖项及扶持项目不少于5部。”更正为:“★3、供应商组织并实施的剧目中获省级及以上奖项或扶持的艺术精品剧目不少于5部(其中国家级不低于2部)国外精品剧目不低于1部。(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
三、原招标文件“3.4.1.服务内容要求 要求内容”中“★5、投标人承诺在成都市演出剧场中选择500至1000人的剧场剧目不超过3部,其演出场次不超过10场;1000人以上的剧场剧目不少于3部,其演出场次不低于20场。(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更正为:“5、投标人在成都市演出剧场中选择500至1000人的剧场剧目不超过3部,其演出场次不超过10场;1000人以上的剧场剧目不少于3部,其演出场次不低于20场。”
四、原招标文件“3.4.1.服务内容要求 要求内容”中“★9、通过拟邀央级、省级、市级媒体参与广泛宣传,在抖音、快手等不少于30家新媒体报道,大力开展网络新媒体宣传。”更正为:“★9、大力开展网络新媒体宣传,通过拟邀央级、省级、市级媒体参与广泛宣传,在抖音、快手等不少于15家新媒体报道,不低于30篇报道。”
五、原招标文件“3.5.其他要求”内容:
采购包1:
1、投标人提供剧目组织实施方案,方案包含:①剧目名称、类别;②故事梗概;③获奖情况;④演出团队介绍;⑤拟定演出时间、拟定场地(剧场)安排、演出场次;⑥项目服务保障人员配置方案;⑦应急保障预案;⑧演出质量保障措施。2、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惠民票发放实施方案。内容包含:①项目惠民票发放实施办法;②惠民票申领规则与公平性;③惠民票退票与取消机制;④惠民票线上公开发放措施(包含风险防控措施);⑤惠民满意度调查表发放与回收;⑥惠民票发放量化评估与监督考核。3、投标人根据本项目特点,提供第七届天府戏剧季的项目宣传方案,方案内容包含:①宣传内容与重点;②宣传时间计划;③宣传渠道;④预期宣传效果。4、投标人具有承办或协办类似本项目的文化活动业绩。
更正为:
采购包1:
1、投标人提供剧目组织实施方案,方案包含:①剧目名称、类别;②故事梗概;③获奖情况;④演出团队介绍;⑤拟定演出时间、拟定场地(剧场)安排、演出场次;⑥项目服务保障人员配置方案;⑦应急保障预案;⑧演出质量保障措施。2、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惠民票发放实施方案。内容包含:①项目惠民票发放实施办法;②惠民票申领规则与公平性;③惠民票退票与取消机制;④惠民票线上公开发放措施(包含风险防控措施);⑤惠民满意度调查表发放与回收;⑥惠民票发放量化评估与监督考核。3、投标人根据本项目特点,提供第七届天府戏剧季的项目宣传方案,方案内容包含:①宣传内容与重点;②宣传时间计划;③宣传渠道;④预期宣传效果。4、投标人具有承办或协办类似本项目的文化活动业绩。5、投标人针对本项目配置演出剧场。
六、原招标文件“5.4.2.评标细则及标准”内容: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分值构成 |
详细评审80.00分 报价得分20.00分 |
||||
评审因素分类 |
评审内容 |
具体标准和要求 |
评标分值 |
客观/主观 |
关联投标文件格式文本 |
详细评审 |
“荟萃蓉城”精品剧目惠民展演暨第七届天府戏剧季剧目组织实施方案 |
投标人提供剧目组织实施方案,方案包含:①剧目名称、类别;②故事梗概;③获奖情况;④演出团队介绍;⑤拟定演出时间、拟定场地(剧场)安排、演出场次;⑥项目服务保障人员配置方案;⑦应急保障预案;⑧演出质量保障措施。以上内容完整齐全无缺陷的得32分,每有一项内容缺失扣4分,方案每项内容中存在缺陷的,每有一处扣2分,该项分值扣完为止。 注:“缺陷”是指:照搬其他项目方案而存在与本项目执行无关的内容;只有简单复制粘贴需求内容而无描述;语言文字错误;表述内容存在歧义;不满足采购需求中非实质性要求的任意一种情形。 |
32.00 |
主观 |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
惠民票发放实施方案 |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惠民票发放实施方案。内容包含:①项目惠民票发放实施办法;②惠民票申领规则与公平性;③惠民票退票与取消机制;④惠民票线上公开发放措施(包含风险防控措施);⑤惠民满意度调查表发放与回收;⑥惠民票发放量化评估与监督考核;以上内容完整齐全无缺陷的得30分,每有一项内容缺失扣5分,方案每项内容中存在缺陷的,每有一处扣2.5分,该项分值扣完为止。 注:“缺陷”是指:照搬其他项目方案而存在与本项目执行无关的内容;只有简单复制粘贴需求内容而无描述;语言文字错误;表述内容存在歧义;不满足采购需求中非实质性要求的任意一种情形。 |
30.00 |
主观 |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
|
“荟萃蓉城”精品剧目惠民展演暨第七届天府戏剧季的项目宣传方案 |
投标人根据本项目特点,提供第七届天府戏剧季的项目宣传方案,方案内容包含:①宣传内容与重点;②宣传时间计划;③宣传渠道;④预期宣传效果。以上内容完整齐全无缺陷的得8分,每有一项内容缺失扣2分,方案每项内容中存在缺陷的,每有一处扣1分,该项分值扣完为止。 注:“缺陷”是指:照搬其他项目方案而存在与本项目执行无关的内容;只有简单复制粘贴需求内容而无描述;语言文字错误;表述内容存在歧义;不满足采购需求中非实质性要求的任意一种情形。 |
8.00 |
主观 |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
|
项目履约能力 |
投标人自*********(含)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具有承办或协办类似本项目的文化活动业绩的,每有一个得2分,最多得10分。(投标人需提供执行合同佐证材料) |
10.00 |
客观 |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
|
价格分 |
报价 |
价格分应当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20 |
20.00 |
客观 |
报价一览表 报价明细表 |
更正为: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分值构成 |
详细评审80.00分 报价得分20.00分 |
||||
评审因素分类 |
评审内容 |
具体标准和要求 |
评标分值 |
客观/主观 |
关联投标文件格式文本 |
详细评审 |
“荟萃蓉城”精品剧目惠民展演暨第七届天府戏剧季剧目组织实施方案 |
投标人提供剧目组织实施方案,方案包含:①剧目名称、类别;②故事梗概;③获奖情况;④演出团队介绍;⑤拟定演出时间、拟定场地(剧场)安排、演出场次;⑥项目服务保障人员配置方案;⑦应急保障预案;⑧演出质量保障措施。以上内容完整齐全无缺陷的得24分,每有一项内容缺失扣3分,方案每项内容中存在缺陷的,每有一处扣1.5分,该项分值扣完为止。 注:“缺陷”是指:照搬其他项目方案而存在与本项目执行无关的内容;只有简单复制粘贴需求内容而无描述;语言文字错误;表述内容存在歧义;不满足采购需求中非实质性要求的任意一种情形。 |
24.00 |
主观 |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
惠民票发放实施方案 |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惠民票发放实施方案。内容包含:①项目惠民票发放实施办法;②惠民票申领规则与公平性;③惠民票退票与取消机制;④惠民票线上公开发放措施(包含风险防控措施);⑤惠民满意度调查表发放与回收;⑥惠民票发放量化评估与监督考核;以上内容完整齐全无缺陷的得18分,每有一项内容缺失扣3分,方案每项内容中存在缺陷的,每有一处扣1.5分,该项分值扣完为止。 注:“缺陷”是指:照搬其他项目方案而存在与本项目执行无关的内容;只有简单复制粘贴需求内容而无描述;语言文字错误;表述内容存在歧义;不满足采购需求中非实质性要求的任意一种情形。 |
18.00 |
主观 |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
|
“荟萃蓉城”精品剧目惠民展演暨第七届天府戏剧季的项目宣传方案 |
投标人根据本项目特点,提供第七届天府戏剧季的项目宣传方案,方案内容包含:①宣传内容与重点;②宣传时间计划;③宣传渠道;④预期宣传效果。以上内容完整齐全无缺陷的得8分,每有一项内容缺失扣2分,方案每项内容中存在缺陷的,每有一处扣1分,该项分值扣完为止。 注:“缺陷”是指:照搬其他项目方案而存在与本项目执行无关的内容;只有简单复制粘贴需求内容而无描述;语言文字错误;表述内容存在歧义;不满足采购需求中非实质性要求的任意一种情形。 |
8.00 |
主观 |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
|
项目履约能力 |
投标人自*********(含)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具有承办或协办类似本项目的文化活动业绩的,每有一个得2分,最多得10分。(投标人需提供执行合同佐证材料) |
10.00 |
客观 |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
|
综合实力 |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配置演出剧场,①每签约1个500至1000人的剧场得2.5分,最多得5分;②每签约1个1000人以上的剧场得5分,最多得15分。本项满分20分。 注:提供与剧场的意向合作书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20.00 |
客观 |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
|
价格分 |
报价 |
价格分应当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20 |
20.00 |
客观 |
报价一览表 报价明细表 |
七、原采购公告“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中“时间:********* 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更正为:“时间:********* 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
三、其他补充事项
备案号:5*********00029167[2024]03029,行业类别:其他未列明行业,监督管理部门:成都市财政局,监督电话:*********。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成都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锦城大道366号市政府第三办公区2、3号楼16、18、19楼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正汇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吉泰路666号1栋9层10号(花样年福年广场)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裴女士、刘先生
电话:*********
四川正汇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