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酒泉市人民检察院净饮水机采购项目公告
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市县公共资源交易工作意见的通知》(甘政办发〔2018〕6号)、《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通知》(酒政办发〔2018〕301号)、《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限额以下非必须招标工程项目发包方式的指导意见(试行)》(酒政办发〔2018〕324号)等文件要求,甘肃省酒泉市人民检察院对“甘肃省酒泉市人民检察院净饮水机采购项目”以询价邀请方式进行采购,确定邀请甘肃东方富鑫商贸有限公司、酒泉市亿博嘉源商贸有限公司、酒泉轩栋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三家单位参与本项目投标。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采购编号:JQYGCG-JQSJCY〔2024〕001号
二、采购内容:
序号 |
设备名称 |
技术参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商用直饮机 |
1、规格:1000×500×1400 mm; 2、2开1直饮; 3、额定总功率3000W; 4、热罐容积35升,储水压力罐6G; 5、净水流量30L/h; 6、五级过滤。 |
台 |
4 |
三、采购预算:小写:¥*****,大写:人民币捌万元整。
四、竞价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 证件均视为有效证件)。
六、上传资质证明文件截止时间及竞价截止时间:
上传资质证明文件截止时间:*********8时00分。
竞价截止时间:*********12时00分。
七、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电话及地址:
采 购 人:甘肃省酒泉市人民检察院
联 系 人:刘亚丽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富康路17号
甘肃省酒泉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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