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洞口县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第F合同段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项目概况 2024年洞口县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第F合同段 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洞口分公司地址:洞口县方圆小区1栋102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7月1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1、项目名称:2024年洞口县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第F合同段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洞口财采计【2024】000134
3、采购项目代理编号:HCJS2024-SY-CG014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采购预算:*****,最高限价:*****
()支持预付款,支付比例:合同价款的 /%;(√)不支持预付款
6、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建筑业
7、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固定单价()成本补偿()绩效激励
8、合同履行期限:工期60日历天
9、本项目分阶段要求供应商提供以下保证:
(√)磋商保证金:人民币陆万元整(¥6*****);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3%;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号 |
包名称 |
标的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标的预算 |
最高限价 |
工期 |
1 |
2024年洞口县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第F合同段 |
2024年洞口县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第F合同段 |
详见采购需求 |
1项 |
***** |
***** |
60日历天 |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支持中小企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
3、本采购项目拒绝进口产品。
四、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分包给中小企业。
3、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3.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供应商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施工能力。
3.3拟任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公路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有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提供相应证书、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及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2024年1月-2024年6月任意连续三个月)】。
3.4拟任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须提供相应证书、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及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2024年1月-2024年6月任意连续三个月)】。
3.5拟任专职安全员应具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及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2024年1月-2024年6月任意连续三个月)】。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凡有意参加磋商活动的供应商,请于2024年7月8日起至2024年7月15日止,每日上午08:30至12:00,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在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洞口分公司地址:洞口县方圆小区1栋102室)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有效的居民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领取磋商文件等资料。
六、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首次响应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7月19日09 时30分
2、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2024年7月19 日09 时30分
3、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地点:洞口县方园小区1栋102室
七、公告期限
1、本磋商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点击查看相关链接)发布。公告期限从本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磋商公告,公告内容以本磋商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磋商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潜在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潜在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或磋商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磋商文件之日或磋商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
名称:洞口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
地址:洞口县桔城东路
联系人:陆正武
电话:*********
电子邮箱:/
2、采购代理机构
名 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洞口县方园小区1栋102室
联系人:龙紫妍
电话:*********/*********
电子邮箱:2567488229@qq.com
此竞争性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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