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地区污水处理厂厂区道路零星检修项目(第二次)成交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徐州地区污水处理厂厂区道路零星检修项目(第二次)
项目编号:CNSC-24XHHT001791
采购人:徐州核瑞环保投资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公示期:*********18时——*********18时
本项目的评审工作已经结束,依法组建的评审委员会已独立完成评审,推荐成交候选人情况如下:
序号 |
成交候选人名称 |
最终报价(元) |
税率 |
工期及工程质量 |
项目经理 |
资格能力条件 |
1 |
佳林建设有限公司 |
¥409997.39 |
9% |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
孟振男 |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
2 |
安徽崇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448845.00 |
9% |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
陈志敏 |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
评标情况:
本项目于*********在上海市桂林路396号浦原科技园1号楼1楼会议室进行了谈判、评审,有佳林建设有限公司、安徽崇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共2家应答人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递交了应答文件。经过综合评价,评审委员会一致推荐本次采购的成交候选人为:第一名:佳林建设有限公司,第二名:安徽崇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异议必须在成交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
2、必须提交异议函,并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
(2)具体的异议事项;
(3)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4)原件同时寄送我司异议处理部门。
3、必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并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有效身份证件,由被授权人本人提交;
4、下列异议将不被受理:
(1)在成交候选人公示期以外时间提出的;
(2)异议人不能证明是所异议采购活动的应答人和直接参与并且与采购活动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
(3)异议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4)未依据采购文件条款,凭借主观判断或臆测,提出事项带有明显感情色彩的;
(5)对异议事项已经答复,且异议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5、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异议,阻碍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如发现有该行为的,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有权取消其一定期限内采购项目的应答资格。
联系人联系方式:
异议接收方式:按照《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已参与的项目]-[在线异议]提交异议 (见平台首页服务中心-供应商服务)。
电话:********* (本号码为异议受理专线,不受理无关事项咨询)
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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