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栾城区职业技术教育中心迁建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家庄市栾城区职业技术教育中心迁建项目施工已由石家庄市栾城区行政审批局以石栾行审审字(2024)1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石家庄市栾城区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石家庄市栾城区职业技术教育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建设规模:项目实用地149602.5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02065.35平方米,其中地上面积91574.01平方米,地下面积10491.34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图书实训综合楼1栋、教学实训楼3栋、综合实训楼1栋,食堂报告厅1栋、风雨操场实训楼1栋、宿舍楼2栋、实训楼1栋、操场1个、篮球场9个,看台(含主席台)1个、大门(含门卫)2个、地下车库(设人防)、围墙等附属工程。2.1.2建设地点:栾城城区西北部、航空大街东侧、泰民街西侧、隆鑫路以南、宏展路以北(石家庄市栾城区北部,天山大街东侧,宏展路北侧)。2.1.3工期:730日历天2.1.4最高限价:*****2.1.5质量标准: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2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总承包,包括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日招标人查询结果为准)。
3.1.4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不得是本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与前述单位有控股或者被控股关系的机构或单位,也不得是本项目的初步设计文件或者总体设计文件的设计单位或者与其有控股或者被控股关系的机构或单位,否则为无效投标。本项目为中小微企业预留份额不低于合同总价的40%(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份额不低于合同总价的24%)。投标人如为大型企业,应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适宜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以合同分包的方式分包给中小微企业,分包给中小微企业的份额须满足上述要求;如为中型企业,应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适宜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的,以合同分包的方式分包给小微企业,分包给小微企业的份额须满足上述要求。接收异议的渠道和方式:(1)向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联系人(招标人):刘校长,电话:*********;联系人(招标代理):刘冰,电 话:*********/*********。(2)通过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提出。本项目监督单位:栾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项目采用远程异地、双盲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7-08 09:00至2024-07-15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8-06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 |
地址: | 石家庄市栾城区张举路283号 | 地址: | 石家庄市工农路486号418房间 |
邮编: | 050000 |
邮编: | 050081 |
联系人: | 刘校长 |
联系人: | 刘冰 |
电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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