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详情
正文:
各区县(自治县)医疗保障局,两江新区社会保障局、高新区政务服务和社会事务中心、万盛经开区人力社保局,有关医疗机构、有关企业、重庆药品交易所公司:
为贯彻落实《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医药集中采购平台服务规范(1.0版)》(医保办发〔2024〕1号),提升服务质效,经前期准备,我市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相关功能已改造完毕,现将业务操作指南挂网公布,请及时下载查看,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重庆市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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